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領域,具體來說是一種帶自鎖結構的防脫落安全插頭插座。
背景技術:
插頭和插座是我們生產、生活中天天都要用的一種電器產品,插座與電網直接的通電相連,插頭是任何電器設備都需要的電力接入線,只有將插頭插入插座中時我們的電器設備才能通電進行運作。
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我們遇到現在的插頭插座有以下這些缺限:
1、安全問題。我們知到插座中的電極是時刻帶著220伏的危險電壓的,但它竟然其本上是裸露在外的,可能許多家庭都經歷過無知的小孩用手指或其它小東西通插座孔而引發的觸電事故。這是一個極大的安全隱患。
2、松脫掉電問題。在使用插頭插座的經歷中,可能每個人都經歷過插頭松脫掉電的情況,由于目前的插頭插座基本上都是靠插座內的銅電極自身的彈簧力來夾緊插頭的電極片的,這就注定了這個力是很小的,很易脫落的。這有時會造成很大的麻煩,比如電腦的插頭如果突然被外力觸碰掉電那有可能我們剛處理的文件就全沒了;當工人拿著電動工具在高處作業時插頭如果松動掉電就要重新下來再插好才行,有時還以為是工具有問題呢。
3、麻煩問題。我們知道目前幾乎所有的用電電器,當我們不用的時候,我們必須拔掉插頭才行,當我們要用的時候我們又要去找、或去撿起插頭再插到插座孔中才行。這里也會出現許多問題,比如插頭掉在地上有時會被踩變形插頭的電極插腳(電極片),在較暗時有時會找不到插頭,等等,還有許多的不便的發生,只不過都是些小麻煩,我們沒放在心上罷了。
技術實現要素:
由于目前的插頭插座有這許多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的帶自鎖裝置的插頭插座,可以解決目前的插頭插座存在的安全、易松脫不方便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帶自鎖結構的防脫落安全插頭插座,包含插頭和插座,所述插頭包含基座和設置在基座上的自鎖插銷和電極插腳,所述自鎖插銷可滑動的設置在插頭上,使自鎖插銷在插頭上具有一個原始位置和一個頂出位置,所述插座包含殼體和設置在殼體上的電源連接觸點、電極插腳孔,所述殼體上設置與自鎖插銷相配合的漲緊臂,所述漲緊臂包含第一端部、支點和第二端部,所述漲緊臂的第一端部設置電源連接觸點,所述漲緊臂通過支點在殼體上具有第一撬動位置和第二撬動位置,所述插頭的電極插腳通過殼體上的電極插腳孔插入殼體內,自鎖插銷由原始位置運動至頂出位置時,自鎖插銷與漲緊臂的第二端部接觸并帶動漲緊臂由第一撬動位置運動至第二撬動位置,所述漲緊臂位于第二撬動位置時,漲緊臂第一端部上的電源連接觸點與電極插腳接觸。
在本實用新型中,還包括復位彈簧,所述自鎖插銷通過復位彈簧可滑動的設置在基座上。
在本實用新型中,還包括自鎖插銷孔和彈簧,所述電源連接觸點包含火線電源連接觸點和零線電源連接觸點,所述漲緊臂包含第一漲緊臂和第二漲緊臂,所述第一漲緊臂的第一端部設置火線電源連接觸點,所述第二漲緊臂的第一端部設置零線電源連接觸點,所述殼體的中部設置在自鎖插銷孔,所述第一漲緊臂和第二漲緊臂以自鎖插銷孔為中心,對稱設置在殼體上,所述設置在殼體上的電極插腳孔包括第一電極插腳孔和第二電極插腳孔,所述第一電極插腳孔和第二電極插腳孔以自鎖插銷孔為中心對稱設置在殼體上,在所述第一漲緊臂上,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支點和第二端部之間的位置上,在所述第二漲緊臂上,彈簧的另一端連接在支點和第二端部之間的位置上。
在本實用新型中,還包括擋片,所述殼體上設置用于防止灰塵或雜物由自鎖插腳孔進入殼體內的擋片。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自鎖插銷包含第一側部、第二側部、第三側部和第四側部,所述自鎖插銷的第一側部和第二側部上分別設置與擋片相配合用于在自鎖插銷由原始位置進入頂出位置后對自鎖插銷進行限位的凹槽。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自鎖插銷可旋轉的設置在基座上。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電極插腳上設置卡位孔,所述電源連接觸點上設置與卡位孔相配合的卡位凸起,所述插頭的電極插腳通過殼體上的電極插腳孔插入殼體內,漲緊臂位于第二撬動位置時,所述卡位凸起卡置在卡位孔內。
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在使用的時候:插頭的電極插腳通過殼體上的電極插腳孔插入殼體內,此時電極插腳與電源連接觸點未通電接觸;在需要通電接觸時,自鎖插銷由原始位置運動至頂出位置,自鎖插銷與漲緊臂的第二端部接觸并帶動漲緊臂由第一撬動位置運動至第二撬動位置時,漲緊臂第一端部上的電源連接觸點與電極插腳電性接觸;反之,可取消自鎖插銷的自鎖,使自鎖插銷由頂出位置回位的原始位置,可取消通電,實現在不插拔插頭的情況下通斷電使用;
2、殼體上設置的擋片,能夠防止灰塵或雜物由插腳孔進入殼體內;在自鎖插銷的第一側部和第二側部上分別設置與擋片相配合用于在自鎖插銷由原始位置進入頂出位置后對自鎖插銷進行限位的凹槽,在自鎖插銷插入插座的殼體內時,可通過擋片插入該凹槽內的方式進行自鎖插銷的位置限位,由于自鎖插銷僅在第一側部和第二側部上設置凹槽,且自鎖插銷在基座上可轉動,因此當自鎖插銷旋轉后第三側部和第四側部與擋片接觸的位置時,擋片未能與自鎖插銷上的凹槽配合對自鎖限位,使自鎖插銷可(通過復位彈簧自動)由頂出位置進入原始位置,以達到對自鎖插銷限位和取消限位的作用,實現擋片的多功能使用效果;
3、本使用新型安全、能夠防脫落、不用拔下插頭就可以實現斷電減少插拔次數,增加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圖1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本實用新型插頭插入插座內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3本實用新型自鎖插銷在插座上由原始位置進入插入位置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插頭;2、插座;3、基座;4、自鎖插銷;5、電極插腳;6、殼體;7、電源連接觸點;71、火線電源連接觸點;72、零線電源連接觸點;8、電極插腳孔;9、漲緊臂;91、第一端部;92、支點;93、第二端部;10、擋片;16、凹槽;17、復位彈簧;18、自鎖插銷孔;19、彈簧;20、第一漲緊臂;21、第二漲緊臂;22、卡位孔;23、卡位凸起。
具體實施方式
在全部附圖的視圖中,對應的參考符號表示對應的部件。
一種帶自鎖結構的防脫落安全插頭插座,包含插頭1和插座2,插頭1包含基座3和設置在基座3上的自鎖插銷4和電極插腳5,自鎖插銷4可滑動的設置在插頭1上,使自鎖插銷4在插頭1上具有一個原始位置和一個頂出位置,插座2包含殼體6和設置在殼體6上的電源連接觸點7、電極插腳孔8,殼體6上設置與自鎖插銷4相配合的漲緊臂9,漲緊臂9包含第一端部91、支點92和第二端部93,漲緊臂9的第一端部91設置電源連接觸點7,漲緊臂9通過支點92在殼體6上具有第一撬動位置和第二撬動位置,插頭1的電極插腳5通過殼體6上的電極插腳孔8插入殼體6內,自鎖插銷4由原始位置運動至頂出位置時,自鎖插銷4與漲緊臂9的第二端部93接觸并帶動漲緊臂9由第一撬動位置運動至第二撬動位置,漲緊臂9位于第二撬動位置時,漲緊臂9第一端部91上的電源連接觸點7與電極插腳5接觸。
帶自鎖結構的防脫落安全插頭插座,還包括復位彈簧17,自鎖插銷4通過復位彈簧17可滑動的設置在基座3上。
帶自鎖結構的防脫落安全插頭插座,還包括自鎖插銷孔18和彈簧19,電源連接觸點7包含火線電源連接觸點71和零線電源連接觸點72,漲緊臂9包含第一漲緊臂20和第二漲緊臂21,第一漲緊臂20的第一端部91設置火線電源連接觸點71,第二漲緊臂21的第一端部91設置零線電源連接觸點72,殼體6的中部設置在自鎖插銷孔18,第一漲緊臂20和第二漲緊臂21以自鎖插銷孔18為中心,對稱設置在殼體6上,設置在殼體6上的電極插腳孔8保護第一電極插腳孔8和第二電極插腳孔8,第一電極插腳孔8和第二電極插腳孔8以自鎖插銷孔18為中心對稱設置在殼體6上,在第一漲緊臂20上,彈簧19的一端連接在支點92和第二端部93之間的位置上,在第二漲緊臂21上,彈簧19的另一端連接在支點92和第二端部93之間的位置上。
帶自鎖結構的防脫落安全插頭插座,還包括擋片10,殼體6上設置用于防止灰塵或雜物由自鎖插腳孔18進入殼體6內的擋片10。
自鎖插銷4包含第一側部、第二側部、第三側部和第四側部,自鎖插銷4的第一側部和第二側部上分別設置與擋片10相配合用于在自鎖插銷4由原始位置進入頂出位置后對自鎖插銷4進行限位的凹槽16。
自鎖插銷4可旋轉的設置在基座3上。
電極插腳5上設置卡位孔22,電源連接觸點7上設置與卡位孔22相配合的卡位凸起23,插頭1的電極插腳5通過殼體6上的電極插腳孔8插入殼體6內,漲緊臂9位于第二撬動位置時,卡位凸起23卡置在卡位孔22內。
在使用的時候:
插頭1的電極插腳5通過殼體6上的電極插腳孔8插入殼體6內,此時電極插腳5與電源連接觸點7未通電接觸;在需要通電接觸時,自鎖插銷4由原始位置運動至頂出位置,自鎖插銷4與漲緊臂9的第二端部93接觸并帶動漲緊臂9由第一撬動位置運動至第二撬動位置時,漲緊臂9第一端部91上的電源連接觸點7與電極插腳5電性接觸;反之,可取消自鎖插銷4的自鎖,使自鎖插銷4由頂出位置回位的原始位置,可取消通電,實現在不插拔插頭1的情況下通斷電使用;
殼體6上設置的擋片10,能夠防止灰塵或雜物由插腳孔進入殼體6內;在自鎖插銷4的第一側部和第二側部上分別設置與擋片10相配合用于在自鎖插銷4由原始位置進入頂出位置后對自鎖插銷4進行限位的凹槽16,在自鎖插銷4插入插座2的殼體6內時,可通過擋片10插入該凹槽16內的方式進行自鎖插銷4的位置限位,由于自鎖插銷4僅在第一側部和第二側部上設置凹槽16,且自鎖插銷4在基座3上可轉動,因此當自鎖插銷4旋轉后第三側部和第四側部與擋片10接觸的位置時,擋片10未能與自鎖插銷4上的凹槽16配合對自鎖限位,使自鎖插銷4可(通過復位彈簧17自動)由頂出位置進入原始位置,以達到對自鎖插銷4限位和取消限位的作用,實現擋片10的多功能使用效果。
上述的對實施例的描述是為便于該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理解和使用本實用新型。熟悉本領域技術的人員顯然可以容易地對這些實施例做出各種修改,并把在此說明的一般原理應用到其他實施例中而不必經過創造性的勞動。因此,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揭示,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范疇所做出的改進和修改都應該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