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吊繩孔結構及具有吊繩孔結構的手持裝置。
背景技術:
小型可隨身攜帶的裝置(例如手機、相機或配件等)通常具有吊繩孔來系上吊繩,以便于使用者配掛在其腕部或頸部。請參考圖1,吊繩孔結構12實質上是一個形成在裝置外殼10內的通道12a。然而,受到模具制造及外觀修補的限制,吊繩孔結構12通常位于裝置外殼10的角落,以在吊繩孔結構12的制作完成后,維持裝置外殼10的美觀。因此,在裝置外殼10的表面10a的平坦部分形成吊繩孔結構12是有困難的。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一種吊繩孔結構,能夠形成在大致平坦的裝置表面上來穿設吊繩。
本發明提供一種手持裝置,具有吊繩孔結構,能夠形成在大致平坦的裝置表面上來穿設吊繩。
本發明的一種吊繩孔結構,適用于手持裝置。吊繩孔結構包括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具有第一開口與第二開口。第二部分具有凹槽。第二部分與第一部分組裝后,第一開口、第二開口與凹槽形成通道以容納吊繩,通道從第一開口延伸所在的第一開口延伸方向與通道延伸至第二開口所在的第二開口延伸方向的主轉角小于180度。
本發明的一種手持裝置,包括殼體及吊繩孔結構。吊繩孔結構結合至殼體。吊繩孔結構包括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具有第一開口與第二開口。第二部分具有凹槽。第二部分與第一部分組裝后,第一開口、第二開口與凹槽形成通道以容納吊繩,通道從第一開口延伸所在的第一開口延伸方向與通道延伸至第二開口所在的第二開口延伸方向的主轉角小于180度。
基于上述,在本發明中,在欲系吊繩處的表面實質上是平坦的情況下, 通道從第一開口延伸所在的第一開口延伸方向與通道延伸至第二開口所在的第二開口延伸方向之間的主轉角小于180度,使得吊繩容易從第一開口穿入并從第二開口穿出。
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所附的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附圖說明
圖1為現有的一種吊繩孔結構的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一實施例的吊繩孔結構的立體圖;
圖3為圖2的吊繩孔結構于俯視視角的分解圖;
圖4為圖2的吊繩孔結構于仰視視角的分解圖;
圖5為圖2的吊繩孔結構的剖視圖;
圖6為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的吊繩孔結構的剖視圖;
圖7為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的吊繩孔結構的剖視圖;
圖8為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的吊繩孔結構的剖視圖;
圖9為圖2的吊繩孔結構結合至手持裝置的示意圖。
符號說明
10:裝置外殼
10a:表面
12:吊繩孔結構
12a:通道
50:手持裝置
52:殼體
100:吊繩孔結構
110a:第一部分
110b:第二部分
112:表面
112a:第一開口
112b:第二開口
112c:凹槽
114:通道
114a:直段
114b:彎段
116:轉折
120:螺絲
A1:主轉角
A2:次轉角
D1:第一開口延伸方向
D2:第二開口延伸方向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考圖2、圖3、圖4及圖5,在本實施例中,吊繩孔結構100適用于手持裝置,例如游戲控制器、手機、數字相機、運動相機或配件等,如圖9所示。吊繩孔結構100可結合至手持裝置的殼體52。吊繩孔結構100包括第一部分110a及第二部分110b。第一部分110a及第二部分110b在結構上彼此獨立。第一部分110a及第二部分110b可通過模具制造來形成,并可經由螺絲120鎖附在一起。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部分110a及第二部分110b也可以經由卡勾、熱熔或其他方式固定在一起。第一部分110a具有第一開口112a與第二開口112b。第二部分110b具有凹槽112c。第二部分110b與第一部分110a組裝后,第一開口112a、第二開口112b與凹槽112c形成通道114以容納吊繩(未繪示)。通道114從第一開口112a延伸所在的第一開口延伸方向D1與通道114延伸至第二開口112b所在的第二開口延伸方向D2的主轉角A1小于180度。
請再參考圖4,在本實施例中,通道114具有多個直段114a(例如三個直段114a)。這些直段114a依序連接。這些直段114a的兩相鄰者的延伸方向的次轉角A2小于90度。在本實施例中,通道114還具有多個彎段114b(例如兩個彎段114b),每個彎段114b連接于這些直段114a的對應兩相鄰者之間。因此,這些直段114a經由這些彎段114b而平順地連接。
請參考圖6,相較于圖5的實施例,圖6的實施例的通道114具有四個直段114a和三個彎段114b。同樣地,這些直段114a依序連接。這些直段114a的兩相鄰者的延伸方向的次轉角A2小于90度。每個彎段114b連接于這些直段114a的對應兩相鄰者之間。
請參考圖7,相較于圖5的實施例,圖7的實施例的通道114沒有圖5所示的彎段114b,使得這些直段114a彼此直接連接,因而在這些直段114a的兩相鄰者之間形成轉折116。在沒有圖5所示的彎段114b的情況下,這些直段114a的兩相鄰者的延伸方向的次轉角A2仍小于90度,意即轉折116的次轉角A2仍小于90度。
請參考圖8,相較于圖5的實施例,圖8的實施例的通道114具有兩個直段114a和一個彎段114b。這些直段114a經由彎段114b彼此連接。這些直段114a的兩相鄰者的延伸方向的次轉角A2小于180度,意即通道114從第一開口112a延伸所在的第一開口延伸方向D1與通道114延伸至第二開口112b所在的第二開口延伸方向D2之間的主轉角A1小于180度。
綜上所述,在本發明中,在欲系吊繩處的表面實質上是平坦的情況下,通道從第一開口延伸所在的第一開口延伸方向與通道延伸至第二開口所在的第二開口延伸方向之間的主轉角小于180度,使得吊繩容易從第一開口或第二開口其中之一穿入并從第一開口或第二開口其中之另一穿出。當通道的具有多個彎段或多個轉折,且這些彎段或這些轉折的次轉角小于90度時,吊繩在穿過通道的這些轉折或這些彎段的過程中不容易卡住,因而可降低穿吊繩的難度。此外,當通道的具有多個彎段或多個轉折且這些彎段或這些轉折的次轉角小于90度時,通道相對于其所在表面的深度可以降低,因而減少占用裝置的內部空間。
雖然結合以上實施例公開了本發明,然而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故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當以附上的權利要求所界定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