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及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主機系統數據恢復領域,特別是涉及主機系統災備場景下聯機交易數據恢復系統和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國內銀行業通過最近十年開展的數據集中建設,提高了銀行經營管理水平,增強了業務創新和核心競爭能力,但數據集中的同時,IT風險也進一步高度集中,數據中心發生全局性故障或災難事件將引發銀行業務中斷,進而嚴重影響銀行業務的連續性和銀行聲懸曰O
[0003]為了提升信息系統抵御災難事件的能力,同時基于國內銀行業監管機構制定的商業銀行信息系統災難備份相關標準要求,國內商業銀行相繼建立了同城和異地災備中心,“兩地三中心”已逐步成為商業銀行廣泛采納的災備建設模式,在發生區域級災難生產中心失效時,進行生產中心到同城中心的切換,當出現大范圍自然災害導致同城雙中心同時失效時,異地災備中心可以接管所有核心業務,以最大程度確保業務連續運行。
[0004]銀行IT系統主要通過聯機、批量兩種方式受理客戶或銀行業務人員通過終端提交的業務請求,且聯機交易為主要處理方式,聯機交易產生的數據普遍采用基于異步復制原理的IBM XRC或Q-REP復制技術實現兩個數據中心之間數據復制,當災難發生時無法確保在途復制的數據不會丟失。雖然通過實時同步數據復制可以實現數據同步復制及零丟失,但該技術只適用于生產中心和同城中心距離較近(小于30公里)的場景,如果距離較遠則會受到網絡傳輸速度的影響無法實現同步復制。這就導致在生產中心發生災難時會出現數據丟失,客戶辦理業務產生的數據無法在切換到安全中心得到保存,將會對客戶和銀行數據安全產生極大影響,無法準確確認交易辦理結果。
[0005]切換到安全中心后,雖然可以依靠銀行業務人員核對最近辦理的業務是否丟失了數據,并依靠銀行業務人員將丟失的業務重新辦理一遍來恢復丟失的數據,但這種做法涉及流程環節多、耗費時間長,無法以最快速度恢復丟失的數據,且發生重大災難后,銀行業務人員往往需要花費更多的精力在災難恢復工作上,無法投入大量的人力進行數據恢復工作。
[0006]針對主機系統災備場景下數據丟失的問題。迫切需要研宄一種數據恢復系統和方法,在完成切換后,能夠通過安全中心的相關系統、應用程序等手段恢復丟失的數據,確保客戶辦理業務的數據能夠快速恢復,恢復業務處理結果,以避免丟失數據對銀行和客戶帶來的聲譽和財務損失,并且不需要銀行業務人員過多的參與。
【發明內容】
[0007]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主機系統災備場景下聯機交易數據恢復系統和方法,在發生災難后,能夠通過安全中心的相關系統、應用程序等手段恢復丟失的數據,確保客戶辦理業務的數據能夠恢復,恢復業務處理結果,以避免丟失數據對銀行和客戶帶來的聲譽和財務損失,并且不需要銀行業務人員過多的參與。
[0008]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具體提供一種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方法及系統,其中所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具體包含:終端處理裝置、生產中心與安全中心;所述生產中心包含:第一主機處理裝置與第一存儲裝置;所述安全中心包含:保存裝置與第二存儲裝置;所述終端處理裝置分別與所述保存裝置、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相連;所述保存裝置與所述第一處理裝置相連;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與所述第一存儲裝置相連;當所述終端處理裝置接收到交易數據時,將所述交易數據上傳至保存裝置;所述保存裝置將接收到的交易數據保存后并復制上傳所述交易數據至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對接收到的所述交易數據進行處理,根據處理結果更新所述第一存儲裝置內的交易日志并將所述處理結果轉發至終端處理裝置,所述終端處理裝置將所述處理結果顯示輸出;所述第一存儲裝置與所述第二存儲裝置之間異步數據復制所述交易日志。
[0009]在上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中,所述安全中心還包含:第二主機處理裝置;所述保存裝置與所述第二主機處理裝置相連;所述第二主機處理裝置分別與所述第二存儲裝置、所述終端處理裝置相連;所述第二存儲裝置與所述第一存儲裝置相連;當所述生產中心發生故障時,所述保存裝置停止對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上傳交易數據,將所述交易數據上傳至所述第二主機處理裝置;所述第二主機處理裝置對接收到的所述交易數據進行處理,根據處理結果更新所述第二存儲裝置內的交易日志并將所述處理結果轉發至所述終端處理裝置,所述終端處理裝置將所述處理結果顯示輸出。
[0010]在上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中,所述安全中心還包含:對賬處理裝置、補賬處理裝置;所述保存裝置與所述對賬處理裝置相連;所述對賬處理裝置與所述補賬處理裝置相連;所述補賬處理裝置與所述第二主機處理裝置相連;所述保存裝置將停止對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上傳交易數據前歷史時間內保存的交易數據上傳給所述對賬處理裝置;所述對賬處理裝置根據保存裝置上傳的交易數據,完成對賬處理,將對賬處理后的清單傳輸給所述補帳處理裝置;所述補帳處理裝置根據所述清單,從保存裝置上傳給所述對賬處理裝置的交易數據中獲得丟失交易的交易數據包,將所述交易數據包依次發送給第二主機處理裝置完成補帳處理。
[0011]在上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中,所述歷史時間為所述生產中心發生故障時,所述生產中心與所述安全中心之間異步復制傳輸數據的延遲時間。
[0012]在上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中,所述對賬處理裝置包含:所述對賬處理裝置對保存裝置上傳的所述交易數據中交易數據包按時間戳排序;依次讀取所述交易數據包,從所述交易數據包中固定位置獲取交易數據包編號;根據所述交易數據包編號查詢所述交易日志,如果沒有對應記錄則將數據包編號寫入清單;讀取下一個數據包,直到所述交易數據中所有交易數據包被處理;將所述清單傳輸至補帳處理裝置。
[0013]在上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中,所述補帳處理裝置包含:所述補帳處理裝置依次讀取所述清單;按照交易數據包編號從保存裝置上傳至對賬處理裝置的交易數據中獲得丟失交易的數據包;將所述丟失交易的數據包傳送給第二主機處理裝置,根據處理結果更新所述交易日志;讀取所述清單上下一個數據包,直到所述清單上的所有數據包都被處理。
[0014]在上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中,所述終端處理裝置對接收到交易數據設置唯一數據包編號或交易代碼。
[0015]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方法,所述數據恢復方法具體包含:當所述終端處理裝置接收到交易數據時,將所述交易數據上傳至保存裝置;所述保存裝置將接收到的交易數據保存后并復制上傳所述交易數據至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對接收到的所述交易數據進行處理,根據處理結果更新所述第一存儲裝置內的交易日志并將所述處理結果轉發至終端處理裝置,所述終端處理裝置將所述處理結果顯示輸出;所述第一存儲裝置與所述第二存儲裝置之間異步數據復制所述交易日志。
[0016]在上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中,所述數據恢復方法還包含:當所述生產中心發生故障時,所述保存裝置停止對所述第一主機處理裝置上傳交易數據,將所述交易數據上傳至所述第二主機處理裝置;所述第二主機處理裝置對接收到的所述交易數據進行處理,根據處理結果更新所述第二存儲裝置內的交易日志并將所述處理結果轉發至所述終端處理裝置,所述終端處理裝置將所述處理結果顯示輸出。在上述基于主機系統的數據恢復系統中,所述數據恢復方法還包含:所述保存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