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輛調度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車輛調度系統及調度方法。對于本發明給出的車輛調度方法中的步驟,可以建立功能模塊,組合成功能模塊構架,主要通過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的計算機程序來實現。
背景技術:
隨著智能設備的普及和移動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人們已經習慣于通過相關的手機APP來呼叫出租車。目前有一種統一停候在固定站點、不巡街、只提供手機APP召車服務的網約車輛。一般網絡車輛的調度方法如下:乘客通過手機APP向服務器發出約車請求,服務器據此獲得乘客的位置和乘車需求,服務器結合乘客優先級、車型需求、支付方式等多個因素搜索附近滿足條件的車輛,鎖定合適的車輛后向該車輛發送指令,司機通過手機APP接收該指令后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該指令,當司機接受指令后,則從固定車站發出去接送乘客,在乘客送到目的地后進行結算,一次調度結束。然而,當車輛完成一次調度后,該車輛就返回其出發的固定站點或者最接近的固定站點,而該車輛在乘客的目的地附近可能有比其出發的固定站點更近的其他的固定站點,如果該車輛依然選擇返回其出發的固定站點,這無疑是增加了該車輛的返程路程,大大增加了行車成本,如果該車輛返回繁忙程度較低的最接近的站點,這樣降低了該車輛的工作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是提供一種靈活返回固定站點的車輛調度系統及其調度方法和裝置。
為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調度方法,所述車輛完成結算后執行以下步驟:
A1.獲取所述車輛周圍預定區域內的所有固定站點的位置及各固定站點到所述車輛的距離;
A2.獲取各固定站點的繁忙程度;
A3.結合各固定站點到所述車輛的距離和所述繁忙程度來選擇其中一個固定站點進行停車,并向所述車輛發送所選擇的固定站點。
其中,在A3后允許執行A4.若在所述車輛到其選擇的固定站點的回程中接收到約車請求,且該約車請求所請求的行駛路線與所述車輛的回程路線的相似度達到預設值時,則把該約車請求送至所述車輛。
其中,所述預設值為80%。
其中,在A6中具體的,所述繁忙程度的優先級高于各固定站點到所述車輛的距離的優先級。
對于本發明給出的車輛調度方法中的步驟,可以建立功能模塊,組合成功能模塊構架,主要通過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的計算機程序來實現。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車輛調度系統,包括服務器,所述服務器執行上述的車輛調度方法,或者所述服務器具有上述的車輛調度裝置。
有益效果為:本發明給出一種車輛調度方法,車輛把乘客送達目的地后,該車輛無需一定回到其出發的固定站點或者最接近的固定站點,該車輛獲取其周圍預定區域內所有的固定站點到該車輛的距離和各固定站點的繁忙程度,并從中選擇距離較短且繁忙程度高的固定站點進行入站停車,這樣該車輛一方面采取就近原則停車從而減少了行駛路程從而減少了行駛成本,另一方面選擇繁忙程度高的固定站點進行入站停車能夠充分提升車輛的利用率,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利用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但附圖中的實施例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任何限制,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以下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車輛調度方法的流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以下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車輛調度方法的流程框圖。如圖1所示,乘客甲通過手機APP向服務器發出約車請求,服務器據此獲得乘客的位置和乘車需求,服務器根據乘客的情況向某一固定車站的車輛A發送該約車請求,車輛A的車主乙通過手機APP接收到該約車請求,在確認接受該約車請求后從固定站點發出去接送乘客甲,把乘客甲送達目的地后進行結算。結算完成后,服務器根據車輛A的實時位置獲取在車輛A周圍預設區域內(如車輛A方圓5公里)的所有固定站點,獲取這些固定站點到車輛A的距離和這些固定站點的繁忙程度,并從中選擇距離較短且繁忙程度高的固定站點進行入站停車,這樣該車輛一方面采取就近原則停車從而減少了行駛路程從而減少了行駛成本,另一方面選擇繁忙程度高的固定站點進行入站停車能夠充分提升車輛的利用率,提高了工作效率。為了更一步提升車輛的利用率,車輛優先選擇繁忙程度高的固定站點進行停車,各固定站點的接單頻率(即繁忙程度)為H,固定站點到車輛的距離為L,通過公式計算停靠結果Y=aH+bL,其中a和b為常數,a>b>0。
若車主乙被告知選擇固定站點S進行停車,則車主乙駕駛車輛到固定站點S。在車輛A到固定站點S的過程中,附近有乘客丙向服務器發送了約車請求,服務器據此確定乘客丙所需的行駛路線,若該行駛路線與車輛A的回程路線的相似度達到預設值時,服務器就會向車輛A發送該約車請求,車輛A的車主乙就可以選擇去接送乘客丙,這樣就可以充分利用車輛A在回程時的剩余價值,優選的,該預設值為80%。
對于本發明給出的車輛調度方法中的步驟,可以建立功能模塊,組合成功能模塊構架,主要通過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的計算機程序來實現。
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本發明保護范圍的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作了詳細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實質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