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申請
原案申請號“2012102055921”原案申請日“2012年6月13日”原案發明名稱“利用高速公路車輛超速攝像監控系統兼顧借用車主手機實施萬無一失自動計費的方法之三”
本發明涉及公路自動計費的監控方法,尤其涉及了利用高速公路車輛超速攝像監控系統兼顧借用車主手機實施自動計費的刷銀行卡繳費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凡是使用高速公路的車輛都要繳納使用費,收費的控制辦法是: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入口處時需要領取準入卡片,車輛離開出口處時又要交出上述準入卡片并依此計算出使用該高速公路行駛里程的一種現場繳費的方法。
為此,經常發生:車輛在高速公路入口處需要排隊領取上述準入卡片,在出口處還要排隊交出上述準入卡片并繳納高速公路使用費——在高速公路入口處與出口處均給車輛司機造成了需要排隊等候的麻煩,即在上述高速公路入口處與出口處兩個部位形成了車輛行駛非常低速的不理想狀況。
現在,已經提出了不少可供選擇的對現有技術的改進舉措,例如:其中之一的etc快速自動收費實驗方法已經在部分高速公路段展開,該方法的不足在于:實施時需要主管部門(為主)與車主(為輔)雙方都要增加相關配套的設施才能夠展開。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之目的:
提出一種憑借現有的硬件設施就基本上能夠解決問題的自動計費監控系統的實驗方法,供有關部門參考。
本發明的關鍵在于:
憑借計算機控制的現有設施——在高速公路上捕捉超速行駛車輛的車牌號碼的攝像頭,讓它同時兼顧高速公路上實施自動計費監控系統的方法。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比較的特點:
一.由于本發明能夠實現讓由計算機控制的在高速公路上捕捉超速行駛車輛的車牌號碼的攝像頭監控系統,也能夠兼顧完成高速公路上實施自動計費的監控系統(方法)創造了條件,即實現了“一物兩用”,為節約設備投資創造了條件;
二.由于實施本發明時作為使用方的車主無需增加任何購買附加配套設施的支出,這就為使得人們樂意接受自動計費系統創造了條件。
附圖說明
圖1示意了借助于現有超速監控攝像頭來兼顧實施高速公路自動計費的有效布局原理。
1:高速公路;2:進支路;3:進口處;4:出支路:5:出口處;a:地點(城市)的左超速監控攝像頭;b:地點(城市)的右超速監控攝像頭;c:設置在兩個地點(城市)之間的第三個及以上的超速監控攝像頭(與本發明的自動收費監控方法無關);p:任何一個由出入口形成的地點(城市);p1:第一個地點(城市);pn:第n個地點(城市);w:車輛內的車主所使用的手機。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實現本發明目的,擬采用以下的技術(以圖1為例來說明問題):
a.在高速公路1上,位于與進口處3相連的進支路2或位于與出口處5相連的出支路4的岔口的兩側均設置了相鄰的與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聯網且一直處于開啟狀態的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與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
其特征在于,在硬件系統的基礎上,計費監控系統按照如下的方法建立:
b.公路管理處建立了與移動通信聯網的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并將領取了駕照車輛的車牌號碼及車主使用的手機w號碼與車主的銀行卡卡號輸進上述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
c.當車輛接近進口處3時,車主必須及時通過自己的手機w向公路管理處首先及時發出請求準許進入高速公路1的短信,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即刻會第一次核實發出短信的手機w是否屬于上述已經登記在冊的手機w號碼,如果是肯定的,則:當車輛行駛到進口處3前面時,進口處3的欄桿就會豎起準許車輛通過,即準許車輛進入高速公路1;否則,車輛的車主將會受到包括警車追捕或罰款甚至吊銷駕照在內的懲罰性追究;
d.當車輛通過進口處3并經過第一個地點(城市)p1進入高速公路1之后,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就不會攝取到車輛的車牌號碼,而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必然會第一次攝取到該車輛的車牌號碼,這樣確定該車輛是由左往右在高速公路1上行駛的,而且就此記錄下車輛是從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與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之間的第一個地點(城市)p1進入到高速公路1的,即該車輛在高速公路1上的起始點位置也就此確定了,與此同時,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就會第二次核實車輛的車牌號碼與車主的手機w號碼兩者是否是同一部車輛使用并已經登記在冊的,如果是肯定的,則:允許車輛繼續在高速公路1上行駛;否則,車輛的車主將會受到警車追捕或包括罰款甚至吊銷駕照在內的懲罰性追究;
e.當車輛通過第n個地點(城市)pn再經過出口處5駛離高速公路1之前,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就不會再攝取到該車輛的車牌號碼,而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必然會最后一次攝取到該車輛的車牌號碼,就此記錄下車輛是從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與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之間的第n個地點(城市)pn出去并經過出口處5駛離高速公路1的,即該車輛在高速公路1上的終點位置也就確定了;與此同時,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就會第三次核實車輛的車牌號碼與車主的手機w號碼兩者是否是同一部車輛使用并已經登記在冊的,如果是肯定的,則:允許車輛駛離高速公路1;否則,車輛的車主將會受到追捕或包括罰款甚至吊銷駕照在內的懲罰性追究;
f.最后,公路管理處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根據上述第一個地點(城市)p1與上述第n個地點(城市)pn兩個地點(城市)之間的行駛里程來計算出應該繳納的費用,并直接通過銀行卡提取錢款。
——所述的追捕在內的懲罰性追究是由高速公路1上的專職警車負責對違規闖入高速公路1的車輛執行的;例如:上述車主的手機w號碼或/和車輛的車牌號碼在上述公路管理處建立的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的數據庫中沒有,或者對不上號(例如:手機w號碼與車牌號碼不是配對儲存在數據庫中的)。
——所述的罰款甚至吊銷駕照在內的懲罰性追究是由公路管理處負責牽線執行的;例如:車輛在第一個地點(城市)p1駛入高速公路1時顯露的手機w號碼與車牌號碼二個數據是正確的,而車輛在第n個地點(城市)pn駛離高速公路1時顯露的車牌號碼有誤(例如:車牌號碼自行更換或涂改——將以高速公路1全程的里程倍數予以罰款),或者,車輛的車主沒有在規定的時限內(例如:72小時)辦理使用高速公路1的足額付款手續。
綜上所述,顯而易見的事實是,根據本發明圖1中的實例,車輛由左至右在高速公路1上的行駛過程所揭示的事宣是:
若在同一地點(城市)p的兩個攝像頭中只有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攝取了車輛的車牌號碼時,即記錄了該車輛進入高速公路1上的起點位置(進入高速公路1的位置);
若在同一地點(城市)p的兩個攝像頭中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和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都攝取了該車輛的車牌號碼時,這樣,便可以知道車輛仍未離開高速公路1,繼續向前行駛;
若在同一地點(城市)p的兩個攝像頭中只有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攝取了車輛的車牌號碼時,即記錄了該車輛在高速公路1上的終點位置(離開高速公路1的位置)。
經過初步調查,一般在任意的兩個相鄰地點(城市)p之間都設置了多個監控車輛是否超速的攝像頭,因此,完全可以為本發明所利用;——若在兩個相鄰地點(城市)p之間有三個及以上的超速監控攝像頭c,則超速監控攝像頭c與高速公路1自動計費的監控系統無關,僅僅用于常規的監控車輛是否超速。
若在兩個相鄰地點(城市)p之間只有一個攝像頭,則;該一個位置上的攝像頭應該可以在相反的兩個方向上同時使用:既可作為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使用,也可以作為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使用。
根據以上的實例分析,高速公路1途徑的任何進出口位置所在的地點(城市)p的兩側分別設置的左超速監控攝像頭a與右超速監控攝像頭b兩者,無論它們離開某個地點(城市)p的距離遠與近,均不會影響自動計費方法的執行。
不難看出,根據現有的監控車輛是否超速的車牌自動識別軟件,再切入進本發明上述的自動計費使用方法的相關軟件(屬于現有技術),完全可以實現:
既能監控車輛超速的情況,又能兼顧自動計算車輛收費的多少,就此提供了一種在單功能監控系統(監控車輛超速)的前提下進而升級為可供實驗的雙功能監控系統(既監控車輛超速,又監控車輛收費);——然而,這是在車輛的車主誠實的前提下才能實施的自動計費初級方案;如果遇到不誠實者,例如:在進入高速公路1之前或在高速公路1的途中,車主擅自更換車牌號碼,該自動計費初級方案就難以準確地實施。
現在,本發明的方法中又介入了車輛的車主所使用的手機w號碼,并規定了必須首先使用該手機w才能讓車輛使用高速公路1這一關鍵的與車牌號碼連用配對的防偽要素,只要手機w號碼與車牌號碼成對地登記入冊并儲存在公路管理處的計算機數據處理中心的數據庫當中,就能夠完成“萬無一失”自動計費的功能,任何違規者必將會受到包括警車追捕或罰款甚至吊銷駕照在內的懲罰性追究,在這一懲罰性追究威懾氛圍的籠罩下,這就為確保本發明的方法能夠順利地執行創造了極其有利的條件。——經過若干年之后,當人們已經習慣于本發明的方法出入高速公路1時,即可省略掉上述“c”款中所述的進口處3的欄桿以及將警車減少到最少的數量(警車的威懾力量還是需要保持住的),此時的車主就可以如在普通道路上駕車行駛那樣地方便地使用高速公路1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