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遙控器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重力開關(20);
所述重力開關(20),與所述遙控器的供電電源適配設置;用于當所述遙控器處于第一預設放置方式時,接通所述供電電源,以使所述遙控器處于通電待機狀態;以及,
當所述遙控器處于第二預設放置方式時,斷開所述供電電源,以使所述遙控器處于斷電狀態;其中,所述第二預設放置方式,不同于所述第一預設放置方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存儲器(30);
所述存儲器(30),與所述供電電源和所述遙控器適配設置;用于記憶所述供電電源斷開時所述遙控器的操作信息,以當所述供電電源再次接通時,使所述遙控器處于與所述操作信息對應的使用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密封盒(10);
所述密封盒(10),與所述遙控器適配設置;用于保護所述重力開關(20),并為所述重力開關(20)提供密封的動作空間,且其放置方式與所述遙控器一致;
所述重力開關(20),容置于所述密封盒(10);以當所述密封盒(10)處于所述第一預設放置方式時接通所述供電電源,以及,當所述密封盒(10)處于所述第二預設放置方式時斷開所述供電電源。
4.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力開關(20),包括:重力觸片和觸點;所述觸點,與所述供電電源適配設置;
其中,
當所述遙控器處于所述第一預設放置方式時,所述重力觸片依靠自身重力與所述觸點接觸,以接通所述供電電源;以及,
當所述遙控器處于所述第二預設放置方式時,所述重力觸片依靠自身重力與所述觸點脫離,以斷開所述供電電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力觸片,包括:水銀、銅柱中任一種;
其中,
當所述重力觸片包括所述水銀時,所述重力開關(20)包括水銀開關(22);或者,
當所述重力觸片包括所述銅柱時,所述重力開關(20)包括銅柱開關(24)。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裝置包括密封盒(10)時,所述觸點,靠近所述密封盒(10)的任一內壁設置;
其中,
當所述觸點靠近所述密封盒(10)的底壁設置時,所述第一預設放置方式,包括:正面朝上的放置方式;所述第二預設放置方式,包括:正面朝下的放置方式;
或者,
當所述觸點靠近所述密封盒(10)的頂壁設置時,所述第一預設放置方式,包括:正面朝下的放置方式;所述第二預設放置方式,包括:正面朝上的放置方式。
7.一種遙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遙控器的控制裝置。
8.一種遙控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當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遙控器包括重力開關(20)時,通過所述重力開關(20),當所述遙控器處于第一預設放置方式時,接通所述遙控器的供電電源,以使所述遙控器處于通電待機狀態;以及,
當所述遙控器處于第二預設放置方式時,斷開所述供電電源,以使所述遙控器處于斷電狀態;其中,所述第二預設放置方式,不同于所述第一預設放置方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所述遙控器包括存儲器(30)時,通過所述存儲器(30),記憶所述供電電源斷開時所述遙控器的操作信息,以當所述供電電源再次接通時,使所述遙控器處于與所述操作信息對應的使用狀態。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通所述遙控器的供電電源,包括:
當所述遙控器包括水銀開關(22)時,通過所述水銀開關(22),當所述遙控器處于所述第一預設放置方式時,使所述水銀開關(22)的水銀依靠自身重力與所述觸點接觸,以接通所述供電電源;或者,
當所述遙控器包括銅柱開關(24)時,通過所述銅柱開關(24),當所述遙控器處于所述第一預設放置方式時,使所述所述銅柱開關(24)的銅柱依靠自身重力與所述觸點接觸,以接通所述供電電源;
和/或,
斷開所述供電電源,包括:
通過所述水銀開關(22),當所述遙控器處于所述第二預設放置方式時,使所述水銀依靠自身重力作用與所述觸點脫離,以斷開所述供電電源;或者,
通過所述銅柱開關(24),當所述遙控器處于所述第二預設放置方式時,使所述銅柱依靠自身重力作用與所述觸點脫離,以斷開所述供電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