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集成電路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垂直型電容器結構。
背景技術:
電容、電阻等被動元件(Passive Circuit Element)被廣泛應用于集成電路制 作技術中,這些器件通常采用標準的集成電路工藝,利用摻雜單晶硅、摻雜多晶硅以及氧化膜或氮氧化膜等制成,比如多晶硅-介質膜-多晶硅(PIP, Poly-Insulator-Poly)電容。由于這些器件比較接近硅襯底,器件與襯底間的寄生 電容使得器件的性能受到影響,尤其在射頻(RF)CMOS電路中,隨著頻率的上升,器件的性能下降很快。
金屬-絕緣體-金屬(MIM,Metal-Insulator-Metal)電容技術的開發為解決這 一問題提供了有效的途徑,該技術將電容制作在互連層,即后道工藝(BEOL,Back End Of Line)中,既與集成電路工藝相兼容,又通過拉遠被動元件與導電襯底間的距離,克服了寄生電容大、器件性能隨頻率增大而明顯下降的弊端,使得該技術逐漸成為了集成電路中制作被動元件電容的主流。
但是,在帶有MIM電容器的垂直型電容器結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如果 MIM電容器下面直接放功能器件(例如晶體管),則MIM電容器會與下面的功能器件產生相互干擾。如圖1所示,多個功能器件11形成于襯底10上,設置在絕緣層15中的電容器的上極板13和下極板12分別通過導電通路14電連接至多個功能器件的部分。然而,由于半導體集成電路的體積尺寸都較小,電容器的信號與功能器件11的信號會相互干擾,并且,當電容器有多個時,其分布在介質層中會相鄰較近,導致電容器間的相互干擾;此外,電容器的極板12和13會產生相對于應力層的應力,對其下的的功能器件和通路產生影響。進一步的,在襯底上表面形成電容器會增加整個器件的厚度。
現有技術中針對帶有MIM電容器的垂直型電容器結構主要有兩種實現方式:
1、MIM電容器下面不放功能器件,從而可徹底避免MIM電容器與功能器件產生相互干擾,但是此種實現方式將極大的浪費晶圓面積;
2、MIM電容器下面放一些不太敏感的功能器件,從而能夠節省一部分晶圓面積,但是此種實現方式還是會使得MIM電容器與其下的功能器件產生相互干擾(只是這種干擾對于其下的功能器件尚且能夠被容忍),并且也限制了可放置 于MIM電容器下的功能器件的種類(即只能是一些不太敏感的功能器件)。
因此,如何提供一種帶有MIM電容器的垂直型電容器結構,其能夠避免上述缺陷,成了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解決上述封裝中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垂直型電容器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半導體襯底,具有相對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形成于所述上表面上的多個功能器件;形成于所述半導體襯底中并位于所述功能器件之間的隔離溝槽;MIM電容器形成于所述隔離溝槽中。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MIM電容器垂直于所述上表面。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在所述隔離溝槽的側壁和底壁上具有一層屏蔽層。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屏蔽層為接地的銅金屬層、鋁金屬層、鎳金屬層或鈦金屬層等。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MIM電容器可部分的伸出所述隔離溝槽。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MIM電容器平行于所述上表面。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還包括覆蓋在所述上表面的絕緣層。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絕緣層的材質與所述隔離溝槽所填充的絕緣材料相同。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MIM電容器通過導電通路電連接至所述功能器件的至少一個。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MIM電容器包括垂直于所述上表面的第一金屬極板和第二金屬極板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金屬極板之間的絕緣層。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采用垂直式電容器,可在橫向方向上同時布置多個電容器而避免其相互之間的干擾;采用在隔離溝槽中形成電容器,可以減少電容器對功能器件的影響,并減少器件整體的厚度,隔離溝槽還具有一層屏蔽層,可以更好的防止電容器與功能器件間的電磁干擾。
附圖說明
圖1為現有技術的垂直型電容器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的垂直型電容器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2,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垂直型電容器結構,包括:半導體襯底10,具有相對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形成于所述上表面上的多個功能器件11;形成于所述半導體襯底10中并位于所述功能器件11之間的隔離溝槽;MIM電容器形成于所述隔離溝槽中。
所述MIM電容器可以垂直于所述上表面,也可以平行于所述上表面,但是平行的時候會增加器件的寬度。在所述隔離溝槽的側壁和底壁上具有一層屏蔽層16,所述屏蔽層為接地的銅金屬層、鋁金屬層、鎳金屬層或鈦金屬層等。所述MIM電容器可部分的伸出所述隔離溝槽。
進一步的,還包括覆蓋在所述上表面的絕緣層15。所述絕緣層15的材質與所述隔離溝槽所填充的絕緣材料相同。所述MIM電容器通過導電通路14a電連接至所述功能器件11的至少一個。
所述MIM電容器包括垂直于所述上表面的第一金屬極板12a和第二金屬極板13a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金屬極板之間的絕緣層。
最后應說明的是: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