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智能交通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是涉及一種光幕式越界警示裝置,主要應用于公路人行橫道以警示行人遵守交通指示。
背景技術:
全國每年都會有大量因行人闖紅燈過馬路導致的交通事故,給行人安全或機動車的交通秩序產生很大的影響,在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中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位居前幾位。分析這些道路交通事故,行人的因素在所有原因中的比例超過90%,所以改變行人過馬路的交通行為,是減少行人與說機動車產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舉措。
據此前的一份調查報道,在10682名接受調查者中,72%的人認為最不文明的交通行為是闖紅燈,67%的人坦言自己闖過紅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與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合作開展的“全國交通安全日民調”的調查結果還顯示,93.6%的人應該遵守交通信號;69.2%的人期待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為了降低我國行人亂闖交通信號指示燈所導致的交通事故,所以更智能的行人交通信號指示燈的出世迫在眉睫,使其能夠在減少交通事故的目的下發揮其最大作用。
給社會帶來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減少社會悲劇的發生,當下普及以人為本理念,增強科學管理意識,兼顧各種交通參與群體的通行權利,科學設置交通信號,合理分配路權,不斷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設施,是改善當今亂闖紅燈現象可行的辦法。在這一過程中,盡可能多的提醒人們過馬路時要多加注意。
目前的“一米線”或者交通道口的斑馬線以及紅綠燈,在警示行人的時候,有一定的局限。比如“一米線”只是通過地上貼紙的方式個來提醒人們,但一般人沒有習慣低頭去看那條線的,所以,很容易越線。同樣的問題在交通路口的斑馬線上也有體現。限制通行的紅燈,燈柱一般設在馬路對面,一方面比較遠另一方面容易被車子擋住,也不容易被行人發現,從而導致行人無視紅燈而走到馬路上,影響交通。
所以為了這一目的,建立全新的研發小組,投入大量資金研發,推出了一款新型智能的光幕式行人交通信號指示燈的越界警示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光幕式越界警示裝置,與傳統的交通燈比,保留了傳統交通燈基本功能,如紅燈、綠燈、行人通過指示燈、行人禁止通過指示燈。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提供一種光幕式越界警示裝置,包括發生裝置及與發生裝置相配合的接收裝置;所述發生裝置或接收裝置上安裝有警示顯示屏,在發生裝置或接收裝置的表面設置有若干個激光發生器與紅外線發射器;所述接收裝置或發生裝置的表面設置有若干個與激光發生器相對應的激光接收器,及若干個與紅外線發射器相對應的紅外線接收器;所述激光發生器向外產生可見激光束。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的發生裝置或接收裝置的頂端設置有視頻顯示屏,所述視頻顯示屏可顯示安全提示或廣告視頻信息。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的發生裝置或接收裝置上還安裝有若干個攝像機,所述攝像機可實時進行錄像或拍照,并可在所述視頻顯示屏上顯示。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發生裝置或接收裝置上還安裝有語音提示器,通過語音提示行人的通行行為。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發生裝置或接收裝置上還安裝有燈光照明裝置。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激光發生器為四個,等距設置在發生裝置的側面,所述激光接收器為四個,等距安裝在接收裝置的側面,激光發生器產生的可見激光束分別被激光接收器接收,并形成光柵。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發生裝置內還設置有控制模塊,控制模塊與交通信號燈的控制系統相連,控制模塊用于對激光發生器、外線發射器及攝像機進行控制。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發生裝置或接收裝置上還安裝有對講裝置,所述對講裝置包括有話筒、揚聲器和按鍵。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發生裝置為固定在地面的一立柱,警示顯示屏、紅外發射器與激光發射器安裝在立柱的側面,在其頂端安裝有一方形箱體,視頻顯示屏安裝在該方形箱體的側面。
在該技術方案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接收裝置為固定在地面與立柱相平行的一圓柱,紅外接收器與激光接收器安裝在圓柱的側面。
本技術方案的技術效果在于,具有即時性,在行人行動之前發出警示,避免違規行為;具有直觀性,可見激光束與語音的雙重提示,比較直觀;具有安全性,采用的可見激光束和語音都不會對人造成任何傷害;具有便利性,不像機械障礙物,光幕無需拆卸,無需搬移,可以根據需要或開或停。
附圖說明
圖1是實施例中的光幕式越界警示裝置的結構視圖。
圖2是實施例中的光幕式越界警示裝置的立體結構視圖一。
圖3是實施例中的光幕式越界警示裝置的立體結構視圖二。
圖4是實施例中的光幕式越界警示裝置的結構原理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詳細說明,以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的內容更加清楚完整的理解。
結合圖1-4所示,本實施例是一種光幕式越界警示裝置,包括相互平行并固定在地面的立柱10和圓柱20,行人從兩者之間通過并進入人行橫道過馬路。
在立柱10呈長方體狀,內部安裝有控制模塊,在一個側面安裝有led電子提示屏11,控制模塊與交通信號燈的控制系統連接,當交通信號燈為禁止行人通行時,led電子提示屏11會顯示“禁止通行”字樣,反之則顯示“可正常通行”或切換為圖片顯示。
在立柱10的朝向圓柱20的一個側面上設置有四個激光發生器15,在圓柱的側部也設置有四個相對應的激光接收器22,激光發生器15產生可見激光束17,射向激光接收器上,四條可見激光束17形成一道光柵,產生在行人面前,使行人知道當前為禁止通行狀態,可見激光束17最好采用紅色的可見激光束。
在同一個側面的激光發生器的下方設置有兩個紅外線發射器16,在圓柱的側部也設置有兩個相對應的紅外線接收器23,紅外線采用雙向互射方式,通過紅外線的發射和接收,形成一道兩束的隱形紅外線18,在產品正常工作狀態下,行人是看不見的,當交通信號燈為禁止行人通行時,如果有行人通過,相鄰兩光束紅外線18會被遮斷,從而判定行人違規,必要時會啟動攝像機進行拍照或錄像,一般隱形紅外線18內和外的正常活動不受影響。
在立柱上頂端安裝有一方形箱體12,方形箱體12的側面設軒有視頻顯示屏13,視頻顯示屏可顯示安全提示或廣告視頻信息。在此視頻顯示器13可以網絡云平臺發布一些有關交通知識的宣傳廣告,以及遵守交通規則的注意事項,來警示行人注意交通安全,普及交通知識,也可將此宣傳平臺出租用以廣告。
在方形箱體12的下方設置有攝像機14,能實時進行畫面視頻錄像或拍照存儲控制模塊中的內存或上傳,視頻或照片可在視頻顯示屏上顯示,當交通信號燈為禁止行人通行時,行人闖紅燈的違規行為將會被拍照在視頻顯示屏提示并上傳到有關部門。
在圓柱的頂端設置有一照明燈21,在立柱及圓柱上還設置有對講裝置,對講裝置圖中未示出,對講裝置應該包括有話筒、揚聲器和按鍵,公安或交警在執行任務期間如發生突發事件請求支援可直接向總控制臺聯系,請求支援。
在立柱上還設置有語音提示器19,當人行道指示燈為禁止通行時,如有闖紅燈現象出現,語音提示器19就會有語音提示:你已闖紅燈,你的行為已被拍照上傳。這也給盲人群體點亮了一盞明燈。在語音提示的同時,與上半部分會射出紅色可見激光束的光幕提示,共同提醒行人此時禁止通行。
對可見激光束、紅外線、視頻顯示及語音播報都是通過控制模塊控制,控制模塊帶有無線或有線網絡與交警系統、交通信號燈的控制系統相連接,實現與道路的交通信號燈的同步。
以上實施例,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