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規定的邏輯功能的可執行指令。也應當注意,在有些作為替換的實現中,方框中所標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圖中所標注的順序發生。例如,兩個接連地表示的方框實際上可以基本并行地執行,它們有時也可以按相反的順序執行,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圖和/或流程圖中的每個方框、以及框圖和/或流程圖中的方框的組合,可以用執行規定的功能或操作的專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統來實現,或者可以用專用硬件與計算機指令的組合來實現。
[0062]描述于本申請實施例中所涉及到的單元或模塊可以通過軟件的方式實現,也可以通過硬件的方式來實現。所描述的單元或模塊也可以設置在處理器中,例如,可以描述為:一種處理器包括激活單元、接收單元和處理單元。其中,這些單元或模塊的名稱在某種情況下并不構成對該單元或模塊本身的限定,例如,激活單元還可以被描述為“向RFID標簽發送激活信號的單元”。
[0063]作為另一方面,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該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可以是上述實施例中電子設備中所包含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也可以是單獨存在,未裝配入電子設備中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程序,所述程序被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處理器用來執行描述于本申請的物體監控方法。
[0064]以上描述僅為本申請的較佳實施例以及對所運用技術原理的說明。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本申請中所涉及的發明范圍,并不限于上述技術特征的特定組合而成的技術方案,同時也應涵蓋在不脫離所述發明構思的情況下,由上述技術特征或其等同特征進行任意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術方案。例如上述特征與本申請中公開的(但不限于)具有類似功能的技術特征進行互相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
【主權項】
1.一種物體監控系統,包括與第一物體關聯的射頻識別RFID讀寫器、與第二物體關聯的RFID標簽以及與所述RFID讀寫器關聯的處理器,其中: 所述RFID讀寫器用于向所述RFID標簽發送激活信號并接受被激活的所述RFID標簽發送的返回信號; 所述RFID標簽用于接收所述激活信號,并向所述RFID讀寫器發送返回信號;并且 所述處理器用于根據所述激活信號和所述返回信號確定所述第一物體與所述第二物體之間的距離是否超出預定距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還配置用于根據場景不同而設置不同預定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與所述處理器關聯的傳感器,用于采集場景信息;并且 所述處理器還配置用于根據所述傳感器采集的場景信息,設置相應的預定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還配置用于根據所述返回信號的強度是否低于預定強度,來確定所述第一物體與所述第二物體之間的距離是否超出預定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強度根據信號強度與距離之間的關系測試來確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與所述處理器關聯的報警單元,用于響應于所述處理器確定所述距離超出預定距離,發出報警信號;和/或 與所述處理器關聯的傳感器,用于響應于所述處理器確定所述距離超出預定距離,采集場景信息并反饋給外部設備。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還配置用于根據用戶反饋調整所述預定距離。
8.一種智能箱包,包括射頻識別RFID讀寫器和處理器,其中: 所述RFID讀寫器用于向附著在參考對象上的RFID標簽發送激活信號并接受被激活的所述RFID標簽發送的返回信號; 所述處理器用于根據所述激活信號和所述返回信號確定所述智能箱包與所述參考對象之間的距離是否超出預定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箱包,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還配置用于根據場景不同而設置不同預定距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箱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箱包還包括: 與所述處理器關聯的傳感器,用于采集場景信息;并且 所述處理器還配置用于根據所述傳感器采集的場景信息,設置相應的預定距離。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箱包,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還配置用于根據所述返回信號的強度是否低于預定強度,來確定所述智能箱包與所述參考對象之間的距離是否超出預定距離。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智能箱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強度根據信號強度與距離之間的關系測試來確定。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箱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箱包還包括: 與所述處理器關聯的報警單元,用于響應于所述處理器確定所述距離超出預定距離,發出報警信號;和/或 與所述處理器關聯的傳感器,用于響應于所述處理器確定所述距離超出預定距離,采集場景信息并反饋給外部設備。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智能箱包,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還配置用于根據用戶反饋調整所述預定距離。
15.根據權利要求8-14任一所述的智能箱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箱包包括以下任一:智能錢包、智能錢袋、智能皮包、智能保險柜、智能行李箱、智能存儲箱、智能文件包和智能卡包。
16.一種物體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與第一物體關聯的射頻識別RFID讀寫器向與第二物體關聯的RFID標簽發送激活信號; 所述RFID讀寫器接收被激活的所述RFID標簽發送的返回信號;以及根據所述激活信號和所述返回信號確定第一物體與第二物體間的距離是否超出預定距離。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根據場景不同而設置不同預定距離。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在第一物體處采集的場景信息,自動設置相應的預定距離。
19.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激活信號和所述返回信號確定第一物體與第二物體間的距離包括: 根據所述返回信號的強度是否低于預定強度,來確定所述第一物體與所述第二物體之間的距離是否超出預定距離。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強度根據信號強度與距離之間的關系測試來確定。
21.根據權利要求16-20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確定所述距離超出預定距離,發出報警信號;和/或 響應于確定所述距離超出預定距離,采集場景信息并反饋所述場景信息。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根據用戶反饋調整所述預定距離。
【專利摘要】本申請公開了一種物體監控系統與方法以及一種智能箱包。物體監控系統包括:與第一物體關聯的RFID讀寫器、與第二物體關聯的RFID標簽以及與RFID讀寫器關聯的處理器,其中:RFID讀寫器用于向RFID標簽發送激活信號并接受被激活的RFID標簽發送的返回信號;RFID標簽用于接收激活信號,并向RFID讀寫器發送返回信號;并且處理器用于根據激活信號和返回信號確定第一物體與第二物體之間的距離是否超出預定距離。該實施方式實現了利用RFID射頻識別技術進行兩個物體間距離的監控。在一種實現中,RFID讀寫器可以嵌入在智能箱包中,RFID標簽可以設置在與錢包關聯的物體,例如用戶身上。
【IPC分類】G06K17-00, A45C13-18
【公開號】CN104778485
【申請號】CN201510208853
【發明人】燕宇飛, 李軍, 王道龍, 李華明, 劉孟, 袁藝, 劉曉偉, 易敏文, 呂文玉, 張鈺, 方馳
【申請人】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15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