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避震裝置,屬于新能源汽車配件領域。
背景技術:
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采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一般的新能源汽車基本以純電動為動力,以蓄電池作為儲能動力源,但是蓄電池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往往會因為旅途的顛簸而磕碰損壞,影響整體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壽命。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避震裝置。
一種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避震箱體,所述避震箱體頂部一側鉸接有蓋子,所述避震箱體五面內壁上和蓋子內壁上均設置有海綿,所述海綿與避震箱體之間以及海綿與蓋子之間均設置有減震彈簧,其中避震箱體的大小與新能源汽車的電池大小相適應。
優選的,所述減震彈簧設置有若干個,且呈矩陣排列。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增加矩陣排列的減震彈簧能夠在汽車顛簸的時候,提供充足的緩沖力,防止電池因為車體的顛簸而受力造成損傷。
優選的,所述海綿包括防震海綿和防火海綿。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防震海綿能夠進一步緩沖減震彈簧的沖擊力,起到保護電池的作用;防火海綿能夠起到阻燃的作用,當蓄電池發生意外,能夠第一時間進行阻燃,防止駕車者受到傷害。
優選的,所述防火海綿設置在防震海綿外側,所述防震海綿與減震彈簧直接接觸。
優選的,所述避震箱體一側設置有開孔,所述避震箱體底部設置有固定孔。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開孔的作用是方便蓄電池連接導線至新能源汽車的各個部件;固定孔是為了使得本實用新型能夠穩定牢固地固定在車體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過增加矩陣排列的減震彈簧能夠在汽車顛簸的時候,提供充足的緩沖力,防止電池因為車體的顛簸而受力造成損傷;通過增加防震海綿,能夠進一步緩沖減震彈簧的沖擊力,起到保護電池的作用;增設防火海綿能夠起到阻燃的作用,當蓄電池發生意外,能夠第一時間進行阻燃,防止駕車者受到傷害;通過設置開孔,方便蓄電池連接導線至新能源汽車的各個部件;通過設置固定孔,使得本實用新型能夠穩定牢固地固定在車體上。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立體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側截面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投入使用示意圖。
附圖標記:1、避震箱體;2、蓋子;3、海綿;4、減震彈簧;5、防震海綿;6、防火海綿;7、開孔;8、固定孔;9、蓄電池;10、控制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參閱圖1所示的一種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避震箱體1,所述避震箱體1頂部一側鉸接有蓋子2,所述避震箱體1五面內壁上和蓋子2內壁上均設置有海綿3,所述海綿3與避震箱體1之間以及海綿3與蓋子2之間均設置有減震彈簧4,其中避震箱體1的大小與新能源汽車的電池大小相適應。
進一步的,所述減震彈簧4設置有若干個,且呈矩陣排列,增加矩陣排列的減震彈簧4能夠在汽車顛簸的時候,提供充足的緩沖力,防止電池因為車體的顛簸而受力造成損傷。
進一步的,所述海綿3包括防震海綿5和防火海綿6,所述防火海綿6設置在防震海綿5外側,所述防震海綿5與減震彈簧4直接接觸,防震海綿5能夠進一步緩沖減震彈簧4的沖擊力,起到保護電池的作用;防火海綿6能夠起到阻燃的作用,當蓄電池9發生意外,能夠第一時間進行阻燃,防止駕車者受到傷害。
進一步的,所述避震箱體1一側設置有開孔7,所述避震箱體1底部設置有固定孔8,開孔7的作用是方便蓄電池9連接導線至新能源汽車的各個部件;固定孔8是為了使得本實用新型能夠穩定牢固地固定在車體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過增加矩陣排列的減震彈簧4能夠在汽車顛簸的時候,提供充足的緩沖力,防止電池因為車體的顛簸而受力造成損傷;通過增加防震海綿5,能夠進一步緩沖減震彈簧4的沖擊力,起到保護電池的作用;增設防火海綿6能夠起到阻燃的作用,當蓄電池9發生意外,能夠第一時間進行阻燃,防止駕車者受到傷害;通過設置開孔,方便蓄電池9連接導線至新能源汽車的各個部件;通過設置固定孔,使得本實用新型能夠穩定牢固地固定在車體上。
本實用新型在投入使用時,如圖3所示,將本實用新型避震箱體1安裝在新能源汽車的蓄電池9所需安裝的位置,通過固定孔8用螺栓螺母安裝固定,再將系能源汽車的蓄電池9放進避震箱體1內,合上蓋子2,即可實現當新能源汽車在顛簸路面上行駛的時候,減震彈簧4由于自身慣性,能夠緩沖受力,海綿3能夠進一步緩沖沖擊力,完成對于蓄電池9的避震。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