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8]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如圖4所示,密封緊固機構311包括第一彈性密封圈3111、墊圈3112和套管螺栓3113,第一彈性密封圈3111、墊圈3112和套管螺栓3113在過線口 31內沿過線口 31的軸向由內而外依次安裝,套管螺栓3113與過線口 31的內側螺紋連接。在主體電路板21與揚聲器22和指示燈23的連接導線從過線口 31中穿過后,向過線口 31內旋緊套管螺栓3113,通過墊圈3112將第一彈性密封圈3111壓緊,使其抱緊中央穿過的所述導線。這樣不僅可以進一步增強密封性,提高隔爆效果,而且防震防潮,使用壽命更長。
[0029]進一步地,密封緊固機構311還包括保護線套3114,保護線套3114的外徑與過線口 31相適應,保護線套3114、第一彈性密封圈3111、墊圈3112和套管螺栓3113在過線口31內沿過線口 31的軸向由內而外依次安裝。在主體電路板21與揚聲器22和指示燈23的連接導線從過線口 31中穿過后,向過線口 31內旋緊套管螺栓3113,通過墊圈3112將第一彈性密封圈3111壓緊,使其抱緊中央穿過的保護線套3114,保護線套3114收縮并保護其內穿過的所述導線。由此可見,保護線套3114能夠有效保護所述導線,避免所述導線在使用過程中磨損,從而保證本實施例的聲光信號器裝置的工作性能穩定。
[0030]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如圖5所示,所述第二容置空間內設有安裝板4,安裝板4固定在殼體11的內側表面,指示燈23固定連接在安裝板4上,具體地,指示燈23可以采用螺栓連接的方式固定連接在安裝板4上。第一開孔111由一玻璃封閉,指示燈23透過所述玻璃向外殼I外出光。所述玻璃可以通過一玻璃面罩51固定安裝在所述第一開孔111處,玻璃面罩51與殼體11可以采用螺釘連接。指示燈23可以為LED燈。由于使指示燈23出光面外露的第一開孔111由所述玻璃封閉,這樣不僅可以進一步增強本實施例的聲光信號裝置的密封性,并且有效防潮,延長使用壽命。
[0031]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第二端蓋13與所述第二側開口的連接處設有第二彈性密封圈6。通過第二彈性密封圈6的設置,可以進一步增強本實施例的聲光信號裝置的密封性,使得隔爆效果更好。
[0032]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第一端蓋12上設有提手7。這樣可以使得實施例的聲光信號裝置方便進行移動,應用更加便利。
[0033]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創造的保護范圍之中。
【主權項】
1.一種聲光信號器裝置,包括外殼和聲光信號器,所述聲光信號器設置在所述外殼內,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包括殼體、第一端蓋和第二端蓋,所述殼體兩側開口,其中第一側開口由所述第一端蓋封閉,第二側開口由所述第二端蓋封閉;所述殼體內部由一中間擋板分隔出兩個容置空間,其中第一容置空間收容所述聲光信號器的主體電路板,第二容置空間收容所述聲光信號器的揚聲器和指示燈;所述殼體表面具有兩個開孔,其中第一開孔使所述指示燈出光面外露,第二開孔使所述揚聲器出聲面外露;所述中間擋板上設有過線口,所述過線口設有密封緊固機構,所述主體電路板與所述揚聲器和指示燈的連接導線從所述過線口中穿過并且通過所述密封緊固機構密封緊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緊固機構包括第一彈性密封圈、墊圈和套管螺栓,所述第一彈性密封圈、墊圈和套管螺栓在所述過線口內沿所述過線口的軸向由內而外依次安裝,所述套管螺栓與所述過線口的內側螺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緊固機構還包括保護線套,所述保護線套的外徑與所述過線口相適應,所述保護線套、第一彈性密封圈、墊圈和套管螺栓在所述過線口內沿所述過線口的軸向由內而外依次安裝。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間內設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固定在所述殼體的內側表面,所述指示燈固定連接在所述安裝板上,所述第一開孔由一玻璃封閉,所述指示燈透過所述玻璃向所述外殼外出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燈為LED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揚聲器螺釘連接在所述第二開孔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電路板固定連接在所述中間擋板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蓋與所述第一側開口的邊緣螺栓連接,所述第二端蓋與所述第二側開口的邊緣螺栓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蓋與所述第二側開口的連接處設有第二彈性密封圈。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聲光信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蓋上設有提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聲光信號器裝置,該裝置包括外殼,其內設有聲光信號器,所述外殼包括殼體、第一端蓋和第二端蓋,所述殼體兩側開口,其中第一側開口由所述第一端蓋封閉,第二側開口由所述第二端蓋封閉;所述殼體內部由一中間擋板分隔出兩個容置空間,其中第一容置空間收容所述聲光信號器的主體電路板,第二容置空間收容所述聲光信號器的揚聲器和指示燈;所述殼體表面具有兩個開孔,其中第一開孔使所述指示燈出光面外露,第二開孔使所述揚聲器出聲面外露;所述中間擋板上設有過線口,所述過線口設有密封緊固機構。由此解決了現有技術的聲光信號裝置隔爆效果差的技術問題。
【IPC分類】G08B7-06
【公開號】CN204423558
【申請號】CN201520164527
【發明人】朱海鵬
【申請人】溫州廣納電氣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