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無線通信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具有散熱功能的無線網卡。
背景技術:
無線網卡是終端無線網絡的設備,是不通過有線連接,采用無線信號進行數據傳輸的終端,無線網卡的作用、功能跟普通電腦網卡一樣,是用來連接到局域網上的。它只是一個信號收發的設備,只有在找到上互聯網的出口時才能實現與互聯網的連接,所有無線網卡只能局限在已布有無線局域網的范圍內。無線網卡就是不通過有線連接,采用無線信號進行連接的網卡。而主流應用的無線網絡分為GPRS手機無線網絡上網和無線局域網兩種方式。
對于無線上網卡而言,決定其傳輸速率和穩定性的關鍵在于發射芯片。由于全球發射模塊被幾大廠商所壟斷,因此不同產品之間的差距實際上并不大。相對來說,發熱量才是該關心的重點。在狹小的PCMCIA插槽中,無線上網卡如果連續長時間使用,那么其發熱量必須足夠小,否則就容易導致產品加速老化,甚至頻繁掉線。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散熱功能的無線網卡,能夠有效提高無線網卡的散熱功率。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手段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一種具有散熱功能的無線網卡,包括USB接頭和電路板,所述電路板的同側集成有網卡芯片和天線電路,電路板與USB接頭連接,還包括半導體散熱片,所述半導體散熱片安裝在電路板上且位于網卡芯片和天線電路的另一側,所述半導體散熱片的通電電路集成在電路板上。
達到的技術效果在于:本方案在傳統的無線網卡電路板的背面安裝散熱性良好的半導體散熱片,散熱片與電路板集成,當無線網卡通過USB接頭插在電腦上時,半導體散熱片則處于通電狀態,實現散熱的功能。
所述的一種具有散熱功能的無線網卡,還包括封裝盒、天線以及中間接頭,所述封裝盒用于封裝電路板,封裝盒靠近天線電路端設置有螺紋接口。
所述中間接頭包括螺紋頭和連接軸,螺紋頭和連接軸之旋轉連接,所述螺紋頭與封裝盒的螺紋接口連接,所述連接軸與天線鉸接,天線的接頭經連接軸和螺紋頭內部與天線電路連接。
本產品封裝以后,由于螺紋頭和連接軸之旋轉連接因此天線可以隨意選擇角度。
作為本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封裝盒與半導體散熱片對應側設置有散熱孔。增加散熱孔可以使散熱效果更佳。
作為本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散熱孔周圍的封裝盒表面平行安裝有一層絕緣膜,所述絕緣膜表面設置有平行電極,平行電極的通電端集成在電路板上。同樣的當USB接頭插在電腦上以后,平行電極通電形成均勻的電場波達到除塵的效果,避免灰塵通過散熱孔進入封裝盒內部。
作為本方案的進一步改進,相鄰兩平行電極之間的距離為3~5毫米。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和傳統的無線網卡相比較,本方案通過在無線網卡的電路板上安裝半導體散熱片達到散熱的效果,通過還增加散熱孔以及具有除塵效果的平型電機,既保證了散熱效果又能防止灰塵的堆積,從而提高了無線網卡的使用穩定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封裝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絕緣膜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如圖1所示:
一種具有散熱功能的無線網卡,包括USB接頭1和電路板2,所述電路板2的同側集成有網卡芯片3和天線電路4,電路板2與USB接頭1連接,還包括半導體散熱片5,所述半導體散熱片5安裝在電路板2上且位于網卡芯片3和天線電路4的另一側,所述半導體散熱片5的通電電路集成在電路板2上。
如圖2所示:
所述的一種具有散熱功能的無線網卡,還包括封裝盒6、天線9以及中間接頭,所述封裝盒6用于封裝電路板2,封裝盒6靠近天線電路4端設置有螺紋接口。
所述中間接頭包括螺紋頭7和連接軸8,螺紋頭7和連接軸8之旋轉連接,所述螺紋頭7與封裝盒6的螺紋接口連接,所述連接軸8與天線9鉸接,天線9的接頭經連接軸8和螺紋頭7內部與天線電路4連接。
作為本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封裝盒6與半導體散熱片5對應側設置有散熱孔61。
上述半導體散熱片5的制冷片與電路板2貼合,其散熱片則與散熱孔61相對應。
如圖3所示:
作為本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散熱孔61周圍的封裝盒6表面平行安裝有一層絕緣膜62,所述絕緣膜62表面設置有平行電極63,平行電極的通電端集成在電路板2上。
絕緣膜62設置有與散熱孔61相對應的孔,上述平行電極63包括A相電極和B相電極,兩相電極之間呈梳齒狀交叉排列形成彼此平行的兩相電極,兩相電極的通電端集成在電路板2上,通電后形成均勻的電場波達到吹掃灰塵的效果,其原理與太陽能電池板表面的除塵原理相同。
作為本方案的進一步改進,相鄰兩平行電極63之間的距離為3~5毫米,平行電極63之間的距離也就是相連兩散熱孔61之間的距離,在實施例中優選設置為4毫米。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