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料盤,具體是一種管條可拆卸的芯片料盤。
背景技術:
芯片,英文為Chip;芯片組為Chipset。芯片一般是指集成電路的載體,也是集成電路經過設計、制造、封裝、測試后的結果,通常是一個可以立即使用的獨立的整體?!靶酒焙汀凹呻娐贰边@兩個詞經?;熘褂?,比如在大家平常討論話題中,集成電路設計和芯片設計說的是一個意思,芯片行業、集成電路行業、IC行業往往也是一個意思。實際上,這兩個詞有聯系,也有區別。集成電路實體往往要以芯片的形式存在,因為狹義的集成電路,是強調電路本身,比如簡單到只有五個元件連接在一起形成的相移振蕩器,當它還在圖紙上呈現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叫它集成電路,當我們要拿這個小集成電路來應用的時候,那它必須以獨立的一塊實物,或者嵌入到更大的集成電路中,依托芯片來發揮他的作用;集成電路更著重電路的設計和布局布線,芯片更強調電路的集成、生產和封裝。而廣義的集成電路,當涉及到行業(區別于其他行業)時,也可以包含芯片相關的各種含義。
芯片也有它獨特的地方,廣義上,只要是使用微細加工手段制造出來的半導體片子,都可以叫做芯片,里面并不一定有電路。比如半導體光源芯片;比如機械芯片,如MEMS陀螺儀;或者生物芯片如DNA芯片。在通訊與信息技術中,當把范圍局限到硅集成電路時,芯片和集成電路的交集就是在“硅晶片上的電路”上。芯片組,則是一系列相互關聯的芯片組合,它們相互依賴,組合在一起能發揮更大的作用,比如計算機里面的處理器和南北橋芯片組,手機里面的射頻、基帶和電源管理芯片組
由于芯片的特殊性,對于一些芯片來說,在生產過程中容易變形,現在承接芯片的料盤的材料為鋁,不但在生產過程中和搬運過程中容易造成料盤進料口的磨損和變形,而且有時候芯片自身與料盤的碰撞會產生變形等問題,現有的料盤不能滿足現在芯片加工的接料工作。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管條可拆卸的芯片料盤,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管條可拆卸的芯片料盤,包括框架,所述框架上下框邊為管條安裝邊,管條安裝邊內側設有管條裝配槽,管條安裝邊上設有固定螺紋孔,管條裝配槽內裝有管條,管條上端裝配有壓緊條,壓緊條通過沉頭孔和螺栓連接固定螺紋孔,管條安裝邊外側中心位置固接有花鍵軸,管條安裝邊外側兩端設有把手,框架左端設有進料板,進料板兩端設有擋條,進料板上裝有進料緩沖裝置,進料緩沖裝置包括轉筒,轉筒沿圓周均勻裝有緩沖料板。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框架右端設有出料口。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管條為PVC管條。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螺栓為內角螺栓。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進料緩沖裝置設有兩個,兩個進料緩沖裝置錯位設置。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操作簡單,能夠滿足現在芯片生產的接料工作,不會對芯片造成影響,適用性強,損壞管條更換方便,滿足現在生產和使用要求。
附圖說明
圖1為管條可拆卸的芯片料盤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轉筒、2-緩沖料板、3-進料板、4-擋條、5-進料緩沖裝置、6-把手、7-螺栓、8-沉頭孔、9-花鍵軸、10-管條安裝邊、11-固定螺紋孔、12-管條裝配槽、13-框架、14-管條、15-出料口、16-壓緊條。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管條可拆卸的芯片料盤,包括框架13,框架13上下框邊為管條安裝邊10,管條安裝邊10內側設有管條裝配槽12,管條安裝邊10上設有固定螺紋孔11,管條裝配槽12內裝有管條14,管條14上端裝配有壓緊條16,壓緊條16通過沉頭孔8和螺栓7連接固定螺紋孔11,管條安裝邊10外側中心位置固接有花鍵軸9,管條安裝邊10外側兩端設有把手6,框架13左端設有進料板3,進料板3兩端設有擋條4,進料板3上裝有進料緩沖裝置5,進料緩沖裝置5包括轉筒1,轉筒1沿圓周均勻裝有緩沖料板2,框架13右端設有出料口15,管條14為PVC管條,螺栓7為內角螺栓,進料緩沖裝置5設有兩個,兩個進料緩沖裝置5錯位設置。
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操作簡單,本實用新型通過進料板3以及進料板3上的緩沖裝置5的設計,實現芯片在落入料盤中時通過緩沖料板2和轉筒1的作用實現緩沖功能,并通過管條14的設計不但實現能夠防止芯片碰撞變形,還實現耐磨損,損壞已更換的功能,通過把手的設計,實現手動搬運,通過花鍵軸的設計,實現裝配的轉料機械上,適用性廣,本實用新型能夠滿足現在芯片生產的接料工作,不會對芯片造成影響,適用性強,損壞管條更換方便,滿足現在生產和使用要求。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