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自動化儀器儀表專用機箱裝置,屬于自動化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機箱作為一種對內部儀器儀表的保護裝置,在機電等領域中得到廣泛運用,尤其是拆裝方便的機箱。目前常用的標準機箱,有鋁板壓鑄成型、注塑成型、鋁型材圍框、組合型材等方法制造。廣泛運用的機箱多是形狀、尺寸固定的結構,在儀器儀表調試結束后通過螺釘連接等方式安裝在機箱內。這些方案雖然解決了儀器儀表保護的技術問題,但是在實際使用中隨著儀器儀表的發展對機箱有了更高的要求。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1520694637.5的一種自動化儀器儀表專用機箱裝置,該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自動化儀器儀表專用機箱裝置,包括機體、封插塊、封緊蓋、連接塊、膽、真空腔、隔振蓋和鎖緊塊,機體包括封插孔A、封插孔B、封插孔C和封插孔D,封插塊包括封插凹槽A、封插右臂、封插左臂和封插凹槽B,封緊蓋包括封插道A和封插道B,真空腔處于機體和內膽間,內膽上端通過連接塊與機體相鄰,隔振蓋安裝在內膽上端口處,封緊蓋安裝在隔振蓋與機體之間。但該實用新型密封性好,儀器儀表發熱嚴重,容易損壞。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動化儀器儀表專用機箱裝置,以解決儀器儀表發熱嚴重,容易損壞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自動化儀器儀表專用機箱裝置,其結構包括機箱主體、進風裝置、箱蓋、通孔、密封圈、螺栓、抽風裝置,所述機箱主體固定裝設有進風裝置,所述機箱主體與箱蓋固定連接,所述箱蓋四周固定裝設有通孔,所述通孔與螺栓固定連接,所述螺栓固定裝設有密封圈,所述箱蓋中間固定裝設有抽風裝置,所述抽風裝置由網框、鐵網、抽風機組成,所述網框固定裝設有鐵網,所述鐵網與抽風機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網框與箱蓋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進風裝置由邊框、初濾網、精濾網、活性炭吸附網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邊框固定裝設有初濾網,所述初濾網后面固定裝設有精濾網,所述精濾網后面固定裝設有活性炭吸附網。
進一步地,所述邊框與機箱主體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機箱主體四周固定裝設有螺紋孔,所述螺紋孔與螺栓的螺紋相匹配。
進一步地,所述螺栓能夠將機箱與箱蓋固定連接,固定效果好,不易松動。
本實用新型設有抽風裝置,能夠對機箱內進行散熱,防止發熱損壞儀表,延長儀表的使用壽命,設有進風裝置,能夠防止粉塵進入,保證箱內環境的潔凈,實用性強,具有推廣性。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自動化儀器儀表專用機箱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進風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中:機箱主體-1、進風裝置-2、箱蓋-3、通孔-4、密封圈-5、螺栓-6、抽風裝置-7、網框-701、鐵網-702、抽風機-703、邊框-201、初濾網-202、精濾網-203、活性炭吸附網-20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自動化儀器儀表專用機箱裝置,其結構包括機箱主體1、進風裝置2、箱蓋3、通孔4、密封圈5、螺栓6、抽風裝置7,所述機箱主體1固定裝設有進風裝置2,所述機箱主體1與箱蓋3固定連接,所述箱蓋3四周固定裝設有通孔4,所述通孔4與螺栓6固定連接,所述螺栓6固定裝設有密封圈5,所述箱蓋3中間固定裝設有抽風裝置7,所述抽風裝置7由網框701、鐵網702、抽風機703組成,所述網框701固定裝設有鐵網702,所述鐵網702與抽風機703固定連接,所述網框701與箱蓋3固定連接,所述進風裝置2由邊框201、初濾網202、精濾網203、活性炭吸附網204組成,所述邊框201固定裝設有初濾網202,所述初濾網202后面固定裝設有精濾網203,所述精濾網203后面固定裝設有活性炭吸附網204,所述邊框201與機箱主體1固定連接,所述機箱主體1四周固定裝設有螺紋孔101,所述螺紋孔101與螺栓6的螺紋相匹配。
在進行使用時,通過螺栓6將機箱主體1與箱蓋3進行固定,通過抽風裝置7將箱內的熱空氣抽出箱外,通過進風裝置2進入箱外冷空氣,使箱內進行散熱。
例如,可用于儀器儀表用的機箱,將儀器儀表放入機箱主體1,通過螺栓6進行封裝,通過抽風裝置7與進風裝置2對儀表進行散熱。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