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磁場控制系統,包括:
磁場傳感器,其被設置在使用無線充電系統充電的車輛中或附近,并被配置為檢測電磁場的大小;以及
輸出控制器,其被配置為基于電磁場的規定值與由所述磁場傳感器檢測的所述電磁場的大小之間的比較,調整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功率發送側的輸出功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磁場傳感器為霍爾效應傳感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磁場傳感器被設置在所述車輛的底板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磁場傳感器被設置在由指導方針界定的多個區域中,所述指導方針用于建立所述車輛附件或所述車輛中的可允許的電磁場,并且,所述輸出控制器被配置為調整所述功率發送側的輸出功率,以滿足關于對安裝有所述磁場傳感器的所述多個區域中的每一個界定的、電磁場的可允許的大小的所述指導方針。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磁場傳感器安裝在所述車輛內座椅的頭枕、座椅靠背、座墊以及腳支撐部分中的至少一個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輸出控制器被配置為使用電磁場的所述規定值與由所述磁場傳感器檢測的所述電磁場的大小之間的差異,對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所述功率發送側的輸出功率執行比例-積分-導數(PID)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輸出控制器被配置為當在所述磁場傳感器的操作中出現錯誤時,將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所述功率發送側的所述輸出功率減小為小于規定水平。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電磁控制系統在開始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充電操作之前打開,并且在終止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所述充電操作之后關閉。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
模擬數字轉換模塊,其被配置為將從所述磁場傳感器輸出的電磁場檢測信號轉換為數字值;以及
單元轉換模塊,其被配置為將由所述模擬數字轉換模塊轉換的所述數字值轉換為基于可與電磁場的所述規定值比較的單元的值。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磁場控制系統,進一步包括:
就座傳感器,其被設置在所述車輛的座椅中并被配置為檢測乘客是否坐在所述座椅上,
其中所述就座傳感器被設置在所述車輛的所述座椅中或鄰近所述座椅,并且所述輸出控制器被配置為使用由設置在乘客占用的所述座椅中的所述磁場傳感器檢測的所述電磁場的大小,調整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所述功率發送側的所述輸出功率,所述座椅由所述就座傳感器檢測。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電磁場控制系統,其中所述輸出控制器被配置為通過將電磁場的所述規定值與由設置在乘客占用的座椅中的所述磁場傳感器檢測的所述電磁場的大小當中的最大值比較來調整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所述功率發送側的所述輸出功率。
12.一種電磁場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磁場傳感器檢測鄰近使用無線充電系統充電的車輛的電磁場或者在所述車輛內或外部的電磁場;以及
基于電磁場的規定值與在所述電磁場檢測操作中檢測的所述電磁場的大小之間的比較,由控制器調整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功率發送側的輸出功率。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磁場控制方法,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所述磁場傳感器檢測由指導方針界定的多個區域中的電磁場,所述指導方針用于建立所述車輛附件或所述車輛中的可允許的電磁場;以及
通過所述控制器調整所述功率發送側的輸出功率以滿足關于對所述電磁場被檢測的多個區域中的每一個界定的、電磁場的可允許的大小的指導方針。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磁場控制方法,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就座傳感器檢測乘客是否坐在所述車輛的座椅上;
通過所述磁場傳感器檢測所述車輛的所述座椅中的電磁場;以及
使用在乘客占用的所述座椅中檢測到的所述電磁場的大小,由所述控制器調整所述無線充電系統的所述功率發送側的輸出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