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控制方法及電子設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信息處理技術,尤其涉及一種控制方法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現代技術的發展,電子設備已然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通常,當電子設備處于待機狀態時,電子設備使用者預查看是否有未處理信息時,需要激活該電子設備,以開啟所述電子設備的顯示屏,當所述電子設備使用者僅是查看是否有未處理信息,無意對所述電子設備進行其他操作時,上述查看方式無疑增加了所述電子設備的耗電量,對于具有較大顯示屏的電子設備而言,增加耗電量的情況更為嚴重;因此,上述方式,降低了所述電子設備的續航時間,降低了用戶體驗。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現有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控制方法及電子設備。
[0004]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0005]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控制方法,所述方法應用于一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第一按鍵和第一發光裝置;所述第一按鍵設置于所述電子設備的第一位置上;所述第一按鍵中設置有部分或全部透光的第一區域;所述第一區域與所述第一發光裝置對應,以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光源能夠透過所述第一區域;所述方法包括:
[0006]判斷所述電子設備中是否存在第一提示信息,獲取第一判斷結果;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表征所述電子設備中的未處理信息;
[0007]當所述第一判斷結果表明所述電子設備中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時,判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設規則,獲取第二判斷結果;
[0008]基于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生成第一執行指令;
[0009]依據所述第一執行指令控制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功能,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狀態與所述第一執行指令對應。
[0010]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第一按鍵和第一發光裝置;所述第一按鍵設置于所述電子設備的第一位置上;所述第一按鍵中設置有部分或全部透光的第一區域;所述第一區域與所述第一發光裝置對應,以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光源能夠透過所述第一區域;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
[0011]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電子設備中是否存在第一提示信息,獲取第一判斷結果;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表征所述電子設備中的未處理信息;
[0012]第二判斷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一判斷結果表明所述電子設備中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時,判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設規則,獲取第二判斷結果;
[0013]第一指令生成單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生成第一執行指令;
[0014]第一控制單元,用于依據所述第一執行指令控制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功能,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狀態與所述第一執行指令對應。
[0015]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控制方法及電子設備,通過在電子設備中設置第一發光裝置,以及在第一按鍵中設置第一區域,其中,所述第一發光裝置與所述第一區域對應,以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光源能夠透過所述第一區域被觀測者所觀測到,如此,當所述電子設備中存在有第一提示信息時,判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設規則,進而基于判斷結果生成第一執行指令,以控制所述電子設備中的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功能,實現提示電子設備使用者的目的,提升用戶體驗。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控制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一;
[0017]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控制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二 ;
[0018]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控制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三;
[0019]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控制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四;
[0020]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一;
[0021]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電子設備中第一按鍵與第一發光裝置中的光源的位置關系示意圖;
[0022]圖7為本發明實施例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二 ;
[0023]圖8為本發明實施例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三。
【具體實施方式】
[0024]為了能夠更加詳盡地了解本發明的特點與技術內容,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實現進行詳細闡述,所附附圖僅供參考說明之用,并非用來限定本發明。
[0025]實施例一
[0026]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控制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一;所述方法應用于一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第一按鍵和第一發光裝置;所述第一按鍵設置于所述電子設備的第一位置上;所述第一按鍵中設置有部分或全部透光的第一區域;所述第一區域與所述第一發光裝置對應,以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光源能夠透過所述第一區域被觀測者所觀測到;如圖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
[0027]步驟101:判斷所述電子設備中是否存在第一提示信息,獲取第一判斷結果;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表征所述電子設備中的未處理信息;
[0028]本實施例中,所述電子設備可以為手機、平板電腦等智能電子設備。
[0029]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可以為所述電子設備中應用程序的更新信息;或者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為所述電子設備中的未處理信息,例如未接來電信息、未讀短信等;所述應用程序為所述電子設備中安裝的任一程序。
[0030]本實施例中,所述電子設備可以周期性判斷自身是否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具體地,所述電子設備可以預設時間間隔;當到達所述時間間隔后,所述電子設備便判斷自身是否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此時,當所述電子設備中未存在有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時,由于在所述步驟101執行之前,所述第一發光裝置處于第二狀態,所述第二狀態為所述第一發光裝置中的光源未發出光線時所對應的狀態,所以,所述電子設備維持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所述第二狀態;當再次到達所述時間間隔時,所述電子設備重新判斷自身是否存在有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如此循環,以控制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功能,進而實現提示所述電子設備的使用者的目的。進一步地,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電子設備中可以設置一定時器,待所述定時器到達時間間隔時,觸發所述電子設備判斷自身中是否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如此,實現上述過程。
[0031]步驟102:當所述第一判斷結果表明所述電子設備中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時,判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設規則,獲取第二判斷結果;
[0032]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預設規則可以表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為所述電子設備中安裝的第一類應用程序所對應的未處理信息;具體地,所述第一預設規則可以表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為未讀短信、或者為未接來電信息。
[0033]值得注意的是,在實際應用中,所述第一預設規則可以根據實際需求、用戶需求等被任意設置。
[0034]步驟103:基于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生成第一執行指令;
[0035]步驟104:依據所述第一執行指令控制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功能,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狀態與所述第一執行指令對應。
[0036]本實施例中,由于所述控制方法的執行主體為電子設備,因此,步驟103和步驟104可以具體為:所述電子設備基于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生成第一執行指令,進而所述電子設備依據所述第一執行指令控制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功能,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狀態與所述第一執行指令對應。
[0037]以下通過三個應用場景對本發明實施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0038]應用場景一:
[0039]當所述電子設備處于開機狀態,但所述電子設備的顯示單元中的顯示區域處于關閉狀態時,所述第一發光裝置處于所述第二狀態;此時,
[0040]判斷所述電子設備中是否存在有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獲取第一判斷結果;其中,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為未讀短信或未接來電信息;
[0041]當所述第一判斷結果表明所述電子設備中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時,判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設規則,獲取第二判斷結果;其中,所述第一預設規則用于表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為未讀短信或未接來電信息的規則;
[0042]顯然,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滿足所述第一預設規則,也即所述第二判讀結果表明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滿足所述第一預設規則,此時,所述電子設備生成第一執行指令,以開啟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功能,使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的發光狀態與所述第一執行指令對應。
[0043]應用場景二:
[0044]當所述電子設備處于開機狀態,但所述電子設備的顯示單元中的顯示區域處于關閉狀態時,所述第一發光裝置處于所述第二狀態;此時,
[0045]判斷所述電子設備中是否存在有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獲取第一判斷結果;其中,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為所述電子設備中的第一應用程序中的未處理信息;例如,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為社交應用程序中所對應的未讀信息;
[0046]當所述第一判斷結果表明所述電子設備中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時,判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設規則,獲取第二判斷結果;其中,所述第一預設規則用于表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為未讀短信或未接來電信息的規則;
[0047]顯然,所述第一提示信息不滿足所述第一預設規則,也即所述第二判讀結果表明所述第一提示信息不滿足所述第一預設規則,此時,所述電子設備生成第一執行指令,以控制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維持于所述第二狀態。
[0048]應用場景三:
[0049]當所述電子設備處于開機狀態,但所述電子設備的顯示單元中的顯示區域處于關閉狀態時,所述第一發光裝置處于所述第二狀態;此時,
[0050]判斷所述電子設備中是否存在有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獲取第一判斷結果;
[0051]當所述第一判斷結果表明所述電子設備中未存在所述第一提示信息時,生成第四執行指令,以控制所述第一發光裝置維持于所述第二狀態。
[0052]當到達所述時間間隔時,觸發所述電子設備判斷自身中是否存在有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獲取第一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