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判斷所述蓄電池當前剩余電量是否小于預設電量;
當所述蓄電池當前剩余電量小于所述預設電量時,判斷當前靜態電流是否大于預設靜態電流;
當所述靜態電流大于所述預設靜態電流時,向用戶終端發送所述蓄電池當前剩余電量以及虧電時間,所述虧電時間為所述蓄電池在車輛靜止狀態下從當前剩余電量放電至所述預設電量所需要的時間;
當接收到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充電指令時,控制高壓電池為所述蓄電池充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當未接收到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充電指令,且接收到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負載關閉指令時,斷開與所述負載關閉指令對應的負載電路的電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當未接收到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負載關閉指令時,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虧電時間提醒信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虧電時間提醒信息后,還包括:在所述當前剩余電量放電至所述預設電量之前,當檢測到用戶輸入的充電控制指令時,控制所述高壓電池或外接充電器為所述蓄電池充電。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高壓電池為所述蓄電池充電,包括:控制所述高壓電池以預設電流為所述蓄電池充電,所述預設電流小于5安。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檢測到所述靜態電流大于所述預設靜態電流后,還包括: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靜態電流異常信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當前剩余電量根據所述蓄電池當前電壓、當前電流、SoC、SoF以及SoH獲取。
8.一種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剩余電量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蓄電池當前剩余電量是否小于預設電量;
靜態電流判斷單元,用于當所述蓄電池當前剩余電量小于所述預設電量時,判斷當前靜態電流是否大于預設靜態電流;
發送單元,用于當所述靜態電流大于所述預設靜態電流時,向用戶終端發送所述蓄電池當前剩余電量以及虧電時間,所述虧電時間為所述蓄電池在車輛靜止狀態下從當前剩余電量放電至所述預設電量所需要的時間;
充電控制單元,用于當接收到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充電指令時,控制高壓電池為所述蓄電池充電。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負載控制單元,用于當未接收到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充電指令,且接收到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負載關閉指令時,斷開與所述負載關閉指令對應的負載電路的電連接。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單元還用于:當未接收到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負載關閉指令時,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虧電時間提醒信息。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控制單元還用于:在所述當前剩余電量放電至所述預設電量之前,當檢測到用戶輸入的充電控制指令時,控制所述高壓電池或外接充電器為所述蓄電池充電。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蓄電池充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單元還用于:當檢測到所述靜態電流大于所述預設靜態電流時,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靜態電流異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