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子產品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通訊電子數據線排布箱柜。
背景技術:
由于現在電子產品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通訊電子設備所需要的數據線出現在人們身邊,而往往過多的數據線會導致出現雜亂難以整理的情況,而現在市場只有整理少量數據線的工具和整理器,沒有針對大規模數據線的整理箱柜,現設計一種可以用于較多通訊電子數據線整理排布的箱柜,來解決人們數據線雜亂,占據空間的情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通訊電子數據線排布箱柜,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通訊電子數據線排布箱柜,包括箱體、柜子和整理架,所述箱體的內壁設置有海綿保護層,所述箱體的內壁底面設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均勻分布有若干個,所述箱體的下方通過滑塊滑動連接有滑槽,所述滑塊固定連接在箱體的底部,所述整理架的一側面設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內部設置有第一磁石,所述整理架的另一側面固定連接有第二磁石,所述整理架的上方表面設置有弧形凹槽,所述整理架的上方設置有標簽槽,所述標簽槽的材質為透明塑料材料,所述標簽槽的內部設置有標簽,所述整理架的兩側表面均設置有繞線桿,所述繞線桿的材質為橡膠材料,所述整理架通過第二磁石卡接在第一凹槽的內部。
優選的,所述滑槽在柜子的內部底面均勻設置有若干個。
優選的,所述整理架通過第二凹槽和第一磁石卡接有若干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通訊電子數據線排布箱柜可以對大量的通訊電子數據線進行整理排布,且箱柜內設置有整理架可以通過磁石吸附依次排列,整理架設置有繞線桿,使得數據線可以多方位的進行纏繞,繞線桿設置成軟橡膠材質,避免了對數據線的損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箱體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柜子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整理架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繞線桿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第一磁石結構示意圖。
圖中:1箱體、2海綿保護層、3第一凹槽、4滑塊、5滑槽、6柜子、7標簽、8標簽槽、9整理架、10繞線桿、11第二凹槽、12第二磁石、13弧形凹槽、14第一磁石。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豎直”、“上”、“下”、“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者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者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者暗示所指的裝置或者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者暗示相對重要性。
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還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制,術語“設置”、“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連接,也可以是通過中間媒介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請參閱圖1-6,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新型通訊電子數據線排布箱柜,包括箱體1、柜子6和整理架9,所述箱體1的內壁設置有海綿保護層2,所述箱體1的內壁底面設置有第一凹槽3,所述第一凹槽3均勻分布有若干個,所述箱體1的下方通過滑塊4滑動連接有滑槽5,所述滑塊4固定連接在箱體1的底部,所述滑槽5在柜子6的內部底面均勻設置有若干個,所述整理架9的一側面設置有第二凹槽11,所述第二凹槽11的內部設置有第一磁石14,所述整理架9的另一側面固定連接有第二磁石12,所述整理架9的上方表面設置有弧形凹槽13,所述整理架9的上方設置有標簽槽8,所述標簽槽8的材質為透明塑料材料,所述標簽槽8的內部設置有標簽7,所述整理架9的兩側表面均設置有繞線桿10,所述繞線桿10的材質為橡膠材料,所述整理架9通過第二凹槽11和第一磁石14卡接有若干個,所述整理架9通過第二磁石12卡接在第一凹槽3的內部。
工作原理:數據線可以通過整理架9上的繞線桿纏繞后,數據線的插頭可以放置在弧形凹槽13上,整理架9可以通過第二凹槽11和第二磁石12多個卡接在一起,然后整理架9也可以通過第二磁石12卡接在箱體1底部的第一凹槽3內部,箱體1可以通過滑塊4卡接在柜子6底部的滑槽5內部。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