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是一種供貨商管理系統,屬于管理系統領域。
背景技術:
管理系統是以企業管理系統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組織管理技術,也是一門以系統科學、運籌學、計算機應用技術為主題的綜合性交叉課程,其基本思想是堅持整體觀念,統籌兼顧,運用有關優化分析方法,實現管理系統整體功能的提高。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0720009131.1的一種目錄銷售管理系統,包括至少一臺具有網絡瀏覽器的計算機、業務接入服務器、目錄銷售管理服務器、至少一臺無線零售終端,具有網絡瀏覽器的計算機通過廣域網連接到業務接入服務器,業務接入服務器通過內部專網連接到目錄銷售管理服務器,無線零售終端通過無線方式鏈接到業務接入服務器,其中具有網絡瀏覽器的計算機放置在供貨商處,業務接入服務器和目錄銷售管理服務器放置在平臺運營商處,無線零售終端放置在零售商處。本發明的優點在于:零售網點可通過無線零售終端購買到全國各地發布的商品而無須親自跑批發市場,通過該系統能達到各區域間的商品信息同步及信息對稱。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無法較快速得知管理的貨物量,需要人工進行匯總,速度較慢,增加工作時間。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供貨商管理系統,以解決現有管理系統無法較快速得知管理的貨物量,需要人工進行匯總,速度較慢,增加工作時間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供貨商管理系統,其結構包括機箱、電源、驅動器、管理終端模塊、硬盤、按鍵、插卡口、主板、鍵盤、電線、鼠標、底座、邊框、顯示屏,所述電源設在機箱內,所述驅動器固定連接機箱,所述管理終端模塊與機箱相連接,所述管理終端模塊由接入口、傳輸器、外殼、處理器、查詢機、電路板組成,所述接入口固定連接外殼,所述傳輸器設在外殼上,所述外殼與機箱相連接,所述電路板設有處理器,所述查詢機固定連接電路板,所述電路板與外殼相連接,所述按鍵活動連接機箱,所述主板固定連接機箱,所述鍵盤與電線相連接,所述鼠標固定連接電線,所述底座設在邊框下,所述邊框與電線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機箱活動連接電線。
進一步地,所述硬盤設在機箱上。
進一步地,所述機箱設有插卡口。
進一步地,所述電線活動連接顯示屏。
進一步地,所述顯示屏固定連接邊框。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設有管理終端模塊,可較快速得知管理的貨物量,無需人工進行匯總,速度較快,減少工作時間,安全度高,應用領域廣。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發明一種供貨商管理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管理終端模塊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中:機箱-1、電源-2、驅動器-3、管理終端模塊-4、接入口-401、傳輸器-402、外殼-403、處理器-404、查詢機-405、電路板-406、硬盤-5、按鍵-6、插卡口-7、主板-8、鍵盤-9、電線-10、鼠標-11、底座-12、邊框-13、顯示屏-1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請參閱圖1-圖2,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供貨商管理系統,其結構包括機箱1、電源2、驅動器3、管理終端模塊4、硬盤5、按鍵6、插卡口7、主板8、鍵盤9、電線10、鼠標11、底座12、邊框13、顯示屏14,所述電源2設在機箱1內,所述驅動器3固定連接機箱1,所述管理終端模塊4與機箱1相連接,所述管理終端模塊4由接入口401、傳輸器402、外殼403、處理器404、查詢機405、電路板406組成,所述接入口401固定連接外殼403,所述傳輸器402設在外殼403上,所述外殼403與機箱1相連接,所述電路板406設有處理器404,所述查詢機405固定連接電路板406,所述電路板406與外殼403相連接,所述按鍵6活動連接機箱1,所述主板8固定連接機箱1,所述鍵盤9與電線10相連接,所述鼠標11固定連接電線10,所述底座12設在邊框13下,所述邊框13與電線10相連接。所述機箱1活動連接電線10。所述硬盤5設在機箱1上。所述機箱1設有插卡口7。所述電線10活動連接顯示屏14。所述顯示屏14固定連接邊框13。
請參閱圖3,在進行使用時,將管理終端模塊4安裝在機箱1上,按下按鍵6啟動電源2,使主板8帶動顯示屏14進入工作狀態,操作鍵盤9控制顯示屏14,使查詢機405經過電路板406傳遞到處理器404上進行處理,通過傳輸器402傳送到顯示屏14上,方便供應商管理貨物的匯總,無需人工進行匯總,速度較快,減少工作時間。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