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配線部件,其具有同軸扁平電纜,該同軸扁平電纜具有:
多條同軸電纜,它們具有中心導體、在所述中心導體的外周配置的內部絕緣體、在所述內部絕緣體的外周配置的外部導體以及在所述外部導體的外周配置的外皮;以及
樹脂膜,其與排列成平面狀的多條所述同軸電纜的并列面的至少一方粘接,而維持多條所述同軸電纜的并列狀態,
所述同軸扁平電纜具有:
非層壓部,其在所述并列面的表面、背面中的至少一方上,在所述同軸扁平電纜的長度方向的至少一處,在寬度方向的范圍不存在所述樹脂膜;以及
層壓部,其在所述并列面的表面、背面中的所述一方上,使所述樹脂膜與所述同軸電纜粘接,
所述層壓部比所述非層壓部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在所述同軸扁平電纜中,在排列成平面狀的多條所述同軸電纜的所述并列面的表面、背面這兩方上粘接有所述樹脂膜,所述非層壓部在所述并列面的表面、背面這兩方上各設置至少一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在所述同軸扁平電纜中,在排列成平面狀的多條所述同軸電纜的所述并列面的表面、背面這兩方上粘接有所述樹脂膜,所述非層壓部在所述同軸扁平電纜的長度方向上,設置在所述并列面的表面、背面的相同位置處。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所述同軸電纜以兩條作為一對,對內的兩條同軸電纜的間隔比相鄰的不同的對的同軸電纜的間隔窄。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具有連接基板,該連接基板與所述同軸扁平電纜的長度方向的至少一方的端部連接,
在所述同軸電纜的端部,使所述外部導體、所述內部絕緣體、所述中心導體依次露出,
所述連接基板具有信號端子部和接地部,所述中心導體與所述信號端子部進行軟釬焊,所述外部導體與所述接地部電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所述同軸電纜以直線狀延伸而與所述信號端子部連接,在從所述接地端子部延伸的部分處不配置同軸電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所述信號端子部以相鄰的兩個設為一對,在一對信號端子的兩側配置接地端子部。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所述樹脂膜的端部與所述連接基板粘接而固定。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所述樹脂膜的端部和所述連接基板的所述樹脂膜側的端部被加強膜覆蓋。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在所述同軸電纜中,至少比露出的所述外部導體靠前端側的部分被保護膜覆蓋。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所述非層壓部在所述同軸扁平電纜的長度方向的長度大于或等于 3mm而小于或等于15mm。
12.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所述非層壓部在所述同軸扁平電纜的長度方向的長度大于或等于3mm而小于或等于15mm。
13.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配線部件,其中,
所述非層壓部在所述同軸扁平電纜的長度方向的長度大于或等于3mm而小于或等于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