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電子
技術領域:
,尤其是涉及一種終端。
背景技術:
:隨著手機、平板電腦等終端的不斷發展,終端的功能越來越多。日前所述終端上通常帶有指紋檢測功能,終端上設置具有指紋檢測功能的指紋傳感器。通過在終端上設置具有指紋檢測功能的指紋傳感器,可以對所述終端的用戶權限等進行加密。比如,當需要對所述終端進行解鎖時,用戶將手指的放置在所述終端指紋傳感器能夠采集到指紋信息的位置,指紋傳感器對用戶的指紋信息進行采集。所述終端中的處理器根據所述指紋傳感器采集到的指紋信息米判斷用戶是否具有解鎖所述終端的權限。現有技術中,指紋傳感器通常緊挨著終端的控制按鈕設置,當用戶將于指放置在控制按鈕上時,大量的電荷會傳導到用戶的于指,從而使得用戶感覺到刺痛。技術實現要素:本申請是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終端,該終端在用戶按壓指紋識別區時更加舒適。根據本發明的終端,包括:設備元件,所述設備元件包括控制按鈕和顯示元件中的一個或多個;對用戶手指接近敏感的響應元件;指紋傳感器,所述指紋傳感器用于檢測用戶手指按壓在所述設備元件上的指紋信號;壓力元件,所述壓力元件用于檢測所述設備元件的按壓信號;其中,所述響應元件、所述設備元件及所述指紋傳感器依次層疊設置,所述響應元件至少部分覆蓋所述指紋傳感器。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終端,當用戶使用終端的指紋傳感器時,用戶的手指與指紋傳感器之間間隔有設備元件及響應元件,從而使得用戶的手指與指紋傳感器之間的間距增大,傳導到用戶的手指上的電荷相較于指紋傳感器直接緊挨終端的控制按鈕而言變少,從而減小了用戶使用指紋傳感器的功能時的刺痛感。通過設置壓力元件,用戶手指在按壓指紋傳感器的同時,可通過壓力元件觸發終端,實現終端的壓力觸控和指紋結合的雙重功能。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響應元件、所述設備元件、所述壓力元件及所述指紋傳感器依次層疊設置。由此,使得設備元件同時具備手指壓力控制及指紋識別的功能。同時用戶的手指與壓力元件之間間隔有設備元件及響應元件,從而使得用戶的手指與壓力元件之間的間距增大,使用戶使用壓力元件時觸感良好。在一些實施例中,終端還包括裝飾圈,所述裝飾圈環繞所述設備元件設置。由此,用裝飾圈環繞設備元件不僅可美化終端外觀,且裝飾圈可起到指示作用,指示用戶在何處按壓手指。具體地,所述裝飾圈為金屬圈,所述金屬圈構成所述響應元件。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設備元件上設有ITO膜以構成所述響應元件,所述ITO膜與所述指紋傳感器電連接。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設備元件設在所述終端的觸摸屏板上。可選地,所述設備元件包括:陶瓷件、玻璃件、噴涂材料件、樹脂件、剛玉件中的至少一個。可選地,所述壓力元件為壓電材料膜或者壓力傳感器。可選地,所述指紋傳感器為電容式傳感器、超聲波式傳感器或者光學式傳感器。本發明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明的實踐了解到。附圖說明本發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圖1是根據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終端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終端的平面結構圖。附圖標記:終端100、顯示區域100a、非顯示區域100b、響應元件1、設備元件2、壓力元件3、指紋傳感器4。具體實施方式下面描述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終端100,終端100包括但不僅限于帶有指紋傳感器的智能手機、便攜式播放站(PlayStationPortable,PSP)、互聯網設備(MobileInternetDevice,MID)、電子書或個人數字助理(PersonalDigitalAssistant,PDA)等便攜式設備。根據本發明的終端100,如圖1所示,包括:設備元件2、響應元件1、指紋傳感器4和壓力元件3。設備元件2包括控制按鈕和顯示元件中的一個或多個,響應元件1對用戶手指接近敏感,指紋傳感器4用于檢測用戶手指按壓在設備元件2上的指紋信號,壓力元件3用于檢測設備元件2的按壓信號。其中,響應元件1、設備元件2及指紋傳感器4依次層疊設置,所述響應元件1至少部分覆蓋所述指紋傳感器4。響應元件1比指紋傳感器4更接近手指,響應元件1可以包括對控制按鈕的運動敏感的第一電路和對用戶手指和顯示元件之間的耦合敏感的第二電路中的一個或多個。具體地,如圖2所示,終端100通常包括顯示區域100a以及非顯示區域100b。顯示區域100a通常用于顯示終端100的文字、圖片、視頻畫面等。非顯示區域100b圍繞顯示區域100a設置,非顯示區域100b形成終端100的邊框區域。非顯示區域100b通常為不透明或者半透明的,以使得非顯示區域100b下方的器件不對用戶可見,或者不對用戶完全可見。一般而言,非顯示區域100b內也可設置終端100的標識(logo)。在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指紋傳感器4可以設置在非顯示區域100b的下方。指紋傳感器4用于采集用戶的指紋信息,當用戶將手指對應指紋傳感器4放置時,指紋傳感器4對用戶的指紋信息進行檢測,以接收用戶輸入的指紋信息。具體地,指紋傳感器4按照信號的采集方式又分為接觸式指紋傳感器和劃擦式指紋傳感器。當指紋傳感器4為接觸式指紋傳感器時,指紋傳感器4的面積通常比用戶手指的手指肚的面積稍大。用戶將手指對應接觸式指紋傳感器放置時,接觸式指紋傳感器采集用戶手指上的指紋,一次性獲得用戶的指紋信息。當指紋傳感器4為劃擦式指紋傳感器時,劃擦式指紋傳感器的面積通常只有手指的手指肚的面積的五分之一,當用戶將手指對應接觸時指紋傳感器4放置時,無法一次性采集到完整的手指的指紋圖像。在采集用戶的指紋信息的時候,用戶的手指劃過劃擦式指紋傳感器的表面,劃擦式指紋傳感器對采集到的每一個指紋圖像進行快照,再將這些指紋圖像進行拼接,才形成完整的指紋圖像,通過這種方式獲得了用戶輸入的指紋信息。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實施例的終端100,當用戶使用終端100的指紋傳感器4時,用戶的手指與指紋傳感器4之間間隔有設備元件2及響應元件1,從而使得用戶的手指與指紋傳感器4之間的間距增大,傳導到用戶的手指上的電荷相較于指紋傳感器4直接緊挨終端100的控制按鈕而言變少,從而減小了用戶使用指紋傳感器4的功能時的刺痛感。通過設置壓力元件3,用戶手指在按壓指紋傳感器4的同時,可通過壓力元件3觸發終端100,實現終端100的壓力觸控和指紋結合的雙重功能。在一些實施例中,響應元件1、設備元件2、壓力元件3及指紋傳感器4依次層疊設置,這樣,當手指按壓到設備元件2時,壓力直接傳輸到壓力元件3,指紋傳感器4穿過壓力元件3和設備元件2獲取人手的指紋信息。也就是說,設備元件2下面同時整合了指紋傳感器4及壓力元件3,使得設備元件2同時具備手指壓力控制及指紋識別的功能。同時用戶的手指與壓力元件3之間間隔有設備元件2及響應元件1,從而使得用戶的手指與壓力元件3之間的間距增大,使用戶使用壓力元件3時觸感良好。在一些實施例中,指紋傳感器4設置在終端100的非顯示區域100b的下方。具體地,終端100還包括裝飾圈(圖未示出),裝飾圈環繞設備元件2設置。用裝飾圈環繞設備元件2不僅可美化終端100外觀,且裝飾圈可起到指示作用,指示用戶在何處按壓手指。裝飾圈可以通過膠粘劑粘結在終端100的基板下方的鋼補上,或者裝飾圈可以通過激光電焊連接在鋼補上,從而加強模組的可靠性。具體地,裝飾圈為金屬圈。可選地,設備元件2包括:陶瓷件、玻璃件、噴涂材料件、樹脂件(如滌綸樹脂)、剛玉件(如藍寶石)中的至少一個,當然,設備元件2也可采用其他材料制成。可選地,壓力元件3包括但不限于壓電材料膜、壓力傳感器等。具體地,指紋傳感器4包括能夠以電容方式耦合到用戶手指的用戶指紋的一組電容性元件。在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指紋傳感器4可為電容式傳感器、超聲波式傳感器或者光學式傳感器,其中,電容式傳感器中指紋傳感器4可為采用自容電容式、互容電容式原理的傳感器,當然,指紋傳感器4還可采用現有技術中公開的采用其他原理的傳感器。可選地,指紋傳感器4焊接連接在終端100的基板上。有的實施例中,以指紋傳感器4上走線作為響應元件1,也有的指紋傳感器4通過上面的金屬的裝飾圈作為響應元件1。還有的實施例中,終端100上設置有觸摸屏板,觸摸屏板表面作為顯示區域100a。有的實施例的,設備元件2可以設在所述終端100的觸摸屏板上,甚至觸摸屏板與設備元件2可形成一體件。在TP表面(即觸摸屏板表面)涂覆ITO膜,并且ITO膜用導線與指紋傳感器4電連接,ITO膜相當于響應元件1,即實現HOME鍵功能。其中,ITO是摻錫氧化銦(IndiumTinOxide)的簡稱,ITO薄膜是一種n型半導體材料,具有高的導電率、高的可見光透過率、高的機械硬度和良好的化學穩定性。有的實施例中,響應元件1、設備元件2、壓力元件3及指紋傳感器4組成的模組設計成不可活動式的結構,即模組相對終端100外殼是靜止的。這樣,一來可防止用戶日常使用指紋的誤觸發,二來可以給用戶一個來自終端100的壓力反饋,提高用戶體驗;三來可以大大提高整機的指紋方案的防水等級。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連接”應做廣義理解,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實施例”、“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