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電力設備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可擴展的電纜橋架。
背景技術:
電纜橋架一般適用于大型企業、大型工程變電、電纜架設、大型橋梁、地鐵的電纜鋪設和海洋鉆井等場所。現有的電纜橋架大多由整體金屬框架支撐,這樣不僅使得整體結構沉重、而且造價昂貴,不利于運輸、裝拆及廣泛使用。
現有使用的電纜橋架,一般是其結構和大小為固定形式的,不能在對其進行擴展和改變,影響了其使用范圍,限制了其承載量。
因此,由于現有技術中存在上述的技術缺陷,是本領域內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為提供一種可擴展的電纜橋架,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電纜橋架結構大小固定不能擴展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擴展的電纜橋架,包括掛環、頂板、蓋板、螺帽、調整螺絲、側板、底板、轉軸、掛槽、掛鉤、通風孔、彈簧和支撐板,所述掛環下端連接頂板,所述頂板兩側部通過轉軸連接蓋板,所述蓋板內側壁上設有相對設置的螺帽,所述螺帽之間設有調整螺絲,所述蓋板兩側下端向內彎折形成掛槽,所述掛槽內設有掛鉤,所述掛鉤下端連接側板,所述側板下端通過轉軸連接底板,所述底板中部設有轉軸,所述底板上設有通風孔,所述側板內側壁上設有彈簧,相對設置的所述彈簧之間設有支撐板,豎直方向上設有多個所述支撐板。
優選的,還包括防塵網,所述防塵網設于所述側板底端兩轉軸之間。
本發明的有益之處在于:通過將頂板、蓋板、側板和底板之間通過轉軸連接,從而將其設計為可伸展和擴展的結構,方便對其進行擴展使用。其技術路線主要是在蓋板內側壁上設有螺帽和調整螺絲,在需要擴展時,通過轉動調整螺絲就能對蓋板之間的橫向距離進行調整,實現擴展功能,并通過調整螺絲進行支撐穩定;設置在側板內側壁之間的支撐板和彈簧,在擴展后,能夠隨擴展而延展,方便對 其支撐面進行擴展,提高支撐能力;在底板上設置通風孔,能夠實現通氣降溫功能,并設置有防塵網,從而能夠防止線纜積攢塵土。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擴展結構,增大線纜容量,提高通風性能。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掛環;2頂板;3蓋板;4螺帽;5調整螺絲;6側板;7底板;8轉軸;9掛槽;10掛鉤;11通風孔;12彈簧;13支撐板;14防塵網。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可擴展的電纜橋架,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擴展結構,增大線纜容量,提高通風性能。
下面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和詳細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的一種可擴展的電纜橋架,包括掛環1、頂板2、蓋板3、螺帽4、調整螺絲5、側板6、底板7、轉軸8、掛槽9、掛鉤10、通風孔11、彈簧12和支撐板13,所述掛環1下端連接頂板2,所述頂板2兩側部通過轉軸8連接蓋板3,所述蓋板3內側壁上設有相對設置的螺帽4,所述螺帽4之間設有調整螺絲5,所述蓋板3兩側下端向內彎折形成掛槽9,所述掛槽9內設有掛鉤10,所述掛鉤10下端連接側板6,所述側板6下端通過轉軸8連接底板7,所述底板7中部設有轉軸8,所述底板7上設有通風孔11,所述側板6內側壁上設有彈簧12,相對設置的所述彈簧12之間設有支撐板13,豎直方向上設有多個所述支撐板13。
更進一步的,還包括防塵網14,所述防塵網14設于所述側板6底端兩轉軸8之間。
本發明在使用時,通過將頂板2、蓋板3、側板6和底板7之間通過轉軸8 連接,從而將其設計為可伸展和擴展的結構,方便對其進行擴展使用。其技術路線主要是在蓋板3內側壁上設有螺帽4和調整螺絲5,在需要擴展時,通過轉動調整螺絲5就能對蓋板3之間的橫向距離進行調整,實現擴展功能,并通過調整螺絲5進行支撐穩定;設置在側板6內側壁之間的支撐板13和彈簧12,在擴展后,能夠隨擴展而延展,方便對其支撐面進行擴展,提高支撐能力;在底板7上設置通風孔11,能夠實現通氣降溫功能,并設置有防塵網14,從而能夠防止線纜積攢塵土。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擴展結構,增大線纜容量,提高通風性能。
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發明。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發明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