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解鎖技術,尤其涉及一種解鎖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計算機通信以及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擁有可以與有線互聯網、和/或,無線互聯網連網的電子設備,例如平板電腦、個人數字助理、掌上電腦、智能移動電話等。電子設備上安裝的應用程序也越來越多,用以向用戶提供日常生活和工作所需的各種個性化業務,給用戶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與此同時,隨之帶來的安全性問題也引起了用戶廣泛的關注。其中,包括支付寶、京東和掌上生活等的理財、購物應用程序,以及電子設備綁定的各種賬號、個人短信、通信錄等隱私信息都急需進行有效保護,以避免信息泄露。
在電子設備操作系統中,安卓(Android)操作系統的用戶量最大,Android操作系統由于其開源的屬性,市場上針對開源代碼定制的只讀存儲器(ROM,Read Only Memory)參差不齊,使得在操作系統層面的安全防范和易損性都不一樣,Android操作應用市場對應用程序(APP,application)的審核相對iphone操作系統(IOS,iphone Operation System)來說也比較寬泛,因而為很多漏洞提供了可乘之機。
為了提升電子設備的安全性,鎖屏無疑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例如,通過設置系統鎖,在不使用電子設備的情況下進行鎖屏,后續若需要使用,則可以通過在鎖屏界面輸入設置的系統鎖進行解鎖。但一些用戶為了進一步增強隱私信息的安全性,還通過第三方應用程序提供有視頻鎖的功能。因而,但該鎖屏方法,在需要瀏覽該類隱私信息時,需要依次進行系統鎖和視頻鎖的解鎖,需要解鎖兩次,這無疑增加了用戶操作的流程,使得解鎖時間較長,解鎖效率較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解鎖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能夠提升解鎖效率,以解決現有的解鎖方法中,需要依次進行系統鎖和視頻鎖的解鎖導致的解鎖時間較長、解鎖效率較低的問題。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解鎖方法,包括:
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加載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監聽到滅屏廣播后,創建所述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為視頻鎖活動組件或視頻鎖懸浮窗,設置所述視頻鎖界面的窗口屬性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結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實施方式中,所述在所述監測到亮屏廣播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實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實施方式中,所述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包括:
開啟后臺服務進程,利用所述后臺服務進程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實施方式中,所述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包括:
若未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實施方式中,所述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包括:
若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若激活的系統鎖為非指紋鎖,監測是否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若監測到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將設置的激活的系統鎖的狀態更新為未激活;
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六種實施方式中,所述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包括:
若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若激活的系統鎖為非指紋鎖,監測是否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若在預定時間內未監測到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并展示系統鎖界面。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七種實施方式中,所述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包括:
若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若激活的系統鎖為指紋鎖;
監聽系統解鎖廣播,在監聽到系統解鎖廣播后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解鎖裝置,包括:展示模塊以及解鎖模塊,其中,
展示模塊,用于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解鎖模塊,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
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視頻鎖界面創建模塊,用于在監聽到滅屏廣播后,創建所述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為視頻鎖活動組件或視頻鎖懸浮窗,設置所述視頻鎖界面的窗口屬性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結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在第二方面的第二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注冊模塊,用于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
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二種實施方式,在第二方面的第三種實施方式中,所述注冊模塊包括:進程開啟單元以及注冊單元,其中,
進程開啟單元,用于開啟后臺服務進程;
注冊單元,用于利用所述后臺服務進程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
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四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解鎖模塊包括:第一確定單元以及解鎖操作第一處理單元,其中,
第一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未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
解鎖操作第一處理單元,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五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解鎖模塊包括:第二確定單元、第一監測單元、更新單元以及解鎖操作第二處理單元,其中,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確定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第一監測單元,若激活的系統鎖為非指紋鎖,監測是否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更新單元,若監測到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將設置的激活的系統鎖的狀態更新為未激活;
解鎖操作第二處理單元,用于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六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解鎖模塊包括:第二確定單元、第二監測單元以及解鎖操作第三處理單元,其中,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確定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第二監測單元,若激活的系統鎖為非指紋鎖,監測是否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解鎖操作第三處理單元,若在預定時間內未監測到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并展示系統鎖界面。
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七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解鎖模塊包括:第二確定單元以及解鎖操作第四處理單元,其中,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確定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解鎖操作第四處理單元,若激活的系統鎖為指紋鎖,監聽系統解鎖廣播,在監聽到系統解鎖廣播后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第三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殼體、處理器、存儲器、電路板和電源電路,其中,電路板安置在殼體圍成的空間內部,處理器和存儲器設置在電路板上;電源電路,用于為上述電子設備的各個電路或器件供電;存儲器用于存儲可執行程序代碼;處理器通過讀取存儲器中存儲的可執行程序代碼來運行與可執行程序代碼對應的程序,用于執行如下操作:
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
第四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存儲介質,用于存儲應用程序,所述應用程序用于執行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解鎖方法。
第五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應用程序,用于執行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解鎖方法。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解鎖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通過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最高;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能夠提升解鎖效率,以解決現有的解鎖方法中,需要依次進行系統鎖和視頻鎖的解鎖導致的解鎖時間較長、解鎖效率較低的問題。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解鎖方法流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二解鎖方法流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三解鎖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電子設備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
應當明確,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
圖1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解鎖方法流程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步驟101,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視頻鎖界面可以通過視頻鎖窗口或者視頻鎖活動(Activity)組件實現。其中,視頻鎖窗口可以是一懸浮窗。
本實施例中,視頻鎖界面通過視頻鎖活動組件實現。
本實施例中,通過監聽系統發生亮屏事件和滅屏事件時產生的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實現視頻鎖界面的加載,電子設備操作系統在發生亮屏事件和滅屏事件時,會發送相應的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在監聽到滅屏廣播后,創建視頻鎖界面,視頻鎖界面可以為視頻鎖活動組件或視頻鎖懸浮窗,設置所述視頻鎖界面的窗口屬性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設置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高于其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例如,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高于系統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實際應用中,可以通過設置視頻鎖活動(Activity)組件或懸浮窗的窗口(Window)屬性中的展示優先級,使得視頻鎖活動(Activity)組件或懸浮窗覆蓋在其他界面之上。這樣,在亮屏時,首先展示視頻鎖活動(Activity)組件或懸浮窗。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在所述監測到亮屏廣播之前,該方法還包括:
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包括:
開啟后臺服務(service)進程,利用所述后臺服務進程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
本實施例中,注冊的監聽模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通過監聽是亮屏廣播還是滅屏廣播,從而確定是發生的事件是亮屏事件還是滅屏事件。當然,實際應用中,注冊的監聽模塊還可以設置為監聽通話狀態廣播和鬧鐘解鎖廣播等廣播,并在監聽到相應的廣播時觸發相應邏輯。
步驟102,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包括:
若未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解鎖操作可以為滑動解鎖;在亮屏時,首先展示視頻鎖界面,若用戶未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電子設備屏幕上只有視頻鎖界面,當用戶在視頻鎖界面滑動解鎖時,移除視頻鎖界面來解鎖。
本實施例中,未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包括:設置的系統鎖處于未激活狀態以及未設置系統鎖。
本實施例中,作為另一可選實施例,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包括:
若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若激活的系統鎖為非指紋鎖,監測是否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若監測到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將設置的激活的系統鎖的狀態更新為未激活;
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本實施例中,作為再一可選實施例,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包括:
若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若激活的系統鎖為非指紋鎖,監測是否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若在預定時間內未監測到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并展示系統鎖界面。
本實施例中,作為再一可選實施例,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包括:
若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若激活的系統鎖為指紋鎖;
監聽系統解鎖廣播,在監聽到系統解鎖廣播后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若用戶設置有系統鎖,且系統鎖為指紋鎖,視頻鎖界面覆蓋在系統鎖界面上,則監聽指紋解鎖后的系統解鎖廣播,當指紋解鎖成功,即監聽到系統解鎖廣播后時,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使得用戶的直觀印象是使用指紋直接解鎖。
本實施例的解鎖方法,基于Android操作系統的廣播機制和Window的管理機制,電子設備操作系統在亮/滅屏時,會發送相關的全局廣播,當應用程序注冊廣播接收器時,就可以接收到相應事件發生后廣播的全局廣播。
本實施例的解鎖方法,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最高;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由于Android操作系統中的界面都在Window上展示,因而,通過設置各界面Window的不同屬性,通過視頻屏界面的窗口屬性中的展示優先級,使視頻鎖Activity組件或懸浮窗的窗口屬性中的展示優先級高于其他界面的窗口屬性中的展示優先級,則視頻鎖Activity組件或懸浮窗覆蓋在系統其他界面上,能夠在指紋解鎖后移除視頻鎖界面,從而無需依次進行系統鎖和視頻鎖的解鎖,有效簡化了用戶操作的流程,縮短了解鎖時間,提升了解鎖效率。
實施例二
圖2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二解鎖方法流程示意圖,如圖2所示,以用戶設置指紋解鎖后進行亮滅屏操作為例,本實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步驟201,設置電子設備系統鎖,錄入指紋;
步驟202,設置電子設備視頻鎖,并設置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為最高;
步驟203,按下電子設備電源鍵,進入鎖屏狀態;
本實施例中,也可以在監聽到滅屏廣播后,生成視頻鎖界面,并將視頻鎖界面的優先級設置到最高,覆蓋在其他界面上。
步驟204,按下電子設備電源鍵,進入亮屏狀態;
本實施例中,應用程序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視頻鎖界面。
步驟205,用戶按壓指紋傳感器,驗證身份,視頻鎖解鎖。
本實施例中,當指紋解鎖成功后,操作系統發出解鎖廣播,本實施例的應用程序接收到解鎖廣播后,移除視頻鎖界面。
本實施例中,通過設置視頻鎖界面覆蓋其他界面,在指紋解鎖后移除視頻鎖界面,保障了電子設備的安全性,并增強了鎖屏的個性化服務,解決了用戶設置系統鎖后,與視頻鎖產生的沖突問題,帶給用戶更加流暢的體驗。
實施例三
圖3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三解鎖裝置結構示意圖,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裝置可以包括:展示模塊31以及解鎖模塊32,其中,
展示模塊31,用于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視頻鎖界面可以通過視頻鎖窗口或者視頻鎖活動(Activity)組件實現。其中,視頻鎖窗口可以是一懸浮窗。可以通過設置視頻鎖活動(Activity)組件或懸浮窗的窗口(Window)屬性中的展示優先級,使得視頻鎖活動(Activity)組件或懸浮窗覆蓋在其他界面之上。這樣,在亮屏時,首先展示視頻鎖活動(Activity)組件或懸浮窗。
解鎖模塊32,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解鎖模塊32包括:第一確定單元以及解鎖操作第一處理單元(圖中未示出),其中,
第一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未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
本實施例中,未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包括:設置的系統鎖處于未激活狀態以及未設置系統鎖。
解鎖操作第一處理單元,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本實施例中,作為另一可選實施例,解鎖模塊32包括:第二確定單元、第一監測單元、更新單元以及解鎖操作第二處理單元,其中,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確定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第一監測單元,若激活的系統鎖為非指紋鎖,監測是否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更新單元,若監測到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將設置的激活的系統鎖的狀態更新為未激活;
解鎖操作第二處理單元,用于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本實施例中,作為再一可選實施例,解鎖模塊32包括:第二確定單元、第二監測單元以及解鎖操作第三處理單元,其中,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確定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第二監測單元,若激活的系統鎖為非指紋鎖,監測是否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
解鎖操作第三處理單元,若在預定時間內未監測到有選取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關閉系統鎖選項的操作,監測在所述視頻鎖界面上的解鎖操作,若解鎖成功,則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并展示系統鎖界面。
本實施例中,作為再一可選實施例,解鎖模塊32包括:第二確定單元以及解鎖操作第四處理單元,其中,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確定設置有激活的系統鎖,判斷激活的系統鎖是否為指紋鎖;
解鎖操作第四處理單元,若激活的系統鎖為指紋鎖,監聽系統解鎖廣播,在監聽到系統解鎖廣播后移除所述視頻鎖界面。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該裝置還包括:
注冊模塊(圖中未示出),用于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監聽模塊為廣播接收器。
本實施例中,作為一可選實施例,注冊模塊包括:進程開啟單元以及注冊單元,其中,
進程開啟單元,用于開啟后臺服務進程;
注冊單元,用于利用所述后臺服務進程注冊用于監聽亮屏廣播和滅屏廣播的監聽模塊。
本實施例的裝置,可以用于執行圖1和圖2所示方法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其實現原理和技術效果類似,此處不再贅述。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說明書中的各個實施例均采用相關的方式描述,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參見即可,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
尤其,對于裝置實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實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較簡單,相關之處參見方法實施例的部分說明即可。
在流程圖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邏輯和/或步驟,例如,可以被認為是用于實現邏輯功能的可執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體實現在任何計算機可讀介質中,以供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設備(如基于計算機的系統、包括處理器的系統或其他可以從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設備取指令并執行指令的系統)使用,或結合這些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設備而使用。就本說明書而言,″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儲、通信、傳播或傳輸程序以供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設備或結合這些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設備而使用的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的更具體的示例(非窮盡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個或多個布線的電連接部(電子裝置),便攜式計算機盤盒(磁裝置),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只讀存儲器(ROM),可擦除可編輯只讀存儲器(EPROM或閃速存儲器),光纖裝置,以及便攜式光盤只讀存儲器(CDROM)。另外,計算機可讀介質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紙或其他合適的介質,因為可以例如通過對紙或其他介質進行光學掃描,接著進行編輯、解譯或必要時以其他合適方式進行處理來以電子方式獲得所述程序,然后將其存儲在計算機存儲器中。
應當理解,本發明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軟件、固件或它們的組合來實現。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多個步驟或方法可以用存儲在存儲器中且由合適的指令執行系統執行的軟件或固件來實現。例如,如果用硬件來實現,和在另一實施方式中一樣,可用本領域公知的下列技術中的任一項或他們的組合來實現:具有用于對數據信號實現邏輯功能的邏輯門電路的離散邏輯電路,具有合適的組合邏輯門電路的專用集成電路,可編程門陣列(PGA),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等。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含前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裝置。
圖4為本發明電子設備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可以實現本發明圖1-3所示實施例的流程,如圖4所示,上述電子設備可以包括:殼體41、處理器42、存儲器43、電路板44和電源電路45,其中,電路板44安置在殼體41圍成的空間內部,處理器42和存儲器43設置在電路板44上;電源電路45,用于為上述電子設備的各個電路或器件供電;存儲器43用于存儲可執行程序代碼;處理器42通過讀取存儲器43中存儲的可執行程序代碼來運行與可執行程序代碼對應的程序,用于執行如下操作:
在監聽到亮屏廣播后,展示預先設置的視頻鎖界面,所述視頻鎖界面的展示優先級最高;
查詢是否設置有系統鎖,依據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一解鎖策略或未設置有系統鎖對應的第二解鎖策略對所述視頻鎖界面進行解鎖。
處理器42對上述步驟的具體執行過程以及處理器42通過運行可執行程序代碼來進一步執行的步驟,可以參見本發明圖1-3所示實施例的描述,在此不再贅述。
該電子設備以多種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
(1)移動通信設備:這類設備的特點是具備移動通信功能,并且以提供話音、數據通信為主要目標。這類終端包括:智能手機(例如iPhone)、多媒體手機、功能性手機,以及低端手機等。
(2)超移動個人計算機設備:這類設備屬于個人計算機的范疇,有計算和處理功能,一般也具備移動上網特性。這類終端包括:PDA、MID和UMPC設備等,例如iPad。
(3)便攜式娛樂設備:這類設備可以顯示和播放多媒體內容。該類設備包括:音頻、視頻播放器(例如iPod),掌上游戲機,電子書,以及智能玩具和便攜式車載導航設備。
(4)服務器:提供計算服務的設備,服務器的構成包括處理器、硬盤、內存、系統總線等,服務器和通用的計算機架構類似,但是由于需要提供高可靠的服務,因此在處理能力、穩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可擴展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要求較高。
(5)其他具有數據交互功能的電子設備。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存儲介質,用于存儲應用程序,所述應用程序用于執行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解鎖方法。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應用程序,用于執行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解鎖方法。
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上述實施例方法攜帶的全部或部分步驟是可以通過程序來指令相關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儲于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該程序在執行時,包括方法實施例的步驟之一或其組合。
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裝置是以功能分為各種單元/模塊分別描述。當然,在實施本發明時可以把各單元/模塊的功能在同一個或多個軟件和/或硬件中實現。
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
發明可借助軟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臺的方式來實現。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可以存儲在存儲介質中,如ROM/RAM、磁碟、光盤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或者實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