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接地機械閉鎖裝置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力設備檢修試驗接地機械閉鎖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電網的發展、設備的更新,智能電網、在線監測的逐步推進帶來的檢修方式的革新,檢修試驗環境和要求都發生了變化,傳統的檢修試驗接地已不符合當前變電站的試驗要求。如現有的10千伏、35千伏開關柜都是采用全封閉式開關小車,接地排位于開關柜后面,需要的接地線連接很長,且不在視線范圍內,達不到對檢修試驗接地可控、在控、受控的原則。在采用集中檢修時,在試驗區域無可靠地接地點可接。另外,電纜故障檢查、避雷器阻性電阻測試等帶電試驗越來越普遍,可靠的接地是在試驗過程中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保證的必要措施。但目前的接地方式沒有閉鎖功能,可能出現由于接地線接觸不好或被誤拆而出現危害人身和設備安全,影響試驗數據正確性等可能危害電網安全生產的情況發生,這樣損壞的結果不僅僅使維修帶來的成本的提高,若是產生了人身傷害,則是一種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需要很好解決這個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電力設備檢修試驗接地機械閉鎖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電力設備檢修試驗接地機械閉鎖裝置,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下端的四角處均設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遠離固定板的一端設有底座,所述底座遠離連接桿的一側設有接地體,所述接地體的下端內壁中設有接線槽,所述接線槽的內部設有接線板,所述接線板的上端設有連接柱,所述連接柱的一端與接線板相抵,所述連接柱遠離接線板的一端設有抵壓板,所述抵壓板遠離連接柱的一側設有主軸,所述主軸的一端與抵壓板相抵,且主軸的另一端依次貫穿底座和固定板并向外延伸,所述主軸的外側套設有鎖緊環,且鎖緊環位于固定板的上端,所述鎖緊環靠近固定板的一側等距離環繞設有多個第一卡槽,所述第一卡槽的內部均設有卡塊,且鎖緊環通過卡塊與固定板連接,所述主軸的側面設有接線孔,且接線孔位于鎖緊環的上端。
優選地,所述第一卡槽和卡塊的數量均為2-6個,且固定板上設有和卡塊位置對應的第二卡槽。
優選地,所述連接桿和固定板、底座之間均通過鎖緊螺釘連接。
優選地,所述鎖緊環和主軸之間螺紋連接。
本發明中,在主軸的側面設有接線孔,用來連接外接的導線,在主軸的側面設有鎖緊環,而且主軸和鎖緊環通過螺紋連接,主軸旋進裝置的內部,然后鎖緊環通過卡塊和固定板連接,不僅起到穩固的作用,而且可以將主軸牢牢的鎖定在裝置的內部,不會因為接地線接觸不好或被誤拆而出現危害人身和設備安全,固定板通過連接桿和底座連接,底座的下端設有接地體,整體的結構為絕緣材料,可以方便人們安裝和拆卸接地線,主軸和接地體內部的抵壓板連接,抵壓板通過連接柱和接線板連接,可以將接地線很好的連接入地下,不會影響實驗數據的正確性,也不會對電網的安全產生危害。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電力設備檢修試驗接地機械閉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電力設備檢修試驗接地機械閉鎖裝置的側視圖。
圖中:1固定板、2底座、3抵壓板、4連接柱、5接線板、6連接桿、7鎖緊環、8主軸、9接線孔、10卡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電力設備檢修試驗接地機械閉鎖裝置,包括固定板1,固定板1下端的四角處均設有連接桿6,連接桿6遠離固定板1的一端設有底座2,且連接桿6和固定板1、底座2之間均通過鎖緊螺釘連接,通過鎖緊螺釘可以方便的安裝和拆卸該裝置,底座2遠離連接桿6的一側設有接地體,接地體的下端內壁中設有接線槽,接線槽的內部設有接線板5,接線板5的上端設有連接柱4,連接柱4的一端與接線板5相抵,連接柱4遠離接線板5的一端設有抵壓板3,抵壓板3遠離連接柱4的一側設有主軸8,主軸8的一端與抵壓板3相抵,且主軸8的另一端依次貫穿底座2和固定板1并向外延伸,主軸8的外側套設有鎖緊環7,且鎖緊環7位于固定板1的上端,鎖緊環7和主軸8之間螺紋連接,通過螺紋,可以將主軸8螺紋旋出或者旋入,鎖緊環7靠近固定板1的一側等距離環繞設有多個第一卡槽,第一卡槽的內部均設有卡塊10,第一卡槽和卡塊10的數量均為2-6個,且固定板1上設有和卡塊10位置對應的第二卡槽,通過將卡塊10卡進第二卡槽內,可以使鎖緊環7對主軸8進行很好的固定,且鎖緊環7通過卡塊10與固定板1連接,主軸8的側面設有接線孔9,且接線孔9位于鎖緊環7的上端。
本發明中,在主軸8的側面設有接線孔9,用來連接外接的導線,在主軸8的側面設有鎖緊環7,鎖緊環7通過卡塊10和固定板1連接,可以對主軸8進行有效的固定,主軸8和接地體內部的抵壓板3連接,抵壓板3通過連接柱4和接線板5連接,可以將接地線很好的連接入地下。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