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是一種汽車租賃設備,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及其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成熟的租賃系統一般采用記賬式方案,運營過程中每單租賃需要人工參與,無法實現自助的租賃模式。
對比文件1:臺灣專利公開號:TW M482126U名稱:電動車租賃站,提供一種對電動車、鑰匙和電池進行管理的電動車租賃站,特征在于該專利設有身份識別裝置,通過該身份識別裝置對電池進行更換,該專利只是對電池進行更換,不適用于整車進行更換。
對比文件2:美國專利公開號:US 2012/0280653A1名稱:電動汽車充電站的管理系統和方法(翻譯),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充電站的管理系統和方法,特征在于提供車輛檢測器,對車輛的狀況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的信息反饋給檢測系統已經根據此信息對汽車進行充電等。該專利依然不能換車,只能對電池進行充電。
對比文件3:中國專利公開號:CN104282088A名稱:一種基于充電樁的電動汽車租賃管理系統及其租賃管理方法,提供一種基于充電樁的電動汽車租賃管理系統,其主要特征在于結合了智能終端或電腦,相關人員可以對租車情況等進行快速方便的查詢。
對比文件4:中國專利公開號:CN103854374A名稱:基于周期結算模式的電動交通工具用電計費方法及裝置,提供一種基于周期結算模式的電動交通工具用電計費方法及裝置,特征在于用采用電卡,電卡里設有賬戶的信息以及費用結算方式。可以進行智能化用電計費。
對比文件5:美國專利公開號:USD730822S名稱:帶有狀態指示的電動汽車充電站,以及導光組件和方法(翻譯),提供一種帶有狀態指示的電動汽車充電站,特征在于帶有導光組件用于顯示各種狀態,但是其沒有對具體的租賃方法等進行具體的說明。
對比文件6:加拿大專利公開號:CA2890753(A1)名稱:使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的充電站的充電系統和方法(翻譯),提供一種使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的充電站的充電系統和方法,特征在于提供一個充電臂,給予充電的車輛進行一個準確的定位。不足之處在于,只提供了限位裝置。
對比文件7:美國專利公開號:US2015108947(A1)名稱:用于汽車和充電站之間通信方法和系統,提供一種用于汽車和充電站之間通信方法和系統,特征至于電動汽車與充電站充電過程中的充電電纜連接到車輛和 充電站終端終端之間可鎖定機械耦合。電動汽車和充電站之間通過通信控制機械耦合的開閉,但是該專利本質仍只是個限位裝置。
對比文件8:中國專利公開號:CN103944201A名稱:一種電動汽車定時充電樁,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定時充電樁,特征在于設有時控開關對電動汽車進行定時充電設置。
但是現有技術依然存在目前成熟的租賃系統一般采用記賬式方案,運營過程中每單租賃需要人工參與,無法實現自助的租賃模式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解決目前的技術方案中存在目前成熟的租賃系統一般采用記賬式方案,運營過程中每單租賃需要人工參與,無法實現自助的租賃模式的問題,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及其方法。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用于電動汽車的租賃,包括中心服務器、若干個子服務器、安裝有電動汽車的租賃APP的用戶手持終端、連接互聯網的訪問終端、若干個配設有通信和處理裝置的汽車充電樁和配設在每一輛電動汽車上的分時租賃裝置,所述安裝有定制APP的用戶手持終端和連接互聯網的訪問終端均與所述的中心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子服務器均與所述的中心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子服務器分別與若干臺汽車充電樁通信連接,所述每一輛電動汽車上的分時租賃裝置均與所述的子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分時租賃裝置至 少包括一個用于車輛信息采集和處理的車載信息平臺、用于身份驗證的信息讀入裝置、對車門和動力進行控制的車輛控制模塊和車輛通信裝置,所述信息讀入裝置、車輛控制模塊和車輛通信裝置均與所述的車載信息平臺連接,所述車載信息平臺通過車輛通信裝置與子服務器通信連接。本發明通過在車上預裝可實現遠程通訊及車輛控制的硬件安卓車載信息系統及GPRS模塊,實現整個分時租賃系統的聯動。通過充電樁的管理,實現充電樁與車的綁定、充電樁狀態管理及控制。通過將整個租賃系統細分為業務系統、通訊系統及各個子資源管理系統,實現系統的穩定、可靠、安全性及業務流暢性,提升處理效率。車內租賃業務邏輯的處理通過GPRS模塊進行處理,通過嵌入式軟件實現,可靠、穩定。通過手機APP、車載信息系統的APP,實現與用戶互動的多樣性,增強用戶體驗。通過手機APP賬號和會員卡號的綁定,實現可通過會員卡和手機APP兩種方式進行租車,并可交叉使用,實現聯動。通過將用戶數據注冊到GPRS模塊中,實現本地車輛控制,后臺計費的模式,既增強了車輛端的響應速度,又可確保計費數據的穩定性。
作為優選,所述車載信息平臺為具有顯示和交互功能、安裝有智能操作系統和與電動汽車總線連接的智能控制設備。車載信息平臺可以安裝有安卓系統,主要通過定制的APP提供用戶與租賃車的交互界面,用戶可以通過此系統完成租賃確認及還車業務,同時在車輛運行的過程中也可為用戶提供充電樁、電量預警等提醒。
作為優選,所述車載信息平臺包括信息處理模塊、租賃業務模塊、信息交互模塊、車輛查詢預約模塊、充電樁查詢預約模塊和還車模塊,所述租賃業務模塊、信息交互模塊、車輛查詢預約模塊、充電樁查詢預約模塊和還車模塊均與所述的信息處理模塊連接。這些均為軟件模塊,在車載信息平臺中對應相應功能進行處理。
作為優選,所述車輛通信裝置為GPRS模塊,所述信息讀入裝置為RFID讀卡器模塊,所述分時租賃裝置還包括指示燈提示模塊,所述指示燈提示模塊與所述的RPRS模塊電連接。指示燈模塊,通過指示燈及語音提示提醒用戶相關業務信息如:車輛可租,車輛被預約,車輛不可租等。GPRS模塊,GPRS模塊為車輛與后臺的通訊模塊,同時也支持了整個租賃業務的核心邏輯,如存儲用戶ID,執行刷卡打開車門指令,執行鎖車指令等。
作為優選,所述汽車充電樁在每一個安裝地點均以充電樁集群形式安裝,每個充電樁集群均安裝有一個集群控制器和一個GPRS終端,每個所述GPRS終端均與所在安裝地點的集群控制器電連接,每個所述的充電樁均包括RFID讀卡器和地鎖,所述RFID讀卡器和地鎖均與所述的集群控制器電連接,所述集群控制器均通過GPRS終端與所述的子服務器通訊連接,每個GPRS終端均為帶有存儲芯片的GPRS終端。充電樁采用集群方式管理,單個充電樁具備基本的充電功能,具備鎖止機構防止充電插頭被非刷卡人員拔出。充電樁內置RFID讀卡器模塊,實現用戶身份識別功能。充電樁連接地鎖模塊,依據充電樁的狀態變化控制地鎖的升降。GPRS終端 連接到集群控制器上,實現與充電樁管理系統的通信。
作為優選,所述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中安裝有租賃業務模塊,租賃業務模塊包括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模塊、會員管理模塊、車輛信息管理模塊、充電樁管理模塊、用戶手持終端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車載信息平臺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安裝在訪問終端上的WEB用戶端和WEB管理員端,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模塊分別于會員管理模塊、車輛信息管理模塊、充電樁管理模塊、用戶手持終端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車載信息平臺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安裝在訪問終端上的WEB用戶端和WEB管理員端連接。會員管理模塊管理會員的類別、積分、級別及個人信息等,會員管理系統為各個業務提供數據接口,支持數據的雙向交互。
車輛信息管理模塊是車輛信息管理系統為車輛管理的唯一通訊平臺,分時租賃系統需通過車輛信息管理系統獲得車輛位置及狀態信息,并實現業務信息的雙向通訊。充電樁管理模塊實現與充電樁的遠程監控,此模塊通過接口與租賃業務模塊進行數據交流。實現充電樁狀態監控、車與電樁的綁定、充電樁斷電、通電的控制。租賃業務模塊,實現整個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為整個租賃系統的核心。手機端APP,個人租賃業務的支持,實現車輛/充電樁查詢、預約,異常還車,信息推送,漫游業務辦理等功能。用戶手持終端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能夠實現租賃時業務支持,實現信息交互,車輛/充電樁查詢、預約,還車等功能。Web用戶端能夠實現用戶賬號管理,信息管理,各種業務辦理,租賃業務發布等功能。Web管理員 端能夠實現車輛、充電樁維護,計費設置,車輛狀態監控及閥值設定,信息發布等功能。
作為優選,所述會員管理模塊內設置有會員信息管理雙向交互數據接口,所述車載信息平臺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安裝在信息處理模塊內,包括車輛位置功能模塊、車輛狀態信息功能模塊和業務信息雙向通訊接口,所述車輛位置功能模塊、車輛狀態信息功能模塊和業務信息雙向通訊接口均與所述的租賃業務模塊連接,充電樁管理模塊包括充電樁管理系統接口、充電樁狀態監控模塊、車與預定充電樁綁定模塊、充電樁斷電和通電管理模塊,所述充電樁狀態監控模塊、車與預定充電樁綁定模塊、充電樁斷電和通電管理模塊均通過電樁管理系統接口與租賃業務模塊連接,所述充電樁管理模塊安裝在所述的集群控制器上。
作為優選,所述WEB用戶端包括用戶賬號管理模塊、信息管理模塊、業務辦理模塊和租賃業務發布模塊,所述用戶賬號管理模塊、信息管理模塊、業務辦理模塊和租賃業務發布模塊均與所述的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模塊連接,所述WEB管理員端包括車輛維護模塊、充電樁維護、計費設置模塊、車輛狀態監控及閾值設定模塊和信息發布模塊,所述車輛維護模塊、充電樁維護、計費設置模塊、車輛狀態監控及閾值設定模塊和信息發布模塊均與所述的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模塊連接。
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方法,使用于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用戶的注冊、注銷和同步;
步驟二,中心服務器接收控制信號并執行相應步驟,當中心服務器接收租車還車信號時執行租車還車步驟,當中心服務器接收預約租車信號時執行預約租車步驟,當中心服務器接收預約充電信號時執行預約充電步驟,當中心服務器接收異地租車信號時執行異地租車步驟;
步驟三,充電樁獲取當前停車的電動車信息并發送至中心服務器,中心服務器根據電動車當前車輛狀態和環境參數進行電量計算并下達分時充電控制命令,
步驟四,充電樁對當前停車的電動車進行分時充電。
本發明采用了分時租賃的方法,采用了積極的分時充電租賃方法,結合當地峰谷電電價和用電策略,在不妨礙正常租車還車的同時,大量降低了用電成本。
作為優選,在步驟一中,用戶的注冊為將用戶ID輸入至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用戶的注銷為將輸入至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的用戶ID刪除,在所述步驟一中,中心服務器定時將所有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的用戶ID進行同步。用戶注冊系統設計上是將用戶的ID刷進GPRS終端的存儲芯片中,用戶租車時校驗用戶ID實現租車業務,保證用戶租車時刷卡沒有延遲感,用戶注銷與用戶注冊恰恰相反,針對退出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分時租賃業務的會員,系統需要將存儲在充電樁及車輛GPRS終端的ID注 銷。然后執行用戶同步,系統具備定時同步數據的的功能,確保車輛及充電樁GPRS終端的ID為最新狀態。
作為優選,所述租車還車步驟包括:
信息讀入裝置讀卡,GPRS終端判斷當前車輛狀態,若當前車輛狀態不符合開啟條件則車輛控制模塊拒絕開啟車門,租車結束;
若當前車輛狀態符合開啟條件則由車輛控制模塊解鎖車門,用戶進入車內,同時,GPRS終端傳輸當前讀卡數據至中心服務器,中心服務器返回用戶賬戶信息至車輛通信裝置,若中心服務器返回用戶賬戶信息為余額不足,車輛控制模塊關閉車輛動力電源,車載信息平臺提示后結束租車;
若中心服務器返回用戶賬戶信息為余額充足,車輛控制模塊開啟車輛動力電源,則由使用者進行租車使用;
當使用者停車后,車載信息平臺顯示選擇信息,若使用者為臨時停車則使用者刷卡或使用手持終端對車輛控制模塊發送命令進行車門操作,若使用者為還車操作,則使用者在車載信息平臺選擇還車命令并在充電樁處刷卡,充電樁與車輛綁定,使用者還車。
本發明中,租車還車業務邏輯/流程是整個系統的核心,本發明的設置具備了會員卡校驗的功能,必須確保只有車輛及充電樁GPRS終端中預存的用戶才能租車,本發明中的系統根據實際需求支持用戶租多輛車或限制用 戶只租一輛車,用戶還車時通過車與充電樁的通信實現車輛和充電樁的綁定。
作為優選,所述預約租車步驟包括:
使用者通過手持終端或WFB客戶端查找空閑車輛,發送預約租車的預約租車信號至中心服務器,所述中心服務器發送預約租車信號至指定車輛,并同步發送預約租車信號至車輛綁定的充電樁,
若在設定的預約時間內,使用者未能執行租車還車步驟或在非指定車輛上執行租車還車步驟則發出取消預約租車信號至指定車輛。
作為優選,所述預約充電步驟包括:
使用者通過手持終端或WFB客戶端查找空閑充電樁,發送預約時間要求預約充電的預約信號至中心服務器,所述中心服務器發送預約充電信號至指定充電樁,-
若在設定的預約時間內,使用者未能在預約的充電樁上進行充電或在非指定充電樁上充電則發出取消預約充電信號至中心服務器。
本發明實現了預約優先原則,車輛經預約后鎖定預約用戶,其他用戶無法再租賃此車輛,預約的時間有限定。同時如果用戶預約超時或預約后租賃了其他車輛,預約自動取消。包括充電樁也可以支持同樣的預約策略。
作為優選,所述異地租車步驟包括:
在用戶的注冊、注銷和同步中加入地區碼;相應汽車充電樁和分時租賃裝置也均設置有地區碼,
當使用者通過手持終端或WEB客戶端向中心服務器提出異地租車申請后,中心服務器解析目標地址的地區碼然后將提出異地租車申請的用戶ID輸入至目標地址的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并執行同步步驟。本發明采用了限制地區借車的方法,確定了借車范圍,防止了大范圍用車導致的核定區域用車緊張情況的產生。
作為優選,在步驟三中,所述充電樁為使用峰谷電計費充電樁,若當前時間處于谷電計費時間內,充電樁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若當前時間處于峰電計費時間內,則中心服務器根據充電樁當前綁定的車輛中車載信息平臺上傳的車輛狀態信息對充電樁進行操作,若當前綁定車輛經過充電判斷,判定為需要充電則充電樁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若判定為禁止充電則充電樁停止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充電判斷步驟包括以下子步驟:
充電判斷子步驟一,中心服務器對每個充電樁的賦值一個基礎電量閾值和一個基礎電量系數值,基礎電量閾值和基礎電量系數值均由人工或中心服務器計算設定,
充電判斷子步驟二,中心服務器讀取當前時間、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和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中心服務器計算當前時間與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的差值得出時間差值,
充電判斷子步驟三,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的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禁止充電,若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小于所述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需要充電。這樣設置之后,達到了不同地區對應不同的借車基礎電量閾值,也就是讓借車頻率較大的充電樁充電較多,盡可能多的保持電量,使得大多數人能夠盡可能地借車,既考慮到了車輛電量的需求,又考慮到了車輛使用的需求,滿足的經濟成本和使用成本的雙重要求。
作為優選,在充電判斷子步驟中,充電樁上個統計周期中對應日期的平均借車次數乘以給定百分比系數得出電量修正值,基礎電量閾值由基礎電量值加上電量修正值得出,所述基礎電量值為統一數值。這樣設置,達到了不同地區對應不同的借車基礎電量閾值,也就是讓借車頻率較大的充電樁充電較多,盡可能多的保持電量,使得大多數人能夠盡可能地借車。
作為優選,若有若干輛車輛停車的距離在200米之內,則比較相鄰車輛的當前電量值,中心服務器在判定為需要充電的車輛中以電量從高到低依次開始充電。本發明這樣設置,盡可能的保證了有車輛快速完成充電可以使用,同時也合理規劃了充電時間,節約了成本。
本發明的實質性效果是:本發明通過在車上預裝可實現遠程通訊及車輛控制的硬件安卓車載信息系統及GPRS模塊,實現整個分時租賃系統的聯動。通過充電樁的管理,實現充電樁與車的綁定、充電樁狀態管理及控制。通過將整個租賃系統細分為業務系統、通訊系統及各個子資源管理系統,實現系統的穩定、可靠、安全性及業務流暢性,提升處理效率。車內租賃業務邏輯的處理通過GPRS模塊進行處理,通過嵌入式軟件實現,可靠、穩定。通過手機APP、車載信息系統的APP,實現與用戶互動的多樣性,增強用戶體驗。通過手機APP賬號和會員卡號的綁定,實現可通過會員卡和手機APP兩種方式進行租車,并可交叉使用,實現聯動。通過將用戶數據注冊到GPRS模塊中,實現本地車輛控制,后臺計費的模式,既增強了車輛端的響應速度,又可確保計費數據的穩定性。本發明采用了分時租賃的方法,采用了積極的分時充電租賃方法,結合當地峰谷電電價和用電策略,在不妨礙正常租車還車的同時,大量降低了用電成本。本發明的設置具備了會員卡校驗的功能,必須確保只有車輛及充電樁GPRS終端中預存的用戶才能租車,本發明中的系統根據實際需求支持用戶租多輛車或限制用戶只租一輛車,用戶還車時通過車與充電樁的通信實現車輛和充電樁的綁定。本發明實現了預約優先原則,車輛經預約后鎖定預約用戶,其他用戶無法再租賃此車輛,預約的時間有限定。同時如果用戶預約超時或預約后租賃了其他車輛,預約自動取消。包括充電樁也可以支持同樣的預約策略。本發明采用了限制地區借車的方法,確定了借車范圍,防止了大范圍用車導致的核定區域用車緊張情況的產生。達到了不同地區對應不同的借車基礎電量 閾值,也就是讓借車頻率較大的充電樁充電較多,盡可能多的保持電量,使得大多數人能夠盡可能地借車,既考慮到了車輛電量的需求,又考慮到了車輛使用的需求,滿足的經濟成本和使用成本的雙重要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一種系統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具體說明。
實施例:
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用于電動汽車的租賃,包括中心服務器、若干個子服務器、安裝有電動汽車的租賃APP的用戶手持終端、連接互聯網的訪問終端、若干個配設有通信和處理裝置的汽車充電樁和配設在每一輛電動汽車上的分時租賃裝置,所述安裝有定制APP的用戶手持終端和連接互聯網的訪問終端均與所述的中心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子服務器均與所述的中心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子服務器分別與若干臺汽車充電樁通信連接,所述每一輛電動汽車上的分時租賃裝置均與所述的自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分時租賃裝置至少包括一個用于車輛信息采集和處理的車載信息平臺、用于身份驗證的信息讀入裝置、對車門和動力進行控制的車輛控制模塊和車輛通信裝置,所述信息讀入裝置、車輛控制模塊和車輛通信裝置均與所述的車載信息平臺連接,所述車載信息平臺通過車輛通信裝置與子 服務器通信連接。身份驗證的信息讀入裝置可以由各種無線或有線輸入裝置構成,從成本和易用性角度考慮以RFID為最佳,除了RFID之外,可供選擇的信息讀入裝置還可以使指紋或眼瞼掃描裝置,車輛控制模塊為車輛原有控制器,一般為CAN總線控制器搭配ECU,車輛通信裝置采用低成本和高保障性的2G通信網絡。
所述車載信息平臺為具有顯示和交互功能、安裝有智能操作系統和與電動汽車總線連接的智能控制設備。所述車載信息平臺包括信息處理模塊、租賃業務模塊、信息交互模塊、車輛查詢預約模塊、充電樁查詢預約模塊和還車模塊,所述租賃業務模塊、信息交互模塊、車輛查詢預約模塊、充電樁查詢預約模塊和還車模塊均與所述的信息處理模塊連接。信息處理模塊、租賃業務模塊、信息交互模塊、車輛查詢預約模塊、充電樁查詢預約模塊和還車模塊均為軟件模塊,車載信息平臺可以是智能系統的操作設備,基本結構與手機或pad相類似,基本形式為安裝了安卓系統,同時添加總線接口和外部輸入接口的智能操作裝置,添加的總線接口和外部輸入接口依據車輛的不同根據車輛配置按照現有技術進行添加。
所述車輛通信裝置為GPRS模塊,所述信息讀入裝置為RFID讀卡器模塊,所述分時租賃裝置還包括指示燈提示模塊,所述指示燈提示模塊與所述的車載信息平臺電連接。所述汽車充電樁在每一個安裝地點均以充電樁集群形式安裝,每個充電樁集群均安裝有一個集群控制器和一個GPRS終端,每個所述GPRS終端均與所在安裝地點的集群控制器電連接,每個所述的充電樁均包括RFID讀卡器和地鎖,所述RFID讀卡器和地鎖均與所 述的集群控制器電連接,所述集群控制器均通過GPRS終端與所述的子服務器通訊連接,每個GPRS終端均為帶有存儲芯片的GPRS終端。
所述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中安裝有租賃業務模塊,租賃業務模塊包括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模塊、會員管理模塊、車輛信息管理模塊、充電樁管理模塊、用戶手持終端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車載信息平臺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安裝在訪問終端上的WEB用戶端和WEB管理員端,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模塊分別于會員管理模塊、車輛信息管理模塊、充電樁管理模塊、用戶手持終端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車載信息平臺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安裝在訪問終端上的WEB用戶端和WEB管理員端連接。租賃業務模塊等模塊均為軟件模塊。
所述會員管理模塊內設置有會員信息管理雙向交互數據接口,所述車載信息平臺上的電動汽車的租賃APP安裝在信息處理模塊內,包括車輛位置功能模塊、車輛狀態信息功能模塊和業務信息雙向通訊接口,所述車輛位置功能模塊、車輛狀態信息功能模塊和業務信息雙向通訊接口均與所述的租賃業務模塊連接,充電樁管理模塊包括充電樁管理系統接口、充電樁狀態監控模塊、車預定充電樁綁定模塊、充電樁斷電和通電管理模塊,所述充電樁狀態監控模塊、車預定充電樁綁定模塊、充電樁斷電和通電管理模塊均通過電樁管理系統接口與租賃業務模塊連接,所述充電樁管理模塊安裝在所述的集群控制器上。
所述WEB用戶端包括用戶賬號管理模塊、信息管理模塊、業務辦理模塊和租賃業務發布模塊,所述用戶賬號管理模塊、信息管理模塊、業務辦 理模塊和租賃業務發布模塊均與所述的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模塊連接,所述WEB管理員端包括車輛維護模塊、充電樁維護、計費設置模塊、車輛狀態監控及閾值設定模塊和信息發布模塊,所述車輛維護模塊、充電樁維護、計費設置模塊、車輛狀態監控及閾值設定模塊和信息發布模塊均與所述的租賃業務邏輯及業務行為模塊連接。
本實施例通過在車上預裝可實現遠程通訊及車輛控制的硬件安卓車載信息系統及GPRS模塊,實現整個分時租賃系統的聯動。通過充電樁的管理,實現充電樁與車的綁定、充電樁狀態管理及控制。通過將整個租賃系統細分為業務系統、通訊系統及各個子資源管理系統,實現系統的穩定、可靠、安全性及業務流暢性,提升處理效率。車內租賃業務邏輯的處理通過GPRS模塊進行處理,通過嵌入式軟件實現,可靠、穩定。通過手機APP、車載信息系統的APP,實現與用戶互動的多樣性,增強用戶體驗。通過手機APP賬號和會員卡號的綁定,實現可通過會員卡和手機APP兩種方式進行租車,并可交叉使用,實現聯動。通過將用戶數據注冊到GPRS模塊中,實現本地車輛控制,后臺計費的模式,既增強了車輛端的響應速度,又可確保計費數據的穩定性。
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方法,使用于如上所述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用戶的注冊、注銷和同步;
步驟二,中心服務器接收控制信號并執行相應步驟,當中心服務器接收租車還車信號時執行租車還車步驟,當中心服務器接收預約租車信號時 執行預約租車步驟,當中心服務器接收預約充電信號時執行預約充電步驟,當中心服務器接收異地租車信號時執行異地租車步驟;
步驟三,充電樁獲取當前停車的電動車信息并發送至中心服務器,中心服務器根據電動車當前車輛狀態和環境參數進行電量計算并下達分時充電控制命令,
步驟四,充電樁對當前停車的電動車進行分時充電。
在步驟一中,用戶的注冊為將用戶ID輸入至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用戶的注銷為將輸入至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的用戶ID刪除,
在所述步驟一中,中心服務器定時將所有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的用戶ID進行同步。
所述租車還車步驟包括:
信息讀入裝置讀卡,車載信息平臺判斷當前車輛狀態,若當前車輛狀態不符合開啟條件則車輛控制模塊拒絕開啟車門,租車結束;
若當前車輛狀態符合開啟條件則由車輛控制模塊解鎖車門,用戶進入車內,同時,車載信息平臺傳輸當前讀卡數據至中心服務器,中心服務器返回用戶賬戶信息至車輛通信裝置,若中心服務器返回用戶賬戶信息為余額不足,車輛控制模塊關閉車輛動力電源,車載信息平臺提示后結束租車;
若中心服務器返回用戶賬戶信息為余額充足,車輛控制模塊開啟車輛動力電源,則由使用者進行租車使用;
當使用者停車后,車載信息平臺顯示選擇信息,若使用者為臨時停車則使用者刷卡或使用手持終端對車輛控制模塊發送命令進行車門操作,若 使用者為還車操作,則使用者在車載信息平臺選擇還車命令并在充電樁處刷卡,充電樁與車輛綁定,使用者還車。
所述預約租車步驟包括:
使用者通過手持終端或WEB客戶端查找空閑車輛,發送預約租車的預約租車信號至中心服務器,所述中心服務器發送預約租車信號至指定車輛,并同步發送預約租車信號至車輛綁定的充電樁,
若在設定的預約時間內,使用者未能執行租車還車步驟或在非指定車輛上執行租車還車步驟則發出取消預約租車信號至指定車輛。
所述預約充電步驟包括:
在用戶的注冊、注銷和同步中加入地區碼;相應汽車充電樁和分時租賃裝置也均設置有地區碼,
當使用者通過手持終端或WEB客戶端向中心服務器提出異地租車申請后,中心服務器解析目標地址的地區碼然后將提出異地租車申請的用戶ID輸入至目標地址的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并執行同步步驟。
所述異地租車步驟包括:
在用戶的注冊、注銷和同步中加入地區碼;相應汽車充電樁和分時租賃裝置也均設置有地區碼,
當使用者通過手持終端或WEB客戶端向中心服務器提出異地租車申請后,中心服務器解析目標地址的地區碼然后將提出異地租車申請的用戶ID輸入至目標地址的GPRS終端或GPRS模塊中并執行同步步驟。
在步驟三中,所述充電樁為使用峰谷電計費充電樁,若當前時間處于 谷電計費時間內,充電樁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若當前時間處于峰電計費時間內,則中心服務器根據充電樁當前綁定的車輛中車載信息平臺上傳的車輛狀態信息對充電樁進行操作,若當前綁定車輛經過充電判斷,判定為需要充電則充電樁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若判定為禁止充電則充電樁停止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充電判斷步驟包括以下子步驟:
充電判斷子步驟一,中心服務器對每個充電樁的賦值一個基礎電量閾值和一個基礎電量系數值,基礎電量閾值和基礎電量系數值均由人工或中心服務器計算設定,
充電判斷子步驟二,中心服務器讀取當前時間、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和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中心服務器計算當前時間與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的差值得出時間差值,時間差值以分為計數單位,
充電判斷子步驟三,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的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禁止充電,若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小于所述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需要充電。
在充電判斷子步驟中,充電樁上個統計周期中對應日期的平均借車次數乘以給定百分比系數得出電量修正值,基礎電量閾值由基礎電量值加上電量修正值得出,所述基礎電量值為統一數值。
具體舉例如下,若今天是周六,統計周期為一周,則如上周周六借車次數是5次,則如上上周周六借車次數是7次等,多個統計周期平均計算下來 周六在此地點的借車數量為5次,基礎電量值為總電量的50%,百分比系數為2%,那么可以得出基礎電量閾值為50%+2%*5=60%,即為總電量的60%,若當前時間為9點,谷電計費時間為10點,那么當前時間差值為60分。基礎電量系數值設定為300%,那么,300%/60=5%,若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為總電量的50%,那么50%+5%=55%,小于60%的基礎電量閾值,判定為需要充電,充電樁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若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為總電量的56%,那么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為56%+5%=61%,大于60%的基礎電量閾值,判定為需要充電,充電樁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類似的若多個統計周期平均計算下來周六在此地點的借車數量較少,基礎電量閾值較低,更不容易達到充電閾值。
若有若干輛車輛停車的距離在200米之內,則比較相鄰車輛的當前電量值,中心服務器在判定為需要充電的車輛中以電量從高到低依次開始充電。
在使用者在車載信息平臺選擇還車命令并在充電樁處刷卡后,中心服務器發送費用信息至手持終端和車載信息平臺,若手持終端與中心服務器連接斷開,則直接在第二次刷RFID卡時發送計費信息至手持終端。
本實施例采用了分時租賃的方法,采用了積極的分時充電租賃方法,結合當地峰谷電電價和用電策略,在不妨礙正常租車還車的同時,大量降低了用電成本。本實施例的設置具備了會員卡校驗的功能,必須確保只有車輛及充電樁GPRS終端中預存的用戶才能租車,本實施例中的系統根據 實際需求支持用戶租多輛車或限制用戶只租一輛車,用戶還車時通過車與充電樁的通信實現車輛和充電樁的綁定。本實施例實現了預約優先原則,車輛經預約后鎖定預約用戶,其他用戶無法再租賃此車輛,預約的時間有限定。同時如果用戶預約超時或預約后租賃了其他車輛,預約自動取消。包括充電樁也可以支持同樣的預約策略。本實施例采用了限制地區借車的方法,確定了借車范圍,防止了大范圍用車導致的核定區域用車緊張情況的產生。達到了不同地區對應不同的借車基礎電量閾值,也就是讓借車頻率較大的充電樁充電較多,盡可能多的保持電量,使得大多數人能夠盡可能地借車,既考慮到了車輛電量的需求,又考慮到了車輛使用的需求,滿足的經濟成本和使用成本的雙重要求。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只是本發明的一種較佳的方案,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在不超出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前提下還有其它的變體及改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