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移動終端安全支付的方法,適用于支付類客戶端,包括:
接收來自支付平臺服務器的認證eID信息的請求,調起能夠讀取eID終端載體中的eID信息的讀取器;
將所述讀取器從eID終端載體讀取的eID信息提交至所述支付平臺服務器;
接收所述支付平臺服務器返回的支付結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支付結果包括:
支付金額已轉至所述eID信息綁定的收款方賬號;或者
表示支付失敗的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收款方賬號包括:
銀行卡賬號或者收款方注冊在所述支付類客戶端上的賬號。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eID終端載體為基于NFC技術的非接觸式eID卡,所述讀取器為NFC單元。
5.一種移動終端安全支付的方法,適用于支付平臺服務器,包括:
接收來自支付方賬號的、攜帶有支付數據包的支付交易請求,其中,所述支付數據包中攜帶有收款方賬號對應的eID信息;
向所述收款方賬號發起認證eID信息的請求;
接收所述收款方賬號所在移動終端讀取eID終端載體中的eID信息后返回的eID信息;
將所述支付數據包中攜帶的收款方賬號對應的eID信息與返回的所述eID信息進行比對;
根據比對結果確定是否進行支付操作,并向所述收款方賬號返回支付結果。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據比對結果確定是否進行支付操作,包括:
若比對一致,則根據所述支付數據包進行支付操作。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據比對結果確定是否進行支付操作,包括:
若比對不一致,則不進行支付操作,并向所述收款方賬號返回比對不一致的消息。
8.根據權利要求5-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支付結果包括:
支付金額已轉至所述收款方賬號;或者
表示支付失敗的信息。
9.一種移動終端安全支付的裝置,適用于支付類客戶端,包括:
eID信息認證請求接收模塊,適于接收來自支付平臺服務器的認證eID信息的請求;
讀取器調起模塊,適于調起能夠讀取eID終端載體中的eID信息的讀取器;
eID信息提交模塊,適于將所述讀取器從eID終端載體讀取的eID信息提交至所述支付平臺服務器;
支付結果接收模塊,適于接收所述支付平臺服務器返回的支付結果。
10.一種移動終端安全支付的裝置,適用于支付平臺服務器,包括:
支付交易請求接收模塊,適于接收來自支付方賬號的、攜帶有支付數據包的支付交易請求,其中,所述支付數據包中攜帶有收款方賬號對應的eID信息;
eID信息認證請求發送模塊,適于向所述收款方賬號發起認證eID信息的請求;
eID信息接收模塊,適于接收所述收款方賬號所在移動終端讀取eID終端載體中的eID信息后返回的eID信息;
eID信息比對模塊,適于將所述支付數據包中攜帶的收款方賬號對應的eID信息與返回的所述eID信息進行比對;
確定模塊,適于根據比對結果確定是否進行支付操作;
支付結果發送模塊,適于向所述收款方賬號返回支付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