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驅動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直線式伺服電動缸。
背景技術:
目前,普遍使用的驅動裝置為液壓缸或氣缸。氣缸出力較小且位置難以隨機控制,一般使用過程中均是通過死限位的方式來獲得準確的位移,這樣不利于柔性自動化生產,并且氣缸使用過程中噪音大;液壓缸雖然出力較大,但是存在泄漏,造成環境污染,并且泄漏導致損耗大及傳遞效率低,成本較高;液壓缸還普遍存在定位控制復雜,定位精度低的問題。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CN 2015128873 U(公告日為2016.04.06)公開了一種伺服電動缸,包括伺服電機,滾珠螺母,滾珠絲桿,缸筒,推桿,滾輪和滾輪軸,伺服電機驅動滾珠絲桿旋轉,滾珠螺母配合在滾珠絲桿上,滾珠螺母并與所述推桿連接,滾輪通過滾輪軸與推桿連接,缸筒內設置4個沿缸筒軸向均布的缸筒導槽,每個缸筒導槽內各設置一與之滾動連接的滾輪,通過所述缸筒導槽與所述滾輪的配合用于限制滾珠螺母的轉動,使其沿缸筒作直線運動。其中滾珠絲桿軸端支承采取一端固定一端浮動的方式,固定端采用兩個背靠背安裝的圓錐滾子軸承支承,軸承外圈背端受力方向由軸承座臺階定位,軸承內圈其中一個一端由絲桿軸肩定位,另一個的一端采用雙背帽及圓螺母止動墊圈組合軸向調整定位方式,兩個軸承內圈在軸向方向一端自由,由雙背帽調整固定軸承游隙的大小。該伺服電動缸定位過程復雜,定位精度不高,另外該伺服電動缸結構復雜,不利于廣泛應用。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結構復雜及定位精度不高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直線式伺服電動缸。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直線式伺服電動缸,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部件,與控制部件連接的伺服電機,電機座,第一法蘭和缸體,所述電機座內設置有聯軸器,所述電機座與第一法蘭通過螺栓連接,貫穿第一法蘭設置有滾珠絲杠,所述滾珠絲杠外側設置有固定滾珠絲杠的軸承,所述滾珠絲杠通過聯軸器與伺服電機連接,所述缸體內設置有絲桿螺母和活塞桿,所述絲桿螺母的一端與活塞桿連接,所述活塞桿受絲桿螺母作用進行直線運動,所述絲桿螺母的另一端通過滾珠絲杠、聯軸器與伺服電機連接,所述缸體外側連接有第二法蘭,所述第二法蘭用于固定伺服電動缸。
優選的是,所述第一法蘭與絲桿螺母間,以及第二法蘭與絲桿螺母間分別設置有緩沖墊塊。
優選的是,所述軸承與聯軸器間設置有阻擋塊,所述阻擋塊兩側分別安裝有彈性橡膠圈。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直線式伺服電動缸不存在精度損失,活塞桿通過絲桿螺母、滾珠絲杠、聯軸器與伺服電機連接,作用于外界待驅動部件,結構穩定,牢固;操作方式簡單,環保,無污染,安全,節約能源,壽命長,免維護;速度,加速度高;剛性、承載能力、抗沖擊載荷能力強;
2)本實用新型直線式伺服電動缸使用電力驅動,與控制部件連接,實現精確速度控制,精確位置控制,精確推力控制,閉環伺服控制,控制精度達到0.01mm;
3)本實用新型直線式伺服電動缸定位精度高,定位控制簡單;
4)本實用新型直線式伺服電動缸結構簡單,使用成本低,便于廣泛應用。
附圖說明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圖1是本實用新型直線式伺服電動缸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伺服電機1,電機座2,第一法蘭3,缸體4,聯軸器5,螺栓6,滾珠絲杠7,軸承8,絲桿螺母9,活塞桿10,第二法蘭11,阻擋塊12。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一種直線式伺服電動缸,包括伺服電機1,電機座2,第一法蘭3和缸體4,所述電機座2內設置有聯軸器5,所述伺服電機1與聯軸器5連接,所述電機座2與第一法蘭3通過螺栓6連接,所述第一法蘭3內安裝有軸承8,貫穿第一法蘭3設置有滾珠絲杠7,所述滾珠絲杠7外側設置有軸承8,第一法蘭3與絲桿螺母9間,以及第二法蘭11與絲桿螺母9間分別設置有緩沖墊塊,所述緩沖墊塊的設置防止存在的間隙帶來晃動而帶來磨損,影響使用壽命,軸承8與聯軸器5間安裝有阻擋塊12,阻擋塊12兩側設置有彈性橡膠圈,阻擋塊12的設置減少軸承8的振動,提高伺服電動缸運行時的穩定性,所述缸體4內設置有絲桿螺母9和活塞桿10,所述絲桿螺母9通過滾珠絲杠7、聯軸器5與伺服電機1連接,所述絲桿螺母9與活塞桿10連接,所述活塞桿10受絲桿螺母9作用進行直線運動,所述缸體4外側連接有第二法蘭11,所述第二法蘭11用于連接外界待驅動部件。
其中伺服電機1與PLC連接,實現精確速度控制,精確位置控制,精確推力控制,閉環伺服控制,控制精度達到0.01mm。
工作原理:通過PLC啟動伺服電機1,伺服電機1正反旋轉運動通過聯軸器5帶動滾珠絲杠7進行正反旋轉運動,滾珠絲杠7作用于絲桿螺母9,絲桿螺母9和活塞桿10連接,伺服電機1的正反旋轉運動通過絲桿螺母9轉換為活塞桿10的往返直線運動,從而帶動外界部件進行往返直線運動。
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只是示例性的,是為了更好地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本專利,不能理解為是對本專利包括范圍的限制;只要是根據本專利所揭示精神的所作的任何等同變更或修飾,均落入本專利包括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