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除塵器領域,具體為一種除塵器裝置。
背景技術:
工業除塵器在工業生產中運用廣泛,然而工業除塵器功率較大,在一些工廠內專門配備了為除塵器插接供電的配電箱裝置,配電箱中設有插座,然而這些插座設置模式單一,其內部的導電片設置相對靠外,這種導電片很容易被金屬片或者金屬桿件接觸到,因此,當缺乏安全意識的人將金屬片或者桿件插入插座中時容易發生觸電的事故,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同時,除塵器在除塵操作時需要經常移動位置,而除塵器在插接供電時僅僅是依靠插頭與插座之間的摩擦力來保持鎖定狀態的,這樣就很容易受拉扯供電線的影響而造成插接松動,導致供電中斷,給除塵操作帶來極大的不便,需要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除塵器裝置,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上述缺陷。
根據本發明的一種除塵器裝置,包括配電箱、設置在所述配電箱右側端面內的插座,以及與除塵器連接的插頭,所述配電箱頂部通過支柱固定安裝有防塵板,所述插座中上下對等設置有滑接腔,所述滑接腔右端壁中部處設置有聯通外端的插腔,所述滑接腔中可左右滑接安裝安裝有滑接塊,所述滑接塊中部處設置有左右聯通的螺狀孔,所述滑接腔左側壁上下對等設置有安接塊,所述安接塊內側端面安裝有觸接片,所述滑接腔右端壁中上下對等設置有插銷槽,所述滑接塊右端面上下對等設置有與所述插銷槽相配合的插銷,所述滑接塊中上下對等設置有口部朝右且前后聯通的推進槽,所述滑接腔右端壁上下對等固定設置有與所述推進槽相配合的擋板,所述擋板左端穿入到所述推進槽中;所述插頭中設置有環體槽,所述插頭左端上下對等安裝有插臂,所述插臂右端穿入到所述環體槽中并固定安裝有齒接輪,所述環體槽中可運轉地安裝有轉接環,所述轉接環外側端伸出于所述插頭,所述轉接環內側端設置有與所述齒接輪配合連接的齒接圈,所述插臂左端設置有與所述螺狀孔相配合的螺狀紋段以及與所述觸接片相配合的觸桿。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滑接腔左側壁與所述滑接塊左端面之間固定連接彈力件。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環體槽兩側壁中還對等設置有安接槽,所述安接槽中可運轉地安裝有環體,所述環體與所述轉接環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推進槽位于所述插銷與所述螺狀孔之間。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觸桿左端面到所述插頭左端面的距離與所述滑接腔左端到所述插座右端面的距離同等,且所述觸桿左端面到所述螺狀紋段左端的距離等于所述安接塊和所述滑接塊在左右方向的長度之和。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插銷槽與市電連接,所述觸接片與所述插銷電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裝置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本發明裝置中的插座在初始狀態時,所述滑接塊在所述彈力件的作用下被向左拉伸而使所述滑接塊與所述安接塊相抵,且所述插銷脫離所述插銷槽,因此,所述觸接片不會帶電,此時使用金屬桿件或者金屬片插入到所述插腔中并與所述觸接片接觸不會發生觸電事故,而由于所述擋板始終在所述推進槽中,因此,所述擋板能夠將所述插銷槽與外部相隔,外界物體無法接觸到插銷槽,從而大大增加了用電安全性。
本發明裝置在使用時,由于所述轉接環轉動時可驅動所述齒接輪轉動,所述齒接輪可帶動所述插臂轉動,因此,所述插臂插入到所述螺狀孔中并轉動所述轉接環時,所述螺狀紋段可驅動所述滑接塊向右滑動,當所述滑接塊向右滑動至所述滑接腔最右端時,所述插銷插入到所述插銷槽中,此時可使所述觸接片帶電,從而可實現對除塵器的通電;而由于所述螺狀紋段與所述螺狀孔始終配合,因此,所述插臂無法向右拔出,從而可防止插接松動,使除塵器保持通電穩定。
本發明裝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用電安全性高。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的配電箱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插座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中插頭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中插臂插入到插腔中且插頭與插座貼合但未通電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圖4中通電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征,或公開的所有方法或過程中的步驟,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驟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組合。
本說明書(包括任何附加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征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下面結合圖1-5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
參照圖1-5,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一種除塵器裝置,包括配電箱30、設置在所述配電箱30右側端面內的插座10,以及與除塵器連接的插頭20,所述配電箱30頂部通過支柱32固定安裝有防塵板31,所述防塵板31用于防止灰塵積落于所述配電箱30上,從而增加所述配電箱30清潔性,所述插座10中上下對等設置有滑接腔12,所述滑接腔12右端壁中部處設置有聯通外端的插腔11,所述滑接腔12中可左右滑接安裝安裝有滑接塊16,所述滑接塊16中部處設置有左右聯通的螺狀孔161,所述滑接腔12左側壁上下對等設置有安接塊18,所述安接塊18內側端面安裝有觸接片19,所述滑接腔12右端壁中上下對等設置有插銷槽14,所述滑接塊16右端面上下對等設置有與所述插銷槽14相配合的插銷15,所述滑接塊16中上下對等設置有口部朝右且前后聯通的推進槽160,所述滑接腔12右端壁上下對等固定設置有與所述推進槽160相配合的擋板13,所述擋板13左端穿入到所述推進槽160中;所述插頭20中設置有環體槽21,所述插頭20左端上下對等安裝有插臂22,所述插臂22右端穿入到所述環體槽21中并固定安裝有齒接輪210,所述環體槽21中可運轉地安裝有轉接環211,所述轉接環211外側端伸出于所述插頭20,所述轉接環211內側端設置有與所述齒接輪210配合連接的齒接圈,所述插臂22左端設置有與所述螺狀孔161相配合的螺狀紋段212以及與所述觸接片19相配合的觸桿213。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滑接腔12左側壁與所述滑接塊16左端面之間固定連接彈力件17,所述彈力件17用以將所述滑接塊16向左拉伸而使所述滑接塊16與所述安接塊18相抵,從而使所述插銷15脫離所述插銷槽14。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環體槽21兩側壁中還對等設置有安接槽,所述安接槽中可運轉地安裝有環體23,所述環體23與所述轉接環211固定連接,從而可使所述轉接環211穩定轉動。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推進槽160位于所述插銷15與所述螺狀孔161之間,從而所述擋板13可使所述插銷槽14與所述插腔11不聯通。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觸桿213左端面到所述插頭20左端面的距離與所述滑接腔12左端到所述插座10右端面的距離同等,且所述觸桿213左端面到所述螺狀紋段212左端的距離等于所述安接塊18和所述滑接塊16在左右方向的長度之和,從而在所述插頭10與所述插座10貼合時,所述觸桿213左端與所述滑接腔12左側壁相抵并與所述觸接片19相接觸,且所述螺狀紋段212正好與所述螺狀孔161配合。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插銷槽14與市電連接,所述觸接片19與所述插銷15電接,從而在所述插銷15與所述插銷槽14配合時能夠使所述觸接片19帶電。
本發明裝置中的插座10在初始狀態時,所述滑接塊16在所述彈力件17的作用下被向左拉伸而使所述滑接塊16與所述安接塊18相抵,且所述插銷15脫離所述插銷槽14。
使用時,將所述插臂22經由所述插腔11插入到所述螺狀孔161中,當所述插頭10與所述插座10貼合時,所述觸桿213左端與所述滑接腔12左側壁相抵并與所述觸接片19相接觸,而所述螺狀紋段212正好與所述螺狀孔161配合,此時,驅動所述轉接環211轉動,由于所述齒接圈與所述齒接輪210嚙合,因此,所述轉接環211轉動時可驅動所述齒接輪210轉動,所述齒接輪210可帶動所述插臂22轉動,所述插臂22轉動時可帶動所述螺狀紋段212轉動,由此,所述螺狀紋段212可驅動所述滑接塊16向右滑動,當所述滑接塊16向右滑動至所述滑接腔12最右端時,所述插銷15插入到所述插銷槽14中,此時可使所述觸接片19帶電,從而可實現對除塵器的通電;而由于所述螺狀紋段212與所述螺狀孔161始終配合,因此,所述插臂22無法向右拔出,從而可使除塵器通電穩定;
使用完畢后,驅動所述轉接環211反向轉動,所述轉接環211可驅動所述插臂22反向轉動,由此,所述螺狀紋段212可驅動所述滑接塊16向左滑動,當所述滑接塊16與所述安接塊18相抵時,繼續轉動所述轉接環211,所述螺狀紋段212能與所述螺狀孔161脫離配合,從而允許所述插臂22向右拔出,由此實現斷電。
本發明裝置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本發明裝置中的插座在初始狀態時,所述滑接塊在所述彈力件的作用下被向左拉伸而使所述滑接塊與所述安接塊相抵,且所述插銷脫離所述插銷槽,因此,所述觸接片不會帶電,此時使用金屬桿件或者金屬片插入到所述插腔中并與所述觸接片接觸不會發生觸電事故,而由于所述擋板始終在所述推進槽中,因此,所述擋板能夠將所述插銷槽與外部相隔,外界物體無法接觸到插銷槽,從而大大增加了用電安全性。
本發明裝置在使用時,由于所述轉接環轉動時可驅動所述齒接輪轉動,所述齒接輪可帶動所述插臂轉動,因此,所述插臂插入到所述螺狀孔中并轉動所述轉接環時,所述螺狀紋段可驅動所述滑接塊向右滑動,當所述滑接塊向右滑動至所述滑接腔最右端時,所述插銷插入到所述插銷槽中,此時可使所述觸接片帶電,從而可實現對除塵器的通電;而由于所述螺狀紋段與所述螺狀孔始終配合,因此,所述插臂無法向右拔出,從而可防止插接松動,使除塵器保持通電穩定。
本發明裝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用電安全性高。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明確,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總體精神以及構思的情形下,可以做出對于以上實施例的各種變型。其均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本發明的保護方案以本發明所附的權利要求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