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子電路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低壓交直流轉換電路。
背景技術:
現有的低壓電源轉換電路(24/AC至5V/DC)存在占用空間大,功耗高及散熱效率低、不能直接轉換等缺點,存在改進空間。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低壓交直流轉換電路,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的:
提供一種低壓交直流轉換電路,包括接線端子、電源管理芯片、整流橋、分壓電路、第一電解電容、第二電解電容、第三電解電容、第一電容、第二電容、第三電容、電感、二極管、第一電阻和第二電阻,所述電源管理芯片具有電壓輸入端Vin、反饋輸入端FB、自舉升壓端BST、使能端EN和開關端SW,從所述接線端子接入24V交流電,所述接線端子連接所述整流橋,所述整流橋輸出連接所述電源管理芯片的電壓輸入端Vin,所述整流橋輸出依次通過所述第一電解電容和所述分壓電路接地,所述整流橋輸出依次通過所述第二電解電容和所述第一電容接地,所述電源管理芯片的自舉升壓端BST通過所述第二電容連接開關端SW,所述電源管理芯片的開關端SW通過所述二極管接地,所述電源管理芯片的開關端SW依次通過所述電感和所述第三電解電容接地,所述電源管理芯片的反饋輸入端FB分別連接所述第二電阻、所述第三電容并通過所述第一電阻接地。
上述低壓交直流轉換電路,其中,所述分壓電路包括第三電阻、第四電阻和穩壓二極管,所述第四電阻和所述穩壓二極管并聯后與所述第三電阻串聯。
上述低壓交直流轉換電路,其中,所述電源管理芯片基于MP2451DT實現。
與已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優化了傳統電路的缺點,實現了24/AC至5V/DC的快捷轉換,具有占用空間小,安裝方便,輸出穩定等特點,在驅動小功率5V芯片工作中可以得到廣泛的應用。
附圖說明
構成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低壓交直流轉換電路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參考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低壓交直流轉換電路包括接線端子P1、電源管理芯片U2、整流橋D1、分壓電路、第一電解電容C1、第二電解電容C2、第三電解電容C3、第一電容C4、第二電容C5、第三電容C6、電感L1、二極管D5、第一電阻R1和第二電阻R2,電源管理芯片U2具有電壓輸入端Vin、反饋輸入端FB、自舉升壓端BST、使能端EN和開關端SW,從接線端子P1接入24V交流電,接線端子P1連接整流橋D1,整流橋D1輸出連接電源管理芯片U2的電壓輸入端Vin,整流橋D1輸出依次通過第一電解電容C1和分壓電路接地,整流橋D1輸出依次通過第二電解電容C2和第一電容C4接地,電源管理芯片U2的自舉升壓端BST通過第二電容C5連接開關端SW,電源管理芯片U2的開關端SW通過二極管D5接地,電源管理芯片U2的開關端SW依次通過電感L2和第三電解電容C3接地,電源管理芯片U2的反饋輸入端FB分別連接第二電阻R2、第三電容C6并通過第一電阻R1接地。本技術方案中,分壓電路包括第三電阻R3、第四電阻R4和穩壓二極管D4,第四電阻R4和穩壓二極管D4并聯后與第三電阻R3串聯。電源管理芯片U2基于MP2451DT實現,接線端子P1基于KF128-2實現,整流橋D1基于MB4S實現,穩壓二極管D4基于BZX843V9實現。
通過P1端輸入24V交流電,經過整流橋MB4S完成電路的交直轉換,轉完過后電壓由U0=1.414Ui得出此時輸出電壓為36V,根據MP2451DT芯片資料可得出如下5V電壓輸出電路,考慮到4號腳EN信號的獲得,故特加入分壓電路,根據芯片資料得出EN使能電壓為1.5V,故利用電路的分壓原理U0=UR1+UR2,UR1=I*R1得出電壓比等于電阻比,故R1:R2=34.5:1.5,得出R1:R2=23,根據EN腳高阻態特性與電阻常規選型,可得出R1、R2分別為680K、51K,考慮到電路的安全性,特加入BZX84C3V9穩壓管穩壓保護。
從上述實施例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的優勢在于:
優化了傳統電路的缺點,實現了24/AC至5V/DC的快捷轉換,具有占用空間小,安裝方便,輸出穩定等特點,在驅動小功率5V芯片工作中可以得到廣泛的應用。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進行了詳細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其只是作為范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任何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實用新型的范疇之中。因此,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下所作出的均等變換和修改,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