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商標價值評估的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的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百分制的商標的價值評估的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商標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基本要求和量化的指標,同時,也是創業企業建立核心競爭力的必經之路。仍然,在目前,商標的價值評估,尤其是商標的價值評估,仍然只有傳統的基于財務與銷售業績或者展望的評估方式,這樣很難發揮商標其本身的價值,同時也容易將商標的評估變成了對商標實施公司的評估,對商標的價值評估本身不夠專業。
[0003]目前,國家商標局等部門也建設了基于商標本身的在線評價系統,但系統目前對于商標的評估只局限于商標文本本身的評估,對于其市場價值的結合也做得不夠到位。
[0004]同時,目前無論哪種評價方式,其對于被評估人而言,要么就全聽信,要么就沒有反饋意義的可記錄的渠道,造成了商標評價的整個過程,都變得過于主觀,給人的感覺是,評價的價值是委托人說了算,只要給錢,評估的價值多少都不成問題。
[0005]對于社會公眾,或者利益相關方,商標價值的評估仍然是存在不想聽,聽不見,聽不懂的問題,對于商標的市場價值方面,也基本是完全采信于商標評估委托申請書的描述,對于實際情況,仍然只是簡單的打個折,而不去論證,其最終缺少了客觀性和權威性。
[0006]商標價值評估報告中,報告的內容也基本不列明具體的評估過程和答辯過程,當然也不可能將公眾的評價聲音也列明,報告的用戶基本上無法讀懂商標評估報告的實際內容,造成了商標評估報告只是一種形式上的法律文書。
[0007]商標,由于其商標權是沒有通過實際審查而僅僅通過形式審查授權的,其商標權客觀上存在不穩定性,而商標權的穩定性正是商標價值的重要特性,也是重要的法律前置特性,目前現行的商標價值評估方法中,基本沒有將商標的商標權的穩定性作為前置論證,這對商標價值的評估是不負責任和不符合物權法等相關的法律精神的。
【發明內容】
[0008]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擬公開一種商標價值評估的系統,其結合商標的實際情況,在商標權的穩定性作為前置論證的基礎上,對商標的基本情況和商標內容進行了全方位、細致和立體的可操作性強的分列評價,通過待評商標管理模塊、商標評分設置模塊、自評管理模塊、他評管理模塊、眾評管理模塊、答辯溝通管理模塊、專家庫、報告管理模塊和公示管理模塊等結構,充分運用了自評、他評、答辯,二次他評、二次答辯和公眾評價等活的、創新的評價方法,擬解決商標價值評估流于形式的問題。
[0009]—種商標價值評估的系統,其包括如下結構:
商標權穩定性論證管理模塊、待評商標管理模塊、商標評分設置模塊、自評管理模塊、他評管理模塊、眾評管理模塊、答辯溝通管理模塊、專家庫、報告管理模塊和公示管理模塊;其中待評商標管理模塊包括待評商標基本信息管理子模塊和待評商標附件管理程序;商標評分設置模塊包括商標評分項目設置管理子模塊和商標評分規則程序;自評管理模塊包括自評管理程序和自評附件管理程序;他評管理模塊包括第一次他評管理子模塊和第二次他評管理子模塊;眾評管理模塊包括眾評評分投票管理子模塊和眾評證據管理子模塊;答辯溝通管理模塊包括質詢管理子模塊、答復管理子模塊和證據管理子模塊;專家庫包括專家基本信息管理模塊和專家抽簽管理程序;報告管理模塊包括評分統計程序和報告生成與管理子模塊;公示管理模塊包括公示管理子模塊和公示時間推算程序;商標權穩定性論證管理模塊包括商標權穩定性論述及反論管理子模塊和商標權穩定性論證管理子模塊;其中,商標權穩定性論證管理模塊是本系統的前置模塊,本模塊的論證結果決定是否與商標評分設置模塊、自評管理模塊、他評管理模塊、眾評管理模塊、答辯溝通管理模塊、專家庫、報告管理模塊和公示管理模塊的一個或者多個模塊相連接。
[0010]其中,商標評分設置模塊所述的評分項目包括商標屬性和商標內容兩部分,其中商標屬性包括申請日和優先權日、授權日、商標狀態、商標設計人、商標權穩定性證明和商標權項數量;申請日和優先權日評價指標為商標權保護剩余期限;授權日評價指標為商標轉化的前景;商標狀態評價指標為是否發生過轉讓,以及有效性推斷;商標設計人評價指標為設計人的技能、學歷和技術背景,評估方向是商標實施的技術成熟度;商標權穩定性證明指國家商標局出具的相關權威證明和商標權項數量是指主權利要求的項數和從屬權利項的數量。
[0011 ]其中,商標評分設置模塊所述的評分項目的商標內容包括如下內容:商標領域、商標權布局、商標說明書內容和商標權與產品的關系;其中商標領域從領域熱度和領域市容量兩方面進行評估;商標權布局從技術特征描述完整度、權利布局合理度、篇幅合理度和人為分案情況四方面進行評估;商標說明書內容從篇幅合理度和公開合理度兩方面進行評估;商標權與廣品的關系從在廣品中占比大小和廣品對商標的依賴程度兩方面進彳丁評估。
[0012]其中,商標評分設置模塊所述的商標評分規則程序默認設置評分規則比例如下:
商標屬性占30%,商標內容占70% ;其中商標屬性各參數占比例如下:
申請日屬性,以計算有效期長短分三檔,總占比為3%,有效期越長,得分占比越高;授權日屬性:以計算商標轉化的黃金其月,總占比為3%,其中授權日計起三年內計3%,四到六年計2%,七到九年計1%,十年以上不計分;
商標法律狀態:以推測商標權的可靠性和穩定性,總占比為3%,已授權且沒有對外實施許可,計3%,已授權但有對外實施許可,計2%,商標公開并進入實審狀態計1%,其它狀態不計分;
商標設計人:推測技術成熟度,總占比3%,分為三檔,一檔計1%,二檔計2%,三檔計3%,根據設計人的如下情況綜合評定得分檔次:
設計人同領域的商標申請數量,尤其是商標申請數量;設計人三年內申請的商標的領域數量;設計人本領域申請的商標數量占總領域的申請數量的比例;商標的職稱、技能資格和學歷;設計人的工作年限,尤其是本領域的工作年限;設計人的社會兼職和所在企業的職位,兼職數量越多,職位越高,評級越低;
商標權穩定性證明:總占比例為6%,提供國家商標局出具的正面的商標評價報告、其它部門發的產品測試報告、科技成果鑒定報告和軟件著作權的一種計2%,兩種計4%,三種或者以上計6%; 設計產品情況:占總比例的12%,其中設計產品數量8%,設計產品I項計5%,兩項計6%,三項或以上計8%;每產品圖片設計數量計比為4%,其中6項及以上計4%,每減少一項減少1% ;商標內容總占比為70%,具體分為如下評分指標:
商標領域占比10%,其中領域熱度總占比4%,領域市容量總占比6%,評分方式為綜合評分法;
商標權內容占比為30%,其中技術特征描述完整度占比為10%,權利布局合理度總占比10%,篇幅合理度占比為8%,人為分案情況總占比為2%,評分方式為綜合評分法;
商標說明書內容總占比為10%,其中篇幅合理度總占比為4%,說明書公開合理度總占比為6%,評分方式為綜合評分法;
商標權與廣品的關系總占比為20%,其中商標占廣品的比例大小占比為10%,當商標為產品的全部內容時計10%,商標僅僅為產品的一個不起關鍵作用的部件,或者是多種生產工藝的其中一個環節時,計1%,根據實際情況計評2%至9%的情形;產品對商標的依賴依賴程度計總占比為10%,依賴程度越高,計占比例越高。
[0013]其中,待評商標管理模塊,還包括商標評估用戶管理子模塊。
[0014]其中,眾評管理模塊中,當所有人均未能提供實證以證明其觀點而影響商標權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時,眾評評分投票管理子模塊將在有效評分中以總占比5%的比例加權計入總評分中,并將公眾參與的過程記錄并整理形成報告,與自評、兩輪他評,以及答辯全過程全程記錄,共同形成最終的評估報告。
[0015]其中,報告管理模塊形成最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