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智能停車領域,特別是指一種立體車庫停車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工業的迅猛發展,我國汽車擁有量急劇增加。立體車庫作為交通設施的組成部分,隨著交通運輸的繁忙及發展,對立體車庫的管理要求也在不斷提高,目的在于使立體車庫能夠方便、快捷、安全。現有立體車庫的規模各不相同,管理模式也各不相同,需要根據立體車庫的要求選擇經濟、實用的管理程序,來實現系統的可擴展性,來滿足不同立體車庫的信息管理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出一種立體車庫停車系統,集成了用戶個人信息的IC卡作為車輛出入停車場的憑證,以先進的圖像對比功能實時監控出入停車場的車輛,以穩定的通訊及強大的數據庫管理軟件管理每一個車輛信息;該立體車庫停車系統將先進的IC卡識別技術、高速的視頻圖像及語音識別功能比較相結合,通過后臺控制模塊的圖像處理及識別,對車輛的收費、管理進行全方位的管理,主要用于立體車庫自動停車。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立體車庫停車系統,包括:升降控制系統、橫向移動控制系統、檢測系統、后臺控制系統及客戶端,所述后臺控制系統同時控制所述升降控制系統及所述橫向移動控制系統,所述后臺控制系統為所述客戶端提供停車信息,所述檢測系統為所述后臺控制系統提供車輛信息;所述客戶端包括IC卡及手機,同時所述IC卡與所述手機連接。
進一步,所述升降控制系統用于控制車輛的升降,所述橫向移動控制系統用于將已經運送到指定高度的車輛停放到指定的停車位上;
當需要停放車輛時,所述入口檢測系統檢測到有車輛需要停放并將信息傳送給所述后臺控制系統,所述后臺控制系統將信號傳送給所述升降控制系統,所述升降控制系統控制承載車輛的結構停放到地面,當客戶將車輛停放到承載車輛的機構上后,所述升降控制系統控制承載車輛的結構將車輛運送到空車位所在的高度;
當車輛到達指定高度后將高度信號傳送給所述后臺控制系統,所述后臺控制系統將信號傳送給所述橫向移動控制系統,所述橫向移動控制系統接收到信號后將車輛停放到相應的空車位上;取車時的信號傳遞及行程與放車時相反。
進一步,所述檢測系統包括入口檢測系統及出口檢測系統,所述入口檢測系統包括車牌號檢測系統、入口道閘、語音播報系統、自動售卡裝置及車位信息顯示裝置;
所述車牌號檢測系統用于檢測進入檢測區內的車輛的車牌號并判斷是否為車庫的協議客戶,同時將信號傳送給所述后臺控制系統;
所述語音播報系統用于提醒客戶到所述自動售卡裝置處取臨時停車卡;
所述車位信息顯示裝置顯示客戶停放的車輛所在車位位置。
進一步,當客戶停車時,若進入檢測區的車輛為協議客戶,所述入口道閘自動開啟,客戶將車輛停放到所述升降控制系統控制的承載車輛的結構上;若進入檢測區的車輛為臨時停放的車輛,所述語音播報系統提醒客戶到所述自動售卡裝置處取停車卡,同時所述車位信息顯示裝置會顯示客戶所要停放的車位信息。
進一步,所述出口檢測系統包括車牌號輸入系統、出口道閘、語音播報系統、自動支付機、自動收卡裝置及自動扣費系統,所述自動扣費系統與所述客戶端連接,所述自動支付機及自動收卡裝置均與所述自動扣費系統連接;
所述車牌號輸入系統用于讀取客戶輸入的車牌號信息并將信號傳送給所述后臺控制系統,所述后臺控制系統接收到所述車牌號輸入系統傳送的信號后所述控制橫向移動控制系統及所述升降控制系統將客戶要取出的車輛運送到地面上;
所述語音播報系統用于為提醒客戶付費及取車步驟;
所述自動支付機用于客戶使用錢幣支付,并可以自動找零;
所述自動收卡裝置用于回收臨時停車卡。
更進一步,當客戶需要取車時,首先在所述車牌號輸入系統中輸入車牌號,所述后臺控制系統控制所述橫向移動控制系統及所述升降控制系統將車輛停放到地面上,同時所述車牌號輸入系統將信號傳送到所述后臺控制系統,所述后臺控制系統自動檢測客戶輸入的車牌號是否為協議客戶,若為協議客戶,所述后臺控制系統將費用信息傳遞給所述自動扣費系統,所述自動扣費系統自動扣除客戶所持有的IC卡中的費用,若IC卡中顯示余額不足,所述自動扣費系統將費用信息發送到客戶手機,客戶通過電子支付直接付錢,同時可以向IC卡中充值;若檢測到所輸入的車牌號為臨時停放車輛,所述語音播報系統提醒客戶到所述自動扣費處付款,客戶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方式付款,同時客戶可以使用所述自動支付機付款,所述自動支付機自動找零,客戶付款后所述語音播報系統提醒客戶將臨時停車卡放回到所述自動收卡裝置,所述自動收卡裝置接收到停車卡后所述出口道閘自動開啟,客戶到所述升降控制系統控制的承載車輛的機構上取車離開。
本發明集成了用戶個人信息的IC卡作為車輛出入停車場的憑證,以先進的圖像對比功能實時監控出入停車場的車輛,以穩定的通訊及強大的數據庫管理軟件管理每一個車輛信息;該立體車庫停車系統將先進的IC卡識別技術、高速的視頻圖像及語音識別功能比較相結合,通過后臺控制模塊的圖像處理及識別,對車輛的收費、管理進行全方位的管理,主要用于立體車庫進行自動停車。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一種停車系統的模塊連接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一種立體車庫停車系統,包括:升降控制系統11、橫向移動控制系統12、檢測系統13、后臺控制系統1及客戶端14,后臺控制系統1同時控制升降控制系統11及橫向移動控制系統12,后臺控制系統1為客戶端14提供停車信息,檢測系統13為后臺控制系統1提供車輛信息;客戶端14包括IC卡及手機,同時所述IC卡與手機連接。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升降控制系統11用于控制車輛的升降,橫向移動控制系統12用于將已經運送到指定高度的車輛停放到指定的停車位上。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檢測系統13包括入口檢測系統131及出口檢測系統132,入口檢測系統131包括車牌號檢測系統1311、入口道閘1312、語音播報系統1313、自動售卡裝置1314及車位信息顯示裝置1315。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當需要停放車輛時,入口檢測系統131檢測到有車輛需要停放并將信息傳送給后臺控制系統1,后臺控制系統1將信號傳送給升降控制系統11,同時后臺控制系統1控制升降控制系統11的升降時間及升降速度,升降控制系統11控制承載車輛的結構停放到地面,當客戶將車輛停放到承載車輛的機構上后,升降控制系統11控制承載車輛的結構將車輛運送到空車位所在的高度;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當車輛到達指定高度后將高度信號傳送給后臺控制系統1,后臺控制系統1將信號傳送給橫向移動控制系統12,橫向移動控制系統12接收到信號后將車輛停放到相應的空車位上;取車時的信號傳遞及行程與放車時相反。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車牌號檢測系統1311用于檢測進入檢測區內的車輛的車牌號并判斷是否為車庫的協議客戶,同時將信號傳送給后臺控制系統1;
語音播報系統1313用于提醒客戶到自動售卡裝置1314處取臨時停車卡;
車位信息顯示裝置1315顯示客戶停放的車輛所在車位位置。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當客戶停車時,若進入檢測區的車輛為協議客戶,入口道閘1312自動開啟,客戶將車輛停放到升降控制系統控制11的承載車輛的結構上;若進入檢測區的車輛為臨時停放的車輛,語音播報系統1313提醒客戶到自動售卡裝置1314處取停車卡,同時車位信息顯示裝置會顯示客戶所要停放的車位信息。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出口檢測系統132包括車牌號輸入系統1321、出口道閘1322、語音播報系統1323、自動支付機1324、自動收卡裝置1325及自動扣費系統1326,自動扣費系統1326與客戶端14連接,自動支付機1324及自動收卡裝置1325均與自動扣費系統1326連接。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車牌號輸入系統1321用于讀取客戶輸入的車牌號信息并將信號傳送給后臺控制系統1,后臺控制系統1接收到車牌號輸入系統1321傳送的信號后控制橫向移動控制系統12及升降控制系統11將客戶要取出的車輛運送到地面上;
語音播報系統1323用于為提醒客戶付費及取車步驟;
自動支付機1324用于客戶使用錢幣支付,并可以自動找零;
自動收卡裝置1325用于回收臨時停車卡。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見圖1,當客戶需要取車時,首先在車牌號輸入系統1321中輸入車牌號,后臺控制系統1控制橫向移動控制系統12及升降控制系統11將車輛停放到地面上,同時車牌號輸入系統1321將信號傳送到后臺控制系統1,后臺控制系統1自動檢測客戶輸入的車牌號是否為協議客戶,若為協議客戶,后臺控制系統1將費用信息傳遞給自動扣費系統1326,自動扣費系統1326自動扣除客戶所持有的IC卡中的費用,若IC卡中顯示余額不足,自動扣費系統1326將費用信息發送到客戶手機14,客戶通過電子支付直接付錢,同時可以向IC卡中充值;若檢測到所輸入的車牌號為臨時停放車輛,語音播報系統1323提醒客戶到自動扣費處付款,客戶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方式付款,同時客戶可以使用自動支付機付款,自動支付機1324自動找零,客戶付款后語音播報系統1323提醒客戶將臨時停車卡放回到自動收卡裝置1325,自動收卡裝置1325接收到停車卡后出口道閘1322自動開啟,客戶到升降控制系統11控制的承載車輛的機構上取車離開。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