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配置成將化學能轉換成電能的能量轉換裝置,所述能量轉換裝置包括:
多個單元群,每一單元群被配置成將化學能轉換成電能;以及
配置成作出所述多個單元群中的每一者處的測量的至少一個測量裝置,
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被配置成確定以下至少一者的狀況:所述多個單元群中的每一者;以及所述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狀況是依賴于每一單元群處作出的測量和每一單元群的模型來確定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單元群模型中的每一單元群模型是在所述單元群中的不同一個單元群處存儲和使用的至少一者。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單元群模型是針對與其一起使用的單元群來配置的。
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被配置成確定所述多個單元群中的每一者的充電狀態(SOC)、健康狀態(SOH)、放電深度(DOD)、容量、內部電阻和內部阻抗中的至少一者。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單元群的模型是經驗模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包括電池,其中所述單元群模型是基于足以表征所述電池的SOC對開路電壓(OCV)曲線的測量的。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被進一步配置成依賴于所述多個單元群狀況來確定所述能量轉換裝置本身的狀況。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能量轉換裝置模型,所述能量轉換裝置模型在使用時接收所述多個單元群狀況并依賴于此來提供能量轉換裝置數據,所述能量轉換裝置本身的狀況是依賴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數據來確定的。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模型被存儲在所述單元群中的至少兩個單元群中的每一者處。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能用于存儲在各間隔開的時間確定的多個狀況。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單元群和所述能量轉換裝置中的至少一者的降級是依賴于所存儲的多個狀況來確定的。
12.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包括電池,其中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能用于確定電能遞送容量。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能進一步用于將所述電能遞送容量與預定值相比較并依賴于所述比較來確定所述能量轉換裝置是否應當經受第二使用。
1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單元群的模型進一步包括對每一單元群而言唯一的標識碼。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被配置成依賴于所述標識碼中的相應一個標識碼來提供所述多個單元群中的每一者的可尋址性。
1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通信網絡,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被配置成使得所述多個單元群中的每一者被配置成通過所述通信網絡進行通信,所述通信網絡被配置成維持各單元群之間的電絕緣。
1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測量裝置,其中每一測量裝置被配置成作出所述多個單元群中的相應一個單元群處的測量,所述多個測量裝置中的每一者位于所述多個單元群中的相應一個單元群處。
1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單元群包括至少一個單元。
1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可再充電電池。
20.如權利要求1到1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燃料電池裝置。
2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測量包括電屬性和物理屬性中的至少一者。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測量包括以下至少一者:電壓;電流;溫度;應力;振動;以及壓力。
23.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轉換裝置包括電池,其中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被配置成依賴于至少一個所確定的狀況來確定所述電池要被如何充電和放電中的至少一者。
2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與所述電池要被充電和放電中的至少一者有關的確定是依賴于在間隔開的時間存儲的多個狀況的。
2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配置成對所述能量轉換裝置中包括的電池進行充電的充電裝置。
26.一種包括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能量轉換裝置的電動車(EV)。
27.一種能量轉換裝置測量裝置,包括各自如權利要求1到2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多個能量轉換裝置和服務器,每一能量轉換裝置和所述服務器被配置成彼此數據通信,所述服務器被配置成存儲從所述多個能量轉換裝置中的每一者接收到的能量轉換裝置測量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