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法院業務處理終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電子設備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法院業務處理終端。
【背景技術】
[0002]當前法院服務全部是內部服務臺人工操作,這種人工處理事務,限于時間、精力等限制,效率低,花費時間長,特別是不能提供24小時服務。
【發明內容】
[0003]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法院業務處理終端以使上訴問題得到改善。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實施例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種法院業務處理終端,所述終端包括:身份識別裝置、用于掃描業務材料的材料掃描裝置、二維碼掃描裝置、業務處理裝置、用于與外部服務器連接的無線通信裝置、用于與所述無線通信裝置連接后完成繳費的業務繳費裝置、用于打印法院文書的打印裝置、顯示裝置以及用于與后臺服務人員溝通的溝通裝置,所述業務處理裝置分別與所述身份識別裝置、所述材料掃描裝置、所述二維碼掃描裝置、所述無線通信裝置、所述業務繳費裝置、所述打印裝置、所述顯示裝置以及所述溝通裝置連接。
[0006]優選地,所述業務繳費裝置包括:用于輸入銀行卡密碼的鍵盤、用于讀取銀行卡信息的銀行卡讀取單元、用于打印繳費憑證的繳費憑證出紙口、用于更換繳費憑證用紙的繳費憑證進紙口、用于打印繳費憑證的熱敏打印機,所述鍵盤及所述銀行卡讀取單元置于所述終端的第二側面,所述打印機及所述繳費憑證進紙口置于所述終端內部。
[0007]優選地,所述鍵盤為加密鍵盤,所述加密鍵盤上方有保護罩。
[0008]優選地,所述溝通裝置包括:麥克風,攝像頭以及揚聲器,所述麥克風及所述揚聲器置于所述終端內部,所述攝像頭置于所述終端的第一側面。
[0009]優選地,所述顯示裝置為觸屏顯示器,所述顯示裝置置于所述終端第一側面。
[0010]優選地,所述無線通信裝置包括移動通信及無線通信天線,所述無線通信裝置置于所述終端上方。
[0011 ] 優選地,所述終端還包括: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設置于所述終端底部。
[0012]優選地,材料掃描裝置包括:用于掃描業務材料的高拍儀及用于放置業務材料的材料掃描口,所述材料掃描口置于第三側面,所述高拍儀置于所述終端內部,所述高拍儀置于所述材料掃描口上方。
[0013]優選地,所述打印裝置包括:打印機進紙口,打印機出紙口及打印機,所述打印機進紙口及所述打印機出紙口置于所述終端第三側面,所述打印機置于所述終端內部。
[0014]優選地,所述材料掃描口和所述打印機出紙口為同一個口。
[00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提供的終端通過所述身份識別裝置、材料掃描裝置、業務處理裝置及打印裝置能夠實現法院的自助立案,并通過二維碼掃描裝置、無線通信裝置及繳費裝置能夠完成與銀行服務器的交互從而實現法院業務的繳費功能,也能夠通過二維碼掃描裝置及顯示裝置的配合,來實現查閱法院文書,開庭公告,案件流程及法院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并實現在線預約,且通過溝通裝置能夠與后臺的服務人員溝通,本發明提供的終端使得用戶可以在任意時間得到自助立案、繳費、查詢、預約為一體的訴訟服務,突破了法院八小時的工作限制,能夠實現24小時的服務,且本發明提供的終端可以設置在法院外部的公共區域,或者設置社區、商場、人流密集的地方,用戶使用不受限制,方便當事人辦理,且無需專人指導和人員看守,節約了法院的人力。
[0016]為使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附圖說明】
[0017]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0018]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法院業務處理終端的結構框圖。
[0019]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法院業務處理終端的正面示意圖。
[0020]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0021]身份識別裝置110、材料掃描裝置120、業務處理裝置130、無線通信裝置140、業務繳費裝置150、打印裝置160、顯示裝置170、溝通裝置180、鍵盤151、銀行卡讀取單元152、二維碼掃描裝置153、繳費憑證出紙口 154、攝像頭181、移動通信天線141、無線通信天線142、照明裝置190、材料掃描口 121、打印機進紙口 161、打印機出紙口 162、第一側面210、第二側面220、第三側面230。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通常在此處附圖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發明實施例的組件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配置來布置和設計。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發明的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發明的選定實施例。基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23]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同時,在本發明的描述中,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區分描述,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0024]參閱圖1至圖2,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法院業務處理終端,包括身份識別裝置110、用于掃描業務材料的材料掃描裝置120、二維碼掃描裝置153、業務處理裝置130、用于與外部服務器連接的無線通信裝置140、用于與所述無線通信裝置140連接后完成繳費的業務繳費裝置150、用于打印法院文書的打印裝置160、顯示裝置170以及用于與后臺服務人員溝通的溝通裝置180,所述業務處理裝置130分別與所述身份識別裝置110、所述材料掃描裝置120、所述二維碼掃描裝置153、所述無線通信裝置140、所述業務繳費裝置150、所述打印裝置160、所述顯示裝置170以及所述溝通裝置180連接。
[0025]優選的,所述業務繳費裝置150包括:用于輸入銀行卡密碼的鍵盤151、用于讀取銀行卡信息的銀行卡讀取單元152、用于打印繳費憑證的繳費憑證出紙口 154,用于更換繳費憑證用紙的繳費憑證進紙口,用于打印繳費憑證的熱敏打印機,所述繳費憑證出紙口 154置于所述終端的第一側面210,所述鍵盤151及所述銀行卡讀取單元152置于所述終端的第二側面220,所述打印機及所述繳費憑證進紙口置于所述終端內部。
[0026]在終端機使用前,在繳費憑證進紙口內放入熱敏打印機所需的打印紙,當需要繳費時,只需要用所述二維碼掃描裝置153掃描法院文書上的繳費二維碼,所述二維碼掃描裝置153會根據掃描到的二維碼信息從業務處理裝置130中提取出二維碼數據,并展示在顯示裝置170上,用戶可以根據顯示裝置170上顯示的繳費提示信息繳納相應的費用,將銀行卡插入所述銀行卡讀取單元152,銀行卡讀取單元152讀取銀行卡的信息,用戶在所述鍵盤151上輸入銀行卡密碼,所述業務處理裝置130獲取所述銀行卡信息及繳費信息,并通過無線或者有線的方式與銀行服務器交互,完成繳費的功能,繳費完成后,由所述熱敏打印機打印繳費憑條,并從所述繳費憑證出紙口 154輸出所述繳費憑條給用戶。
[0027]進一步的,所述鍵盤151為加密鍵盤,所述加密鍵盤上方有保護罩。采用加密鍵盤能夠進一步的保障與銀行服務器通信的安全性。
[0028]優選的,所述溝通裝置180包括:麥克風,攝像頭181以及揚聲器,所述麥克風及所述揚聲器置于所述終端內部,可以理解的是,會設置麥克風的采集口于所述裝置的側面,所述攝像頭181置于所述終端的第一側面210。
[0029]攝像頭181及內置的麥克風、揚聲器為用戶提供了在線的視頻語音功能,使得用戶可以通過本發明提供的溝通裝置180與法院的服務人員進行語音視頻溝通,使得用戶不需要去法院就能實現與法院服務人員的交流,更加方便了用戶。
[0030]優選的,所述顯示裝置170為觸屏顯示器,所述顯示裝置170置于所述終端第一側面210。
[0031]采用觸屏顯示器使得用戶在使用本發明提供的業務處理終端時可以直接在屏幕上進行選擇,方便用戶,并且采用了觸屏顯示器能夠不再集成其它的輸入裝置,如鼠標,使得本業務處理終端更加小巧方便。
[0032]優選的,所述無線通信裝置140包括移動通信天線141及無線通信天線142,所述無線通信裝置140置于所述終端上方。
[0033]分別采用了移動通信天線141及無線通信天線142這兩種天線,使得本業務處理終端能夠同時支持蜂窩網以及無線網,更加靈活。
[0034]優選的,所述終端還包括:照明裝置190,所述照明裝置190設置于所述終端底部。
[0035]在本發明提供的業務處理終端底部設置照明裝置190,當本終端設置在戶外時,夜間周圍沒有光源時,由于底部的照明裝置190可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