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繼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磁體通過所述活動件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第一導磁體與所述可動構件之間的所述第二間距等于零。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磁體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動簧流通的電流值小于等于一閾值電流;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繼電器還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構件具有朝向所述可動構件的第一側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側表面相反設置的第二側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構件具有第一穿孔,所述第一穿孔貫穿所述第一側表面和所述第二側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件具有與所述第一穿孔對應的第二穿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件包括桿體和設于所述桿體的一端的抵壓帽,所述抵壓帽抵壓于所述第二穿孔的背向所述第一導磁體一側的周緣。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磁體設有與所述第一穿孔、所述第二穿孔的位置對應的第三穿孔,所述桿體依次穿設于所述第二穿孔、所述第一穿孔和所述第三穿孔;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磁體通過所述活動件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一導磁體與所述可動構件之間的距離為第一間距,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第一導磁體與所述可動構件之間的距離為第二間距,所述第一間距大于所述第二間距;
12.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磁體和所述第一彈性件均設于一對所述靜觸點引出端之間。
13.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件包括簧片或彈簧。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磁體相對于所述可動構件的移動方向為沿著所述動簧與所述靜觸點引出端的接觸分離方向。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件可活動地設于所述可動構件朝向所述靜觸點引出端的一側,且所述活動件位于一對所述靜觸點引出端之間。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件由金屬材料制成。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絕緣罩包括陶瓷罩和框片,所述陶瓷罩通過所述框片連接于所述軛鐵板;一對所述第一通孔開設于所述陶瓷罩;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構件包括: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罩設有第三通孔;所述連接件穿設于所述第三通孔,且所述連接件的軸向一端與所述第三通孔的周緣連接。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為實心桿。
2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繼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動構件還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