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智能控制燈具的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智能燈控系統及燈具。
背景技術:
傳統的燈控方案通過機械開關進行控制,隨著人們需求的增長,傳統的燈控方案越來越不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現有的智能燈具多種多樣,例如:具有識別聲音分貝來控制燈泡啟閉的燈具和具有觸碰感應識別的燈具。針對具有識別聲音分貝來控制燈泡啟閉的燈具來講,無論燈具放在何種環境,只要燈具里的聲音識別模塊感應到一定分貝的聲音,燈具里的控制系統便會智能開啟燈具內的閉合回路,使燈具內的燈閃亮,但這種智能燈具并不能適合用于所有的場合,燈具的覆蓋面比較窄;針對另一種觸碰感應識別的燈具來講,效果比較單一,適用場合有所限制。
基于特定語音識別技術在應用于燈具控制時,需要解決以下兩個問題:第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誤觸發問題,這是由于燈具所處的環境比較復雜,存在著各種噪音和背景聲音,用戶希望方便的控制燈具,又不希望發出普通說話聲或者其他聲音而導致誤觸發燈具;第二個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識別距離問題,不同的燈具對識別距離的要求不同,現有的市面產品很難解決遠距離識別問題,比如大于三米的距離就無法很好地對燈具進行控制。
基于上述原因,亟需一種新型的智能燈控系統以及燈具,來滿足消費群體的新鮮感,同時能夠解決誤觸發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智能燈控系統,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現有智能燈具誤觸發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燈具,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現有智能燈具誤觸發以及燈具狀態不方便識別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智能燈控系統,包括燈具,以及與燈具無線連接的智能裝置;智能裝置包括主控開關板和燈控板,每個燈具連接一個燈控板;主控開關板連接燈控板,燈控板用于指令接收、指令應答以及燈具控制;主控開關板用于語音信號或動作信號的采集,主控開關板用于將語音信號或動作信號傳輸至燈控板;
主控開關板內設置有時間控制模塊、語音采集模塊、語音、語義識別模塊和觸發模塊;時間控制模塊控制兩個不同時段的信號傳輸;燈控板內設置有主控制模塊,用于向燈具發出控制燈具開關的信號;燈具內設置有信號接收模塊;
白天時,觸發模塊用于感應是否存在動作開燈信號,如果感應到動作開燈信號,主控開關板向燈控板發出開燈信號,燈控板接收開燈信號,控制燈具執行開燈的動作。
傍晚時,觸發模塊與語音、語義識別模塊共同作用,才能進行開燈信號的傳輸;觸發模塊感應到動作開燈信號,同時,語音采集模塊將采集的語音信號與預設語音信號進行比對,比對結果相同時,主控開關板向燈控板發出開燈信號,燈控板接收開燈信號,控制燈具執行開燈的動作。
進一步地,還包括延時電路,延時電路用于控制開燈信號執行的持續時間為2min~3min。
進一步地,所述時間控制模塊分別連接語音采集模塊和觸發模塊;
所述語音采集模塊連接所述語音、語義識別模塊,所述語音、語義識別模塊連接所述主控制模塊;所述主控制模塊連接燈具內的延時電路,所述延時電路用于控制燈具內燈泡亮燈的時長;
所述觸發模塊連接所述燈控板內的主控制模塊,所述主控制模塊連接燈具內的延時電路,所述延時電路用于控制燈具內燈泡亮燈的時長。
進一步地,燈具與燈控板之間還可以采用紅外信號傳輸連接,所述燈具內設置有紅外信號接收端,所述燈控板內設置有紅外信號發射端。
進一步地,所述語音、語義識別模塊為海豚D100芯片,所述海豚D100芯片內設置有預設語音、語義信號。
進一步地,所述語音采集模塊為麥克。
進一步地,所述燈控板內還設置有ZIGBEE模塊、繼電器和光敏傳感器,光敏傳感器用于感應外部環境的光亮度,所述光敏傳感器連接所述主控制器。
進一步地,還包括有具備安裝于具有無線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上的APP控制部分,所述的APP控制部分與主控制器匹配通訊連接。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燈具,包括燈泡和燈座,所述燈座上設置有兩個按鍵,兩個按鍵分別連接所述時間控制模塊;所述燈座上還設置有三個指示燈,分別顯示燈具正常工作、異常工作和復位的狀態。
進一步地,所述燈泡上設置有感光單元,所述感光單元直接連接所述燈具。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采用本發明的智能燈控系統,開燈信號主要依據語音、語義識別模塊和觸發模塊識別的信號來確定,使用時間控制模塊設定白天和傍晚的時限,白天時,根據觸發模塊識別動作信號,進而將該信號傳輸至主控制模塊,主控制模塊通過延時電路所設定的固定時間內,控制燈具內燈泡發亮,如在該固定時間內依然感應到動作信號,延時電路會在再次感應動作信號的時間節點上順延相同的固定時間;傍晚時,由于人們睡覺容易翻身,所以單純依據動作信號的識別會導致誤觸發現象,出現開燈信號的不準確,為了避免這種誤觸發的現象發生,在動作觸發的基礎之上增加了語音識別功能,即設置有語音、語義識別模塊,此方案中,時間控制模塊連接語音采集模塊,語音采集模塊連接語音、語義識別模塊,語音、語義識別模塊連接主控制模塊,主控制模塊用于控制燈具的開閉,語音、語義的識別以及動作觸發的共同作用下,能夠避免誤觸發的現象發生,節省能源,方便使用。
采用本發明的燈具,設置在上述智能燈控系統的燈具,包括燈泡和燈座,燈座上設置有兩個按鍵,兩個按鍵分別連接時間控制模塊;燈座上還設置有三個指示燈,分別顯示燈具正常工作、異常工作和復位的狀態。由于燈控系統內包含兩種信號的識別,所以為了方便使用設置有兩個按鍵,分別控制兩個電路;燈座上設置三個指示燈,同樣也是為了方便使用和維修,避免出現燈具或燈控系統故障而不能及時維修的問題。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智能燈控系統的控制電路框圖;
圖2為本發明提供的智能燈控系統的流程圖1;
圖3為本發明提供的智能燈控系統的流程圖2;
圖4為本發明提供的燈具感應系統的框圖。
附圖標記:
1-時間控制模塊;2-觸發模塊;3-語音采集模塊;4-語音、語義識別模塊;5-主控制模塊;6-延時電路;7-燈具;8-光敏傳感器;9-ZIGBEE模塊;10-繼電器;11-感應單元。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參考圖1-圖3詳細描述智能燈控系統及燈具的技術方案。
實施例1
本實施例提供的智能燈控系統的具體實施方式如下:
如圖1和2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智能燈控系統,包括燈具7,以及與燈具7無線連接的智能裝置;智能裝置包括主控開關板和燈控板,每個燈具7連接一個燈控板;主控開關板連接燈控板,燈控板用于指令接收、指令應答以及燈具7控制;主控開關板用于語音信號或動作信號的采集,主控開關板用于將語音信號或動作信號傳輸至燈控板;
主控開關板內設置有時間控制模塊1、語音采集模塊3、語音語義識別模塊和觸發模塊2;時間控制模塊1控制兩個不同時段的信號傳輸;燈控板內設置有主控制模塊5,用于向燈具7發出控制燈具7開關的信號;燈具7內設置有信號接收模塊;
需要說明的是,時間控制模塊1內設置有兩個時間段,將白天設定為早上5點到下午21點,將傍晚設定為下午21點到次日5點。
還需要說明的是語音語義識別模塊內預設有固定語音“亮燈”的儲存信息或與“亮燈”相近語義的儲存信息。
白天時,觸發模塊2用于感應是否存在動作開燈信號,如果感應到動作開燈信號,主控開關板向燈控板發出開燈信號,燈控板接收開燈信號,控制燈具7執行開燈的動作。
傍晚時,觸發模塊2與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共同作用,才能進行開燈信號的傳輸;觸發模塊2感應到動作開燈信號,同時,語音采集模塊3將采集的語音信號與預設語音信號進行比對,比對結果相同時,主控開關板向燈控板發出開燈信號,燈控板接收開燈信號,控制燈具7執行開燈的動作。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還包括延時電路6,延時電路6用于控制開燈信號執行的持續時間為2min~3min。
優選的,延時電路6的持續時間為2.5min。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時間控制模塊1分別連接語音采集模塊3和觸發模塊2;
語音采集模塊3連接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連接主控制模塊5;主控制模塊5連接燈具7內的延時電路6,延時電路6用于控制燈具7內燈泡亮燈的時長;
觸發模塊2連接燈控板內的主控制模塊5,主控制模塊5連接燈具7內的延時電路6,延時電路6用于控制燈具7內燈泡亮燈的時長。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燈具7與燈控板之間還可以采用紅外信號傳輸連接,燈具7內設置有紅外信號接收端,燈控板內設置有紅外信號發射端。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為海豚D100芯片,海豚D100芯片內設置有預設語音、語義信號。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語音采集模塊3為麥克。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的主控開關板與燈控板之間既可以采用無線傳輸的方式進行開燈信號的傳遞,還可以采用紅外感應裝置進行開燈信號的傳遞。優選的,本實施例采用無線傳輸的方式進行開燈信號的傳遞,具體如下:白天時,主要依靠觸發模塊2是否感應動作來判斷開燈信號是否發出,即時間控制模塊1在白天時,設定的是觸發模塊2單獨使用的情況,當觸發模塊2感應到既定動作或感應到一定的物體接觸時,觸發模塊2內產生開燈信號并傳輸至主控制模塊5,此時,主控制模塊5將開燈信號傳輸至延時電路6,從而控制燈具7內燈泡的亮燈時長。傍晚時,語音語義識別模塊和觸發模塊2同時作用,其中,觸發模塊2可以為動作觸發或溫度觸發,當觸發模塊2感應到動作觸發或溫度觸發時,觸發模塊2內的開燈信號傳輸至主控制模塊5,同時,若語音采集模塊3采集到相應的聲音口令,并將該聲音口令傳輸至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在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中將該聲音口令與其內部預設語音、語義信號核對,若相同或相近,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內的開燈信號傳輸至主控制模塊5,此時,主控制模塊5分別接收到觸發模塊2和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的開燈信號,之后,主控制模塊5將開燈信號傳輸至延時電路6,從而控制燈具7內燈泡的亮燈時長,即2.5min,在2.5min內主控制模塊5依然同時接收到觸發模塊2和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的開燈信號時,主控制模塊5控制延時電路6往后順延2.5min;若在2.5min內主控制模塊5未同時接收到觸發模塊2和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的開燈信號,則燈泡會在2.5min后關掉。
采用本實施例的智能燈控系統,可以分別適用于室內的白天和傍晚,并且傍晚與白天的控制回路互不干擾,也能避免傍晚由于動作觸發導致燈泡誤打開、造成能源的浪費的現象。
實施例2
如圖1和3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智能燈控系統,包括燈具7,以及與燈具7無線連接的智能裝置;智能裝置包括主控開關板和燈控板,每個燈具7連接一個燈控板;主控開關板連接燈控板,燈控板用于指令接收、指令應答以及燈具7控制;主控開關板用于語音信號或動作信號的采集,主控開關板用于將語音信號或動作信號傳輸至燈控板;
主控開關板內設置有時間控制模塊1、語音采集模塊3、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和觸發模塊2;時間控制模塊1控制兩個不同時段的信號傳輸;燈控板內設置有主控制模塊5,用于向燈具7發出控制燈具7開關的信號;燈具7內設置有信號接收模塊;
白天時,觸發模塊2用于感應是否存在動作開燈信號,如果感應到動作開燈信號,主控開關板向燈控板發出開燈信號,燈控板接收開燈信號,控制燈具7執行開燈的動作。
傍晚時,觸發模塊2與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共同作用,才能進行開燈信號的傳輸;觸發模塊2感應到動作開燈信號,同時,語音采集模塊3將采集的語音信號與預設語音信號進行比對,比對結果相同時,主控開關板向燈控板發出開燈信號,燈控板接收開燈信號,控制燈具7執行開燈的動作。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還包括延時電路6,延時電路6用于控制開燈信號執行的持續時間為2min~3min。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所述燈控板內還設置有ZIGBEE模塊9、10和光敏傳感器8,光敏傳感器8用于感應外部環境的光亮度,所述光敏傳感器8連接所述主控制器。
需要說明的是,除上述實施例的兩種情況外,當本實施例的燈控系統用于地下停車庫這種光亮度很低的環境時,有時需要燈光持續發亮,因此,燈控板內的光敏傳感器8感應到外部環境光亮度低于10LUX時,會產生開燈信號,并通過ZIGBEE模塊9將開燈信號無線傳輸至主控制模塊5,此時,主控制模塊5需要同時接收到語音、語義識別模塊4的開燈信號后,才能將開燈信號輸送到延時電路6,進而控制亮燈。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還包括有具備安裝于具有無線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上的APP控制部分,所述的APP控制部分與主控制器匹配通訊連接。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的主控制模塊5還可以將開燈信號無線傳輸至電子設備上的APP,APP作為開燈回路中的開關部分,控制延時電路6的運行,從而實現APP控制亮燈與否。
采用本實施例的智能燈控系統,能夠方便現代人的使用,避免傳統和現有燈控系統的繁瑣步驟,同時也能避免誤觸發的現象發生。
實施例3
如圖4所示,本實施例的燈具7,用于上述實施例1和實施例2上,包括燈泡和燈座,燈座上設置有兩個按鍵,兩個按鍵分別連接時間控制模塊1;燈座上還設置有三個指示燈,分別顯示燈具7正常工作、異常工作和復位的狀態。
本實施例的可選技術方案為,燈泡上設置有感光單元,感光單元直接連接燈具7。
需要說明的是,三個指示燈分別串聯連接在燈控系統內,可以分別顯示燈具7正常工作、異常工作和復位的狀態。
還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的燈具7,在燈泡上設置感光單元,相對于燈控板的光敏傳感器8,感光單元作為輔助工具用來判斷外部環境的光亮度,與光敏傳感器8的作用相同。
采用本實施例的燈具7,能夠實現上述實施例1和實施例2的燈控系統在不同情況下能夠正常運行,同時燈泡上設置感應單元11還能在光敏傳感器8出現故障時,起到替代光敏傳感器8的作用,實現燈控系統的正常使用。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