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線端射頻連接器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RF射頻連接器料帶。
背景技術:
目前,智能手機等移動終端功能越來越強大,而電路板的布設卻要求越來越小,多 數智能手機目前采用 L 形的電路板設計以給電池留出足夠空間,或者設計多個電路板的形 式來節省空間。同時,限于電路板的設計制造能力,多層板的設計可能會造成串線,為解決 高頻信號在電路板各區域之間、不同電路板之間的傳輸,手機主板上通常會設計多個射頻 信號連接器用以傳輸高頻信號,即所謂的飛線。
傳統舊加工工藝采用:端子→電鍍→分切→Molding(手動) 的工藝;此工藝在生產中,因Molding使用人工手動生產,易壓壞模具。因生產工藝采用人工手動生產,生產效率低、良率低、模具工件損耗高、人工成本增加,造成產品成本上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RF射頻連接器料帶,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RF射頻連接器料帶,包括殼體料帶和銷料帶,所述殼體料帶分為第一殼體部分和第二殼體部分,第一殼體部分與第二殼體部分一體成型,在第一殼體部分和第二殼體部分上均開設有兩個圓形槽孔,在一體成型的殼體料帶中腔開設兩個相同的方形滯留孔,在兩個相同的方形滯留孔上安裝有接地端子,在第一殼體部分和第二殼體部分的內腔壁連接有第一爪牙;所述殼體料帶與銷料帶焊接,銷料帶分為第一料帶部分與第二料帶部分,在第一料帶部分與第二料帶部分上均開設有與圓形槽孔相互吻合的槽孔,在第一料帶部分與第二料帶部分的中部開設有與方形滯留孔相互吻合的方孔,在方孔上搭橋連接有訊號端子,在第一料帶部分與第二料帶部分的內腔壁連接有第二爪牙。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爪牙和第二爪牙錯位設置在殼體料帶和銷料帶的內側壁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殼體部分和第二殼體部分與第一料帶部分和第二料帶部分相互吻合,尺寸相同。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訊號端子設置于對應的接地端子的中心。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RF射頻連接器料帶,第一殼體部分與第二殼體部分、第一料帶部分與第二料帶部分一體成型,避免了現有技術因產品尺寸過小,自動化組裝中心導體難度過大的問題;此生產工藝可以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采用全自動生產,減少了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模具工件,降低模具工件損耗率。大大的減少人工投入、提高產品良率,有效的降低了產品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殼體料帶與銷料帶分布連接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安裝圖。
圖中:1-殼體料帶; 11-第一殼體部分;12-第二殼體部分;121-圓形槽孔;13-接地端子;14-第一爪牙;15-方形滯留孔;2-銷料帶;21-第一料帶部分;211-槽孔;22-第二料帶部分;23-第二爪牙;24-方孔;25-訊號端子。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RF射頻連接器料帶,包括殼體料帶1和銷料帶2,所述殼體料帶1分為第一殼體部分11和第二殼體部分12,第一殼體部分11與第二殼體部分12一體成型,在第一殼體部分11和第二殼體部分12上均開設有兩個圓形槽孔121,在一體成型的殼體料帶1中腔開設兩個相同的方形滯留孔15,在兩個相同的方形滯留孔15上安裝有接地端子13,在第一殼體部分11和第二殼體部分12的內腔壁連接有第一爪牙14;所述殼體料帶1與銷料帶2焊接,銷料帶2分為第一料帶部分21與第二料帶部分22,在第一料帶部分21與第二料帶部分22上均開設有與圓形槽孔121相互吻合的槽孔211,更有利于端子散熱,在第一料帶部分21與第二料帶部分22的中部開設有與方形滯留孔15相互吻合的方孔24,在方孔24上搭橋連接有訊號端子25,在第一料帶部分21與第二料帶部分22的內腔壁連接有第二爪牙23;第一爪牙14和第二爪牙23錯位設置在殼體料帶1和銷料帶2的內側壁上,通過第一爪牙14和第二爪牙23可以緊緊地咬住殼體料帶1和銷料帶2的側壁;第一殼體部分11和第二殼體部分12與第一料帶部分21和第二料帶部分22相互吻合,尺寸相同,有利于注塑時進行封膠、定位設計,保證產品尺寸穩定;訊號端子25設置于對應的接地端子13的中心,從而形成射頻連接器的端子組。成型時,通過在端子料帶上注塑絕緣底座,使可形成射頻連接器成品。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