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特種電纜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抗撕裂的耐高溫特種電纜。
背景技術:
一些特種電纜使用環境多為高溫等特殊環境,使得輸電線路因環境溫度過高而快速老化,嚴重降低了電纜的使用壽命,使用電設備不能正常運行,常規的電纜不能滿足其特殊環境而壽命較短,需要多次更換電纜,既影響生產又增加經濟成本。在一些人多的場合更需要重視電纜的老化問題,因為電纜一旦撕裂,極有可能造成火災,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帶來很大的威脅,為了改善電纜使用壽命,滿足各種復雜惡劣的環境和使用場所,在結構和使用材料上對傳統的電纜進行改進,我們提出了一種抗撕裂的耐高溫特種電纜。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抗撕裂的耐高溫特種電纜,方便生活中的使用,增加使用的安全性。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抗撕裂的耐高溫特種電纜,包括四根絕緣線芯、尼龍骨架、絕緣耐熱層和抗撕裂耐熱防護層,所述絕緣線芯包括導體和絕緣層,所述絕緣層包覆在導體外部,所述導體為鍍鎳銅絲和純鎳絲絞纏而成,所述尼龍骨架設置在四根絕緣線芯的中心位置,所述抗撕裂耐熱防護層包覆在絕緣線芯的外部,所述絕緣耐熱層設置在抗撕裂耐熱防護層和絕緣線芯之間,所述抗撕裂耐熱防護層從內到外依次包括繞包層、滌綸絲編織抗撕裂層、煅燒云母帶層和高溫涂層。
優選的,所述絕緣層的材質為四氟乙烯-全氟烷氧基乙烯基醚共聚物擠包而成。
優選的,所述絕緣耐熱層為耐高溫玻璃纖維材質。
優選的,所述繞包層為高阻燃涂膠布帶,所述滌綸絲編織抗撕裂層為滌綸絲材質,所述煅燒云母帶層采用耐高溫煅燒型云母紙與玻璃纖維布復合而成,其粘合劑為硅樹脂,所述高溫涂層采用聚醚醚酮材料。
優選的,所述四根絕緣線芯通過膠合固定在尼龍骨架上。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的特種電纜適用于外部高溫的環境,能夠減少外部環境和電纜內部發熱對電纜的損壞,提高了電纜的使用壽命,耐熱性好,在長時間使用后的抗撕裂性好,還具有一定的耐腐蝕性。導體采用鍍鎳銅絲與純鎳絲絞纏而成,導電效果好,而絕緣層采用四氟乙烯-全氟烷氧基乙烯基醚共聚物材料(PFA),PFA不僅耐腐蝕,而且具有良好的電緣性,其絕緣性不受溫度影響,在絕緣線芯外的絕緣耐熱層采用玻璃纖維材料,玻璃纖維材料不僅絕緣性好,而且十分耐熱,是作為填充物很好的選擇,電纜外部的耐熱防護層對其內部起到保護的作用,其共包括四層,可以保護內部的線芯不因外部腐蝕、高溫而損壞,其中,電纜中心的尼龍骨架與抗撕裂耐熱防護層中的滌綸絲編織抗撕裂層可以提高電纜的抗撕裂性,增加使用安全。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抗撕裂的耐高溫特種電纜結構示意圖;
圖中:1-尼龍骨架,2-絕緣耐熱層,3-導體,4-絕緣層,5-繞包層,6-滌綸絲編織抗撕裂層,7-煅燒云母帶層,8-高溫涂層。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抗撕裂的耐高溫特種電纜,包括四根絕緣線芯、尼龍骨架1、絕緣耐熱層2和抗撕裂耐熱防護層,所述絕緣線芯包括導體3和絕緣層4,所述絕緣層4包覆在導體3外部,所述導體3為鍍鎳銅絲和純鎳絲絞纏而成,所述尼龍骨架1設置在四根絕緣線芯的中心位置,所述抗撕裂耐熱防護層包覆在絕緣線芯的外部,所述絕緣耐熱層2設置在抗撕裂耐熱防護層和絕緣線芯之間,所述抗撕裂耐熱防護層從內到外依次包括繞包層5、滌綸絲編織抗撕裂層6、煅燒云母帶層7和高溫涂層8。
所述絕緣層4的材質為四氟乙烯-全氟烷氧基乙烯基醚共聚物擠包而成,所述絕緣耐熱層2為耐高溫玻璃纖維材質,所述繞包層5為高阻燃涂膠布帶,所述滌綸絲編織抗撕裂層6為滌綸絲材質,所述煅燒云母帶層7采用耐高溫煅燒型云母紙與玻璃纖維布復合而成,其粘合劑為硅樹脂,所述高溫涂層8采用聚醚醚酮材料,所述四根絕緣線芯通過膠合固定在尼龍骨架1上。
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一種抗撕裂的耐高溫特種電纜工作流程為:本發明的特種電纜適用于外部高溫的環境,能夠減少外部環境和電纜內部發熱對電纜的損壞,提高了電纜的使用壽命,耐熱性好,在長時間使用后的抗撕裂性好,還具有一定的耐腐蝕性。導體3采用鍍鎳銅絲與純鎳絲絞纏而成,導電效果好,而絕緣層4采用四氟乙烯-全氟烷氧基乙烯基醚共聚物材料(PFA),PFA不僅耐腐蝕,而且具有良好的電緣性,其絕緣性不受溫度影響,在絕緣線芯外的絕緣耐熱層2采用玻璃纖維材料,玻璃纖維材料不僅絕緣性好,而且十分耐熱,是作為填充物很好的選擇,電纜外部的耐熱防護層對其內部起到保護的作用,其共包括四層,可以保護內部的線芯不因外部腐蝕、高溫而損壞,其中,電纜中心的尼龍骨架1與抗撕裂耐熱防護層中的滌綸絲編織抗撕裂層6可以提高電纜的抗撕裂性,增加使用安全。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