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智能終端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觸摸屏及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觸摸屏又稱為“觸控屏”、“觸控面板”,是一種可以用手指進行輸入的感應式液晶顯示裝置。觸摸屏主要包括電阻式觸摸屏和電容式觸摸屏兩大類。其中,電容式觸摸屏是利用人體的電流感應進行工作的。電容式觸控屏主要由:玻璃保護層、導電層和顯示屏組成,導電層是整個觸控屏的關鍵部分,主要包括一個玻璃基板和涂在玻璃基板上的ITO(IndiumTinOxide,氧化銦錫)薄膜,且ITO薄膜的四邊均鍍上狹長的電極,并通過電極與控制電路連接。當用手指觸摸屏幕時,由于人體帶電,手指與ITO涂層間會形成一個耦合電容,四邊電極發出的電流會流向觸點,而電流強弱與手指到電極的距離成正比,控制電路計算電流的比例及強弱,準確算出觸摸點的位置。上述電容式觸摸屏大多為平面設計,為了滿足電子產品的工業外觀設計需求,目前還存在少量的3D設計,在這種設計中,觸摸屏是由多塊屏幕拼接而成,且每塊屏幕都采用單獨的ITO薄膜和控制電路,成本高。
技術實現要素: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3D觸摸屏采用多塊屏幕拼接而成時,每塊屏幕都采用單獨的ITO薄膜和控制電路,成本高的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觸摸屏及移動終端。所述技術方案如下: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觸摸屏,所述觸摸屏包括: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一撓性薄膜、涂覆在所述撓性薄膜上的氧化銦錫涂層、透明粘合層、以及與所述氧化銦錫涂層電連接的柔性電路板,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包括主玻璃蓋板和至少一塊輔玻璃蓋板,所述主玻璃蓋板的側邊與所述輔玻璃蓋板的側邊固定連接,且所述主玻璃蓋板的板面和所述輔玻璃蓋板的板面之間呈夾角,所述撓性薄膜通過所述透明粘合層粘接在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上,且所述氧化銦錫涂層位于所述撓性薄膜和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之間,所述撓性薄膜及所述撓性薄膜上的所述氧化銦錫涂層隨著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之間的夾角而彎曲,并貼合在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上。在本發明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撓性薄膜為聚酯薄膜。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透明粘合層為光學膠層。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觸摸屏還包括間隔條,所述主玻璃蓋板和所述輔玻璃蓋板通過所述間隔條連接。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間隔條為塑料間隔條、金屬間隔條或橡膠間隔條。另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所述移動終端包括:殼體、液晶顯示屏、觸摸屏、處理器和電源,所述觸摸屏固定在所述殼體上且所述觸摸屏覆蓋在所述液晶顯示屏上,所述電源分別與所述觸摸屏、液晶顯示屏和所述處理器電連接,所述觸摸屏包括: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一撓性薄膜、涂覆在所述撓性薄膜上的氧化銦錫涂層、透明粘合層、以及與所述氧化銦錫涂層電連接的柔性電路板,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包括主玻璃蓋板和至少一塊輔玻璃蓋板,所述主玻璃蓋板的側邊與所述輔玻璃蓋板的側邊固定連接,且所述主玻璃蓋板的板面和所述輔玻璃蓋板的板面之間呈夾角,所述撓性薄膜通過所述透明粘合層粘接在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上,且所述氧化銦錫涂層位于所述撓性薄膜和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之間,所述撓性薄膜及所述撓性薄膜上的所述氧化銦錫涂層隨著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之間的夾角而彎曲,并貼合在所述至少兩塊玻璃蓋板上。在本發明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撓性薄膜為聚酯薄膜。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透明粘合層為光學膠層。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觸摸屏還包括間隔條,所述主玻璃蓋板和所述輔玻璃蓋板通過所述間隔條連接。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間隔條為塑料間隔條、金屬間隔條或橡膠間隔條。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帶來的有益效果是:通過采用撓性薄膜作為ITO涂層的基板,使得在兩塊或者兩塊以上玻璃蓋板組合,且兩塊玻璃蓋板之間存在夾角時,可以通過只通過一張ITO涂層和一個控制電路來檢測來自兩塊玻璃蓋板的動作,在滿足電子產品工業外觀設計多樣化需求的同時,降低了觸摸屏成本。附圖說明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提供的觸摸屏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觸摸屏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觸摸屏的側視圖;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觸摸屏的俯視圖;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三提供的移動終端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實施例一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觸摸屏,參見圖1,該觸摸屏包括:兩塊玻璃蓋板101、一撓性薄膜102、涂覆在撓性薄膜102上的ITO涂層103、透明粘合層104、以及與ITO涂層103電連接的FPC(FlexiblePrintedCircuitboard,柔性電路板)(圖未示)。兩塊玻璃蓋板101包括主玻璃蓋板1011和輔玻璃蓋板1012,主玻璃蓋板1011的側邊與輔玻璃蓋板1012的側邊固定連接,且主玻璃蓋板1011的板面和輔玻璃蓋板1012的板面之間呈夾角,撓性薄膜102通過透明粘合層104粘接在玻璃蓋板101上,且ITO涂層103位于撓性薄膜102和玻璃蓋板101之間。具體地,撓性薄膜102可以為聚酯薄膜。由于實施例中的ITO涂層103涂覆在撓性薄膜102上,而撓性薄膜102柔軟易彎曲,所以使得撓性薄膜102及其上的ITO涂層103可以隨著玻璃蓋板之間的夾角而彎曲,并貼合在玻璃蓋板上。進一步地,ITO涂層103的邊緣鍍有狹長的電極。以矩形薄膜為例,在ITO涂層的四邊鍍有4個狹長電極,且4個電極與控制電路(設于FPC上)連接。當用手指觸摸屏幕時,由于人體帶電,手指與ITO層間會形成一個耦合電容,電極發出的電流會流向觸點,而電流強弱與手指到電極的距離成正比,控制電路計算電流的比例及強弱,準確算出觸摸點的位置。另外,ITO涂層上印有圖案,該圖案可以是菱形或其他圖形。具體地,透明粘合層104可以為光學膠層。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玻璃蓋板的數量為兩塊,主玻璃蓋板和輔玻璃蓋板的數量為各一塊,但是其數量并以此為限,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此外,主玻璃蓋板和輔玻璃蓋板之間的夾角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例如,15~90度。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觸摸屏通過采用撓性薄膜作為ITO涂層的基板,使得在兩塊或者兩塊以上玻璃蓋板組合,且兩塊玻璃蓋板之間存在夾角時,可以通過只通過一張ITO涂層和一個控制電路來檢測來自兩塊玻璃蓋板的動作,在滿足電子產品工業外觀設計多樣化需求的同時,降低了觸摸屏成本。實施例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觸摸屏,參見圖2~4,觸摸屏包括:主玻璃蓋板2011、第一輔玻璃蓋板2012、第二輔玻璃蓋板2013、一撓性薄膜202、ITO涂層203、透明粘合層204以及FPC(圖未示)。其中,ITO涂層203涂覆在撓性薄膜202上,主玻璃蓋板2011的側邊分別與第一輔玻璃蓋板2012和第二輔玻璃蓋板2013的側邊固定連接,且主玻璃蓋板2011的板面分別與第一輔玻璃蓋板2012的板面和第二輔玻璃蓋板2013的板面之間呈夾角,撓性薄膜202通過透明粘合層204粘接在玻璃蓋板上,ITO涂層203位于撓性薄膜202和玻璃蓋板之間,FPC與ITO涂層203電連接。具體地,撓性薄膜202可以為聚酯薄膜。由于實施例中的ITO涂層203涂覆在撓性薄膜202上,而撓性薄膜202柔軟易彎曲,所以使得撓性薄膜202及其上的ITO涂層203可以隨著玻璃蓋板之間的夾角而彎曲,并貼合在玻璃蓋板上。容易知道,ITO涂層203的邊緣鍍有狹長的電極。以矩形薄膜為例,在ITO涂層的四邊鍍有4個狹長電極,且4個電極與控制電路(設于FPC上)連接。當用手指觸摸屏幕時,由于人體帶電,手指與ITO層間會形成一個耦合電容,電極發出的電流會流向觸點,而電流強弱與手指到電極的距離成正比,控制電路計算電流的比例及強弱,準確算出觸摸點的位置。另外,ITO涂層上印有圖案,該圖案可以是菱形或其他圖形。具體地,透明粘合層204可以為光學膠層。透明粘合層204主要是將玻璃蓋板與ITO涂層203粘接起來。進一步地,觸摸屏還可以包括:間隔條205,主玻璃蓋板2011和第一輔玻璃蓋板2012通過間隔條205連接,主玻璃蓋板2011和第二輔玻璃蓋板2013通過間隔條205連接。該間隔條205可以是塑料間隔條、橡膠間隔條或金屬間隔條等。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玻璃蓋板的數量為三塊,主玻璃蓋板的數量為一塊,輔玻璃蓋板的數量為兩塊,但是其數量并以此為限,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此外,主玻璃蓋板和輔玻璃蓋板之間的夾角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例如,15~90度。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觸摸屏通過采用撓性薄膜作為ITO涂層的基板,使得在兩塊或者兩塊以上玻璃蓋板組合,且兩塊玻璃蓋板之間存在夾角時,可以通過只通過一張ITO涂層和一個控制電路來檢測來自兩塊玻璃蓋板的動作,在滿足電子產品工業外觀設計多樣化需求的同時,降低了觸摸屏成本。實施例三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參見圖5,該終端包括:殼體(圖未示)、液晶顯示屏301、如實施例一或二描述的觸摸屏302、處理器304和電源305,觸摸屏302固定在該殼體上且觸摸屏302覆蓋在液晶顯示屏301上,處理器304和電源305設于殼體內,電源305分別與觸摸屏301、液晶顯示屏302和處理器304電連接。在本實施例中,觸摸屏302的主玻璃蓋板覆蓋在液晶顯示屏301上。其中,液晶顯示屏301可用于顯示由用戶輸入的信息或提供給用戶的信息以及終端的各種圖形用戶接口,這些圖形用戶接口可以由圖形、文本、圖標、視頻和其任意組合來構成。電源305(比如電池)用于給終端的各個部件(比如觸摸屏301、液晶顯示屏302和處理器304等)供電,優選的,電源可以通過電源管理系統與處理器304邏輯相連,從而通過電源管理系統實現管理充電、放電、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電源305還可以包括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直流或交流電源、再充電系統、電源故障檢測電路、電源轉換器或者逆變器、電源狀態指示器等任意組件。處理器304是終端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種接口和線路連接整個終端的各個部分,通過運行或執行存儲在存儲器內的軟件程序和/或模塊,以及調用存儲在存儲器內的數據,執行終端的各種功能和處理數據,從而對終端進行整體監控。可選的,處理器304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核心;優選的,處理器304可集成應用處理器和調制解調處理器,其中,應用處理器主要處理操作系統、用戶界面和應用程序等,調制解調處理器主要處理無線通信。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調制解調處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處理器304中。該終端還可以包括:存儲器303、RF(RadioFrequency,射頻)電路306、輸入單元307、傳感器308、音頻電路309和WiFi(wirelessfidelity,無線保真)模塊310等部件。上述部件301~310均安裝在殼體內部或表面。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圖5中示出的終端結構并不構成對終端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圖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其中,RF電路306可用于收發信息或通話過程中,信號的接收和發送,特別地,將基站的下行信息接收后,交由一個或者一個以上處理器304處理;另外,將涉及上行的數據發送給基站。通常,RF電路306包括但不限于天線、至少一個放大器、調諧器、一個或多個振蕩器、用戶身份模塊卡、收發信機、耦合器、LNA(LowNoiseAmplifier,低噪聲放大器)、雙工器等。此外,RF電路306還可以通過無線通信與網絡和其他設備通信。無線通信可以使用任一通信標準或協議,包括但不限于GSM(GlobalSystemofMobilecommunication,全球移動通訊系統)、GPRS(GeneralPacketRadioService,通用分組無線服務)、CDMA(CodeDivisionMultipleAccess,碼分多址)、WCDMA(WidebandCodeDivisionMultipleAccess,寬帶碼分多址)、LTE(LongTermEvolution,長期演進)、電子郵件、SMS(ShortMessagingService,短消息服務)等。存儲器303可用于存儲軟件程序以及模塊,處理器304通過運行存儲在存儲器303的軟件程序以及模塊,從而執行各種功能應用以及數據處理。存儲器303可主要包括存儲程序區和存儲數據區,其中,存儲程序區可存儲操作系統、至少一個功能所需的應用程序(比如聲音播放功能、圖像播放功能等)等;存儲數據區可存儲根據終端的使用所創建的數據(比如音頻數據、電話本等)等。此外,存儲器303可以包括高速隨機存取存儲器,還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儲器,例如至少一個磁盤存儲器件、閃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態存儲器件。相應地,存儲器303還可以包括存儲器控制器,以提供處理器304、輸入單元307、觸摸屏302對存儲器303的訪問。輸入單元307可用于輸入數字或字符信息,以及產生與用戶設置以及功能控制有關信號輸入。具體地,輸入單元307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鍵盤、功能鍵(比如音量控制按鍵、開關按鍵等)、軌跡球、鼠標、操作桿等中的一種或多種。傳感器308可以包括光傳感器、運動傳感器以及其他傳感器中的一種或多種。具體地,光傳感器可包括環境光傳感器及接近傳感器。至于終端還可配置的陀螺儀、氣壓計、濕度計、溫度計、紅外線傳感器等其他傳感器,在此不再贅述。音頻電路309可提供用戶與終端之間的音頻接口。音頻電路309可將接收到的音頻數據轉換后的電信號,再轉換為聲音信號輸出;另一方面,將收集的聲音信號轉換為電信號,再轉換為音頻數據,再將音頻數據輸出處理器304處理后,經RF電路306以發送給比如另一終端,或者將音頻數據輸出至存儲器303以便進一步處理。音頻電路309還可能包括耳塞插孔,以提供外設耳機與終端的通信。WiFi模塊310可以幫助用戶收發電子郵件、瀏覽網頁和訪問流式媒體等,它為用戶提供了無線的寬帶互聯網訪問。雖然圖5示出了WiFi模塊310,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其并不屬于終端的必須構成,完全可以根據需要在不改變發明的本質的范圍內而省略。盡管未示出,終端還可以包括攝像頭、藍牙模塊等,在此不再贅述。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觸摸屏通過采用撓性薄膜作為ITO涂層的基板,使得在兩塊或者兩塊以上玻璃蓋板組合,且兩塊玻璃蓋板之間存在夾角時,可以通過只通過一張ITO涂層和一個控制電路來檢測來自兩塊玻璃蓋板的動作,在滿足電子產品工業外觀設計多樣化需求的同時,降低了觸摸屏成本。上述本發明實施例序號僅僅為了描述,不代表實施例的優劣。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