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的控制下,向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低電平信號作為測試信號。根據一個實施例,該低電平有效輸入繼電器子單元可包括繼電器組及其驅動電路,中央處理單元140可控制繼電器組的通斷,當繼電器組觸點未吸合時,該低電平有效輸入繼電器子單元的輸出端為懸空;在繼電器組觸點吸合時,其輸出端為低電平信號。當對待測整車控制器進行測試時,中央處理單元140控制該低電平有效輸入繼電器子單元通過接口單元110向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低電平信號,并通過信號收發單元130接收待測整車控制器的反饋信號,以進行分析。如果分析結果正確,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低有效電路部分工作正常;否則,如果分析結果錯誤,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低有效電路部分存在問題。
[003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功能測試單元120可包括數模轉換子單元,該數模轉換子單元在中央處理單元140的控制下,向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模擬信號作為測試信號。根據一個實施例,該數模轉換子單元可包括D/A轉換芯片及其外圍電阻。當對待測整車控制器進行測試時,中央處理單元140控制該數模轉換子單元通過接口單元110向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模擬信號,并通過信號收發單元130接收待測整車控制器的反饋信號,以進行分析。如果分析結果正確,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模擬量采集部分電路工作正常;否則,如果分析結果錯誤,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模擬量采集部分電路存在問題。
[003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功能測試單元120可包括PWM輸出子單元,該PWM輸出子單元在中央處理單元140的控制下,向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PWM信號作為測試信號。根據一個實施例,該PWM輸出子單元可包括濾波電路和信號處理電路。當對待測整車控制器進行測試時,中央處理單元140控制該PWM輸出子單元通過接口單元110向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PWM信號,并通過信號收發單元130接收待測整車控制器的反饋信號,以進行分析。如果分析結果正確,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PWM信號采集部分電路工作正常;否貝1J,如果分析結果錯誤,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PWM信號采集部分電路存在問題。
[003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功能測試單元120可包括低邊負載驅動子單元。在對待測整車控制器的低邊驅動電路進行測試時,中央處理單元140可通過CAN收發器經由接口單元110向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低邊負載測試指令,以使待測整車控制器打開其低邊驅動電路。隨后,該低邊負載驅動子單元通過接口單元110從待測整車控制器接收低邊負載驅動信號,并將接收到的低邊負載驅動信號發送至中央處理單元140進行分析。根據一個實施例,該低邊負載驅動子單元可包括串聯連接的電阻和發光二極管。如果分析結果正確,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低邊驅動部分電路工作正常;否則,如果分析結果錯誤,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低邊驅動部分電路存在問題。
[003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功能測試單元120可包括高邊負載驅動子單元。在對待測整車控制器的高邊驅動電路進行測試時,中央處理單元140可通過CAN收發器經由接口單元110向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高邊負載測試指令,以使待測整車控制器打開其高邊驅動電路。隨后,該高邊負載驅動子單元通過接口單元110從待測整車控制器接收高邊負載驅動信號,并將接收到的高邊負載驅動信號發送至中央處理單元140進行分析。根據一個實施例,該高邊負載驅動子單元可包括串聯連接的電阻和發光二極管。如果分析結果正確,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高邊驅動部分電路工作正常;否則,如果分析結果錯誤,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高邊驅動部分電路存在問題。
[003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信號收發單元130可包括模數轉換子單元,該模數轉換子單元在中央處理單元140的控制下通過接口單元110從待測整車控制器接收傳感器電源電壓信號,并將接收到的傳感器電源電壓信號發送至中央處理單元140進行分析。根據一個實施例,該模數轉換子單元包括濾波電路和信號處理電路。當對待測整車控制器進行測試時,中央處理單元140控制該模數轉換子單元通過接口單元110從待測整車控制器接收傳感器電源電壓信號,以用于分析。如果分析結果正確,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傳感器電源電路工作正常;否則,如果分析結果錯誤,則表明待測整車控制器的傳感器電源電路存在問題。
[0040]圖4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另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用于測試整車控制器的便攜式測試裝置的框圖。如圖4所示,除了接口單元110、功能測試單元120、信號收發單元130和中央處理單元140之外,便攜式測試裝置100”’還可包括顯示單元160。為了簡要起見,以下僅針對圖4所示實施方式與圖1的不同之處進行詳細描述,其相同之處在此將不再贅述。
[0041]如圖4所示,顯示單元160與中央處理單元140相連接,以顯示中央處理單元140的分析結果。根據一個實施例,顯示單元160可以為IXD顯示器。
[0042]以上對本實用新型各實施方式的描述是為了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其僅僅是示例性的,而非旨在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限制。應注意,在以上描述中,針對一種實施方式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類似的方式在一個或更多個其它實施方式中使用,與其它實施方式中的特征相組合,或替代其它實施方式中的特征。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構思的情況下,針對以上所描述的實施方式進行的各種變化和修改,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測試整車控制器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口單元,用于與待測整車控制器相連接; 功能測試單元,與所述接口單元相連接,并用于向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測試信號; 信號收發單元,與所述接口單元相連接,并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的反饋信號;以及 中央處理單元,與所述功能測試單元和所述信號收發單元相連接,用于控制所述功能測試單元發送測試信號,并分析所述反饋信號。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收發單元包括CAN收發器,所述中央處理單元能夠通過所述CAN收發器接收到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的版本信息。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電源單元,與所述中央處理單元相連接,以為其供電。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單元包括用于容納電池的電池插槽。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單元具有充電接口,所述充電接口與所述電池插槽相連接。6.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測試單元包括高電平有效輸入繼電器子單元,所述高電平有效輸入繼電器子單元與所述電源單元相連接,以在所述中央處理單元的控制下,向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高電平信號作為所述測試信號。7.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測試單元包括低電平有效輸入繼電器子單元,所述低電平有效輸入繼電器子單元接地,以在所述中央處理單元的控制下,向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低電平信號作為所述測試信號。8.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測試單元包括數模轉換子單元,所述數模轉換子單元在所述中央處理單元的控制下,向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模擬信號作為所述測試信號。9.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測試單元包括PWM輸出子單元,所述PWM輸出子單元在所述中央處理單元的控制下,向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PWM信號作為所述測試信號。10.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測試單元包括低邊負載驅動子單元,所述中央處理單元通過所述CAN收發器經由所述接口單元向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低邊負載測試指令,以使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打開低邊驅動電路,所述低邊負載驅動子單元通過所述接口單元從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接收低邊負載驅動信號,并將接收到的所述低邊負載驅動信號發送至所述中央處理單元進行分析。11.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測試單元包括高邊負載驅動子單元,所述中央處理單元通過所述CAN收發器經由所述接口單元向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高邊負載測試指令,以使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打開高邊驅動電路,所述高邊負載驅動子單元通過所述接口單元從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接收高邊負載驅動信號,并將接收到的所述高邊負載驅動信號發送至所述中央處理單元進行分析。12.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收發單元包括模數轉換子單元,所述模數轉換子單元在所述中央處理單元的控制下通過所述接口單元從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接收傳感器電源電壓信號,并將接收到的所述傳感器電源電壓信號發送至所述中央處理單元進行分析。13.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顯示單元,與所述中央處理單元相連接,以顯示所述中央處理單元的分析結果。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測試整車控制器的便攜式測試裝置。該便攜式測試裝置包括:接口單元,用于與待測整車控制器相連接;功能測試單元,與所述接口單元相連接,并用于向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發送測試信號;信號收發單元,與所述接口單元相連接,并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待測整車控制器的反饋信號;以及中央處理單元,與所述功能測試單元和所述信號收發單元相連接,用于控制所述功能測試單元發送測試信號,并分析所述反饋信號。該便攜式測試裝置能夠實現對整車控制器的測試,而且不需要將控制器從整車上拆卸下來,而只需在使用現場對整車控制器發送測試信號來進行測試操作,即可實現快速檢測整車控制器的功能的目的。
【IPC分類】G05B23/02
【公開號】CN204965173
【申請號】CN201520625258
【發明人】閆永亮, 王野, 趙海, 潘宇
【申請人】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