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智能家居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及其臺燈。
背景技術:
隨著現在社會科技的不斷進步,人們對生活中智能化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智能化的家電設備給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便利。臺燈已然是家庭生活的必需品,臺燈不僅可以提供光源而且充滿設計感的臺燈可以成為現代家庭的一種裝飾,通常臺燈都會設置有一個開關,當人們需要燈光時,打開臺燈的開關臺燈才會亮起,但是當周圍環境處于黑暗中時,在黑暗中準確找到臺燈的位置并打開臺燈的開關具有一定的難度,尤其是對老人和小孩來說有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現有的臺燈有一部分提供聲控開啟或者觸摸開啟的功能,但是聲控開啟的臺燈當附近有聲源時容易誤觸發,從而造成能源的浪費,觸摸開啟的臺燈也需要用戶觸摸到臺燈才可以打開臺燈,如前面所說在黑暗中使用不夠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發明目的:針對上述情況,為了克服背景技術中的缺點,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及其臺燈,能夠有效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涉及的問題。
技術方案: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所述臺燈放置于臺面上且包括底座、與底座連接的連接桿以及與所述連接桿連接的燈體,所述底座下端設置有振動傳感器,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燈體關閉時,啟用所述振動傳感器以監測臺面是否發生振動;
在監測出臺面發生振動時,生成開燈指令;
根據所述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開啟。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生成開燈指令,包括:
獲取振動幅度;
根據幅度與亮度關系對照表獲取與所述振動幅度對應的亮度值;
生成與所述亮度值對應的開燈指令。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在獲取振動幅度之后,還包括:
判斷所述振動幅度是否處于第一幅度區間,若處于則生成第一開燈指令,若不處于則判斷所述振動幅度是否處于第二幅度區間,若處于則生成第二開燈指令;
根據所述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開啟,包括:
根據第一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一亮度值,以及根據第二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二亮度值。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在生成開燈指令之前,還包括:
判斷振動持續時間是否超過預設時間閾值,若超過則繼續執行步驟。
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控制照明的臺燈,所述臺燈放置于臺面上且包括底座、與底座連接的連接桿以及與所述連接桿連接的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下端設置有振動傳感器,所述臺燈還包括處理器以及燈光控制器,所述處理器分別與所述振動傳感器以及燈光控制器連接;
所述振動傳感器用于在所述燈體關閉時,啟用所述振動傳感器以監測臺面是否發生振動;
所述處理器用于在所述振動傳感器監測出臺面發生振動時,生成開燈指令并將其傳輸給所述燈光控制器;
所述燈光控制器用于根據所述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開啟。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所述處理器還用于:獲取振動幅度;根據幅度與亮度關系對照表獲取與所述振動幅度對應的亮度值;生成與所述亮度值對應的開燈指令。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所述處理器還用于:判斷所述振動幅度是否處于第一幅度區間,若處于則生成第一開燈指令,若不處于則判斷所述振動幅度是否處于第二幅度區間,若處于則生成第二開燈指令;所述燈光控制器還用于:根據第一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一亮度值,以及根據第二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二亮度值。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所述處理器還用于:判斷振動持續時間是否超過預設時間閾值,若超過則生成開燈指令。
本發明實現以下有益效果:用戶可通過振動控制臺燈的開啟,另外可利用振動的幅度控制臺燈的亮度,值得一提的是通過對振動時間的監測避免誤觸發。
附圖說明
此處的附圖被并入說明書中并構成本說明書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開的實施例,并于說明書一起用于解釋本公開的原理。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圖2為本發明提供的另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圖3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控制照明的臺燈的框圖;
圖4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控制照明的臺燈的剖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實施例一
參考圖1,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所述臺燈放置于臺面上且包括底座4、與底座4連接的連接桿5以及與所述連接桿5連接的燈體6,所述底座4下端設置有振動傳感器1,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燈體6關閉時,啟用所述振動傳感器1以監測臺面是否發生振動;
在監測出臺面發生振動時,生成開燈指令;
根據所述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
如圖1所示,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包括以下步驟101至103:
在步驟101中,在所述燈體6關閉時,啟用所述振動傳感器1以監測臺面是否發生振動。
在步驟102中,在監測出臺面發生振動時,生成開燈指令。
在步驟103中,根據所述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振動傳感器1獲取臺面的振動,當臺面發生振動時生成開燈指令,根據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
其中,所述振動傳感器1可以是相對式電動傳感器、電感式傳感器、電容式傳感器等。所述燈體6可以是LED燈、節能燈、鹵素燈等。振動傳感器1可以獲取臺面的振動,燈體6可根據開燈指令打開。
值得注意的是,當燈體6處于關閉狀態時,才啟動振動傳感器1以監測臺面是否發生振動,當燈體6處于開啟狀態時,振動傳感器1不會獲取臺面的振動。
實施例二
參考圖2,圖2為本發明提供的另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結合上述第一實施例的內容,在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中,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內容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于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生成開燈指令,包括:
獲取振動幅度;
根據幅度與亮度關系對照表獲取與所述振動幅度對應的亮度值;
生成與所述亮度值對應的開燈指令。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在獲取振動幅度之后,還包括:
判斷所述振動幅度是否處于第一幅度區間,若處于則生成第一開燈指令,若不處于則判斷所述振動幅度是否處于第二幅度區間,若處于則生成第二開燈指令;
根據所述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包括:
根據第一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一亮度值,以及根據第二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二亮度值。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在生成開燈指令之前,還包括:
判斷振動持續時間是否超過預設時間閾值,若超過則繼續執行步驟。
如圖2所示,圖2為本發明提供的另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的臺燈照明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包括以下步驟201至203:
在步驟201中,獲取振動幅度。
在步驟202中,根據幅度與亮度關系對照表獲取與所述振動幅度對應的亮度值。
在步驟203中,生成與所述亮度值對應的開燈指令。
其中所述振動幅度為物體離開平衡位置的最大位移,它是表示振動的強弱的物理量。振動傳感器1可根據監測到的臺面振動幅度將其轉換為具體的數值。
所述幅度與亮度關系對照表,在本實施例中將幅度分為兩個區間,對應兩種亮度值,例如:
其中所述第一幅度區間為正常人手指輕觸臺面所產生的振動幅度,所述第二幅度區間為正常人在臺面活動所產生的振動幅度。
其中所述燈體6可調節亮度值,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燈體6有兩個亮度值,作為兩種亮度值的實現方式,本實施例中的燈體6可以使用一個可調節亮度的燈泡也可使用兩個亮度相同的燈泡。所述兩個亮度值分別為第一亮度值和第二亮度值,兩種亮度值可以應對不同使用環境,所述第一亮度值亮度稍低,可以提供給用戶足夠活動的亮度,所述第二亮度值亮度較亮,可以提供給用戶明亮的光源,用戶可在第二亮度值的光源下看書工作。當燈體6使用可調節亮度的燈泡時,在本實施例中該燈泡的功率可以為5W和10W,在第一亮度值的情況下調節使用5W的功率,在第二亮度值的情況下調節使用10W的功率;當燈體6使用的是兩個亮度相同的燈泡時,在本實施例中,兩個燈泡的功率可以均為5W,在第一亮度值的情況下使一個燈泡工作,在第二亮度值的情況下使兩個燈泡一起工作。
當用戶希望僅僅提供一個光源以供照明時,輕觸臺面,當臺面振動幅度在第一幅度區間時生成第一開燈指令,根據第一開燈指令控制燈體6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一亮度值,當用戶希望有一個足夠明亮的光源用來看書或者進行其他活動時,用手指輕敲臺面,當臺面振動幅度在第二幅度區間時生成第二開燈指令,根據第二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二亮度值。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為了減少誤觸發的幾率還設置有一判斷環節,在生成開燈指令之前,判斷振動持續時間是否超過預設時間閾值,若超過則繼續執行步驟。在本實施例中可將預設時間閾值可設置為1s,當臺面振動持續時間超過1s時再生成對應的開燈指令。其中,設置所述振動持續時間是為減少誤觸發,當用戶無意間觸碰臺面時會產生一個振動,但是用戶真正需要光源時會在臺面持續活動,用戶的活動產生較多的振動,振動延續時間較長超過預設時間閾值,當振動持續時間超過預設時間閾值時產生對應的開燈指令,燈體6開啟。
實施例三
一種基于臺面振動監測控制照明的臺燈,所述臺燈放置于臺面上且包括底座4、與底座4連接的連接桿5以及與所述連接桿5連接的燈體6,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4下端設置有振動傳感器1,所述臺燈還包括處理器2以及燈光控制器3,所述處理器2分別與所述振動傳感器1以及燈光控制器3連接;
所述振動傳感器1用于在所述燈體6關閉時,啟用所述振動傳感器1以監測臺面是否發生振動;
所述處理器2用于在所述振動傳感器1監測出臺面發生振動時,生成開燈指令并將其傳輸給所述燈光控制器3;
所述燈光控制器3用于根據所述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所述處理器2還用于:獲取振動幅度;根據幅度與亮度關系對照表獲取與所述振動幅度對應的亮度值;生成與所述亮度值對應的開燈指令。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所述處理器2還用于:判斷所述振動幅度是否處于第一幅度區間,若處于則生成第一開燈指令,若不處于則判斷所述振動幅度是否處于第二幅度區間,若處于則生成第二開燈指令;所述燈光控制器3還用于:根據第一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一亮度值,以及根據第二開燈指令控制所述燈體6開啟并將照明亮度調節至第二亮度值。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式,所述處理器2還用于:判斷振動持續時間是否超過預設時間閾值,若超過則生成開燈指令。
應理解,本實施例具體的實現過程與上述實施例的描述相對應,此處不再詳細描述。
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是讓熟悉該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了解本發明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發明精神實質所作出的等同變換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