材料61的延長部分實施彎曲成形的延長部分,或者也可以是一種用粘結劑或粘結膠帶等沿著正四棱錐的棱線(以從棱線突出的形式)使與板狀電波吸收材料61為不同部件的倒三角形狀的板狀電波吸收材料一體化的延長部分。中空結構體60以及板狀延長部62的高度為900mm,板狀延長部62的前端部的突出長度為354mm。其他結構與所述第I實施方式相同。
[0064]關于圖7的電波吸收特性數據,在將該第3實施方式與所述比較例作對比的情況下第3實施方式的反射衰減量(dB)在IGHz?18GHz的幾乎整個頻帶優于比較例。
[0065]即使是在該第3實施方式中也能夠獲得與所述第I實施方式相同的作用效果。
[0066]用圖5(A)?(C)來說明本發明的第4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23。在此情況下,被放置固定于底板29上的中空結構體70是一種在2處彎曲板狀電波吸收材料71,從而制作4個一面開口的中空四面體80,并且是以與中空四面體80的開口面相對的三角形面80a形成中空正四棱錐75的側面的形式用粘結劑和粘結膠帶等來實行連結一體化的中空結構體。中空正四棱錐75的底邊與底板29的正方形相吻合,相對于中空四面體80的三角形面(平行面)80a進行彎曲并豎立起的倒三角形的板狀突出部72在前端側的一邊72a上互相對上,并用粘結劑和粘結膠帶等進行接合。板狀突出部72沿著中空正四棱錐75的棱線突出,板狀突出部72的前端側的一邊72a相對于中空正四棱錐75的底邊成角度α (30° < α <60°,更優選α =45° ),因此,全部4對板狀突出部72的倒三角形的外面成為相對于中空正四棱錐75的底邊成角度α的非平行面72b。
[0067]即使是在該第4實施方式中,也因為相對于中空正四棱錐75的底邊成角度α (30° < α <60°,更優選α = 45° )的非平行面72b是由4對板狀突出部72的倒三角形的外面所構成,能夠獲得實質上與所述第I實施方式相同的作用效果。
[0068]圖6是使第I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的板狀延長部尺寸變化的方式,(A)是表不第5實施方式,(B)是表不第6實施方式,(C)是表不第7實施方式。圖6 (A)的第5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24是表示作為板狀突出部的板狀延長部32的前端寬度變小的情況,該圖(B)的第6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25是表示做成在板狀延長部32的前端緣傾斜而朝著中心尖突的形狀的情況,該圖(C)的第7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26是表示沒有板狀延長部的情況。在第5?第7實施方式中,中空結構體30的高度為900mm,等腰三角形平行面31a的高度為524_,板狀延長部32的高度為376_。其他結構與第I實施方式相同。
[0069]即使是在第5?第7實施方式中,通過中空結構體30具有非平行面31b從而也能夠獲得與第I實施方式相同的作用效果。
[0070]用圖8(A)以及(B)來說明本發明的第8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暗室。第8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暗室100在構成電波暗室內壁面的屏蔽面板101 (導體板被設置于單面或者雙面的面板)的室內側的面上互相鄰接地配置固定有多個第I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20。此時,電波吸收體20的前端側(中空結構體30的被配置的一側)成為室內側。通常是如圖8所示構成電波暗室的側壁面以及頂面。
[0071 ] 通過使用第I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20,從而就能夠在將電波吸收體20配置于壁面或頂面的時候采用平行于壁面與頂面的邊界線或者平行于地面與壁面的邊界線來排列中空結構體30底面的一邊的一般的配置結構。為此,就能夠以低成本構成電波吸收特性優異的電波暗室。
[0072]用圖9(A)以及(B)來說明本發明的第9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暗室。第9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暗室110在構成電波暗室內壁面的屏蔽面板101 (導體板被設置于單面或者雙面的面板)的室內側的面上互相鄰接地配置固定有多個第2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21。此時,電波吸收體21的前端側(中空結構體50的被配置的一側)成為室內側。通常是如圖9所示構成電波暗室的側壁面以及頂面。
[0073]在使用第2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21的情況下,平行于中空結構體50的底板29的一邊的等腰三角形平行面51a成為相對于底板29垂直豎立起的面。為此,在構成第9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電波暗室的時候平行面51a不在電波入射方向上露出。為此,平行面51a也可以不是電波吸收材料。但是,平行面51a是電波吸收材料的情況下,電波吸收特性會變得更好。還有,其他作用效果與第8實施方式相同。
[0074]以上是以實施方式為例子來說明了本發明,但是對于實施方式的各個構成要素或各個處理過程來說本領域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在權利要求項所述的范圍內各種各樣的變形都是可能的。以下是就變形例進行探討。
[0075]在所述各個實施方式中所使用的板狀電波吸收材料并不限定于平板狀的電波吸收材料,能夠使用以具有棱錐或多面體的多個面的形式預先進行成形的電波吸收材料。
[0076]在所述各個實施方式中是使中空結構體的底面外形吻合于正方形的底板,但也可以是使中空結構體的底面外形吻合于長方形的底板的結構。
[0077]符號說明
[0078]1,2.電波吸收材料
[0079]3、10、20、21、22、23、24、25、26.電波吸收體
[0080]15、40.磁性損耗體
[0081]29.底板
[0082]30、50、60、70.中空結構體
[0083]31、51、61、71.板狀電波吸收材料
[0084]31a、51a、61a.平行面
[0085]31b、51b、61b、72b.非平行面
[0086]32、52、62.板狀延長部
[0087]33.電阻層
[0088]65、75.正四棱錐
[0089]72.板狀突出部
[0090]80.中空四面體
[0091]100、110.電波暗室
[0092]101.屏蔽面板
【主權項】
1.一種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具備底面上的外形形狀成為方形的中空結構體,所述中空結構體的面的一部分相對于所述方形的各邊為非平行面,至少所述非平行面由電波吸收材料構成。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波吸收材料為板狀電波吸收材料,所述板狀電波吸收材料朝著前端側彎曲并形成前端側面,所述前端側面與平行于所述底面的截面的相交線相對于所述方形的各邊是非平行的。3.一種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具備具有板狀突出部并且底面上的外形形狀成為方形的中空結構體,所述板狀突出部具有相對于所述方形的各邊的非平行面,所述中空結構體的至少一部分以及所述非平行面由電波吸收材料構成。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空結構體具有四棱錐、和沿著所述四棱錐的棱線突出的所述板狀突出部。5.如權利要求3或者4所述的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波吸收材料是板狀電波吸收材料。6.如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非平行面與平行于所述底面的截面的相交線相對于所述方形的一邊所構成的角度 α 是 30。< α < 60。。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端側面與平行于所述底面的截面的相交線相對于所述方形的一邊所構成的角度 α 是 30。< α < 60。。8.如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波吸收材料是將電阻層設置于電介質的表面的電波吸收材料。9.如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波吸收材料是在電介質中含有電阻材料的電波吸收材料。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波吸收體,其特征在于: 將磁性損耗材料配設于所述中空結構體的底面側。11.一種電波暗室,其特征在于: 在室內側側壁面和頂面中的至少一個面上以前端側成為室內側并且底面的一邊與地面相平行的形式配置有多個權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波吸收體。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即使是中空結構也能夠改善高頻條件下的電波吸收特性的電波吸收體以及使用該電波吸收體的電波暗室。本發明所涉及的電波吸收體具備底面上的外形形狀成為方形的中空結構體(30),中空結構體(30)的外面的一部分以及板狀延長部(32)的外面相對于所述方形的各邊為非平行面(31b),至少非平行面(31b)是由板狀電波吸收材料(31)的面所構成。
【IPC分類】H05K9/00
【公開號】CN105101765
【申請號】CN201510208059
【發明人】斎藤壽文, 平井義人, 栗原弘, 柳川太成
【申請人】Tdk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8日
【公告號】US2015034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