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源盒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電源盒。
背景技術:
電源盒一般由兩個蓋體相配合組成。現有市場上的電源盒,兩個蓋體大部分是通過螺絲鎖固組裝起來,操作繁瑣,拆裝不便利。并且,螺絲的拆裝容易導致蓋體上的連接孔磨損或變形,螺絲不能再吻合鎖固其上,導致整個電源盒難以再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源盒,具有結構簡單安裝方便的優點,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電源盒,包括上蓋和下蓋,所述上蓋的頂部端面上設有第一凹紋,上蓋的一側設有第一凹口,上蓋的另一側設有第二凹口,上蓋的內壁固定連接有第一保護罩;所述第一保護罩和上蓋的連接處設有凹槽;所述下蓋的頂部端面上設有第二凹紋和凹板,下蓋的一側設有第三凹口,下蓋的另一側設有第四凹口,下蓋的內壁固定連接有第二保護罩;所述第二保護罩的內壁上固定連接有定位柱,第二保護罩和下蓋的連接處設有凸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上蓋和下蓋均為長方體,上蓋和下蓋的長寬均相同。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凹槽的寬度大于凸塊的寬度,凹槽和凸塊配合使用。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凹板鑲嵌在第二凹紋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電源盒,包括上蓋和下蓋,上蓋和下蓋均為長方體,上蓋和下蓋的長寬均相同,上蓋和下蓋連接在一起后形成上下封閉的長方體,第一保護罩和第二保護罩均為塑料制成,具有絕緣的效果;凸塊卡放在凹槽時,使得上蓋和下蓋固定在一起,第一凹口和第三凹口形成電源接線公頭或電源接線母頭的電源接線豁口,第二凹口和第四凹口形成電源接線公頭或電源接線母頭的電源接線豁口,結構簡單安裝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上蓋俯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上蓋仰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下蓋俯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下蓋仰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電路原理圖。
圖中:1-上蓋;11-第一凹紋;12-第一凹口;13-第二凹口;14-第一保護罩;2-下蓋;21-第二凹紋;22-第三凹口;23-第四凹口;24-第二保護罩;25-凹板;3-凹槽;4-凸塊;5-定位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電源盒,包括上蓋1和下蓋2,上蓋1和下蓋2均為長方體,上蓋1和下蓋2的長寬均相同,上蓋1和下蓋2連接在一起后形成上下封閉的長方體,在長方體的均兩側設有電源接入豁口,上蓋1的頂部端面上設有第一凹紋11,第一凹紋11由多個弧形條紋組成,上蓋1的一側設有第一凹口12,第一凹口12為U型狀,在第一凹口12的一邊設為開口,上蓋1的另一側設有第二凹口13,第二凹口13為半圓形,在第二凹口13的一邊同樣設為開口,上蓋1的內壁固定連接有第一保護罩14,第一保護罩14為塑料制成,具有絕緣的效果;第一保護罩14和上蓋1的連接處設有凹槽3,凹槽3是配合凸塊4使用;下蓋2的頂部端面上設有第二凹紋21和凹板25,凹板25鑲嵌在第二凹紋21上,凹板25為長方形,下蓋2的一側設有第三凹口22,第三凹口22同樣為U型狀,在第三凹口22的一邊設為開口,下蓋2的另一側設有第四凹口23,第四凹口23為半圓形,在第四凹口23的一邊同樣設為開口,下蓋2的內壁固定連接有第二保護罩24,第二保護罩24同樣為塑料制成,具有絕緣的效果;第二保護罩24的內壁上固定連接有定位柱5,第二保護罩24和下蓋2的連接處設有凸塊4,凹槽3的寬度大于凸塊4的寬度,凹槽3和凸塊4配合使用,凸塊4卡放在凹槽3時,使得上蓋1和下蓋2固定在一起,第一凹口12和第三凹口22卡合在一起,第二凹口13和第四凹口23卡合在一起,第一凹口12和第三凹口22形成電源接線公頭或電源接線母頭的電源接線豁口,第二凹口13和第四凹口23形成電源接線公頭或電源接線母頭的電源接線豁口。
綜上所述;本電源盒,包括上蓋1和下蓋2,上蓋1和下蓋2均為長方體,上蓋1和下蓋2的長寬均相同,上蓋1和下蓋2連接在一起后形成上下封閉的長方體,第一保護罩14和第二保護罩24均為塑料制成,具有絕緣的效果;凸塊4卡放在凹槽3時,使得上蓋1和下蓋2固定在一起,第一凹口12和第三凹口22形成電源接線公頭或電源接線母頭的電源接線豁口,第二凹口13和第四凹口23形成電源接線公頭或電源接線母頭的電源接線豁口,結構簡單安裝方便。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