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接收到的射頻信號最強的控制RF通信模塊31建立通信連接,即各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分別無線通信連接至其中一個RF通信模塊31。如,若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11檢測到網關301以及網關302的信號大小分別為_30dBm、-50dBm(未檢測到其他網關發送的射頻信號),則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11將選擇與網關301進行連接。
[0022]SOC處理單元包含32位微處理器、程序控制器以及數據存儲器,SOC處理單元能夠控制網卡33將控制指令轉發其他網關3或控制RF通信模塊31將控制指令轉發至與該網關3無線通信連接的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的SOC處理單元32。如圖1中,若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11、421(以下簡稱為節點411、421)分別為智能控制開關,這些開關均可以控制位于大廳的吊燈,其中節點411安裝在臥室內,節點421安裝大廳中,那么用戶操作411智能開關后控制指令的流向為:節點411 網關301 路由器2 (局域網) 網關302 節點421—一吊燈,由于執行控制指令的節點421此時并不與網關301相連,因此網關301控制其網卡將控制指令轉發至同一局域網的節點412相連的網關302,網關302控制其RF通信模塊31將控制指令轉發至與網關302通信連接的節點421,節點421執行控制指令控制吊燈。
[0023]在本實施例中,由于控制指令直接在網關與節點傳遞,無需經過節點之間的相互組網或者是采用中繼器,因此成本相對低廉,時效性較好且耗能較小,適用于電池供電的工作場合;各智能家居控制節點能夠自動連接至信號最好的網關,有效克服了信號的死角問題。
[0024]參考圖3,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無線智能家居控制系統另一實施例的電路原理圖。本實施例與上述實施例的區別僅在于本申請中云服務器5、移動智能終端6以及智能終端7部分,本實施例僅對該些部分做說明,其他部分不再贅述。
[0025]智能終端7如計算機、平板電腦、手機等,將智能終端7與路由器2相連接以連接至局域網,智能終端7可以發送控制指令控制智能家居設備I。若控制上述實施例中的吊燈,則控制指令的流向為:智能終端7 路由器2 (局域網) 網關302 節點421--吊燈ο
[0026]本實施例優選的還包括一云服務器5以及移動智能終端6,移動智能終端6與云服務器5通信連接,云服務器5與路由器2通信連接。移動智能終端6如手機、智能手表等通過3G/4G網絡發送的控制指令的流向為:移動智能終端6—一云服務器5—一路由器2(局域網)——網關302——節點421——吊燈。
[0027]作為本實施例的一改進型實施例,云服務器5與路由器2連接后只于其中一個網關(主網關)建立通信信道,即只有主網關注冊在云服務器5上以直接與云服務器5通信,而其余網關不行,其余網關通過與主網關通信后再與云服務器5通信。以網關301為主網關為例,控制指令的的流向為:移動智能終端6 75:服務器5 路由器2 (局域網)
網關301—一路由器2 (局域網)一一網關302—一節點421—一吊燈。采用該種只有一個網關注冊云服務器5的策略,可以大大減輕云服務器5的負荷。優選地,若主網關工作異常,則可以利用預置與各網關中路由表,使用其他網關來執行主網關的功能,即采用另一網關作為新的主網關
[0028]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和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形式,這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其特征在于,包含:智能家居設備(1)、路由器(2)、多個網關(3)以及多個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 網關(3)包含RF通信模塊(31)、網卡(33)以及用于控制網卡(33)將控制指令轉發其他網關(3)及用于控制RF通信模塊(31)將控制指令轉發至與該網關(3)無線通信連接的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的SOC處理單元(32),所述SOC處理單元(32)分別與所述RF通信模塊(31)以及所述網卡(33)連接,各網關(3)安裝在不同的位置,且均通過網卡(33)通信連接至路由器(2)以連接至同一局域網,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包含射頻通信模塊(41)以及用于控制射頻通信模塊(41)連接至該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接收到信號最強的RF通信模塊(31)的控制模塊(42)。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云服務器(5),所述云服務器(5)通信連接至路由器(2)以與其中一個網關(3)建立通信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網卡(33)包含一有線網卡和一無線網卡,所述有線網卡或者所述無線網卡與所述路由器(2)通信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SOC處理單元(32)具有URAT接口、MII接口以及USB接口 ; 其中,所述RF通信模塊(31)與所述URAT接口連接,所述有線網卡與所述MII接口連接,所述無線網卡與所述USB接口連接。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網卡為一WIFI網卡。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SOC處理單元(32)包含32位微處理器、程序控制器以及數據存儲器。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智能終端(7),所述智能終端(7)與所述路由器(2)通信連接。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移動智能終端(6),所述移動智能終端(6)與所述云服務器(5)通信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無線智能家居系統,包含智能家居設備(1)、路由器(2)、多個網關(3)以及多個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網關(3)包含RF通信模塊(31)、網卡(33)以及用于控制網卡(33)將控制指令轉發其他網關或用于控制RF通信模塊將控制指令轉發至與該網關(3)無線通信連接的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的SOC處理單元(32),各網關連接至同一局域網,所述智能家居控制節點(4)包含射頻通信模塊(41)以及用于控制射頻通信模塊(41)連接至該智能家居控制節點接收到信號最強的RF通信模塊的控制模塊(42)。實施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成本相對低廉,時效性較好且耗能較小,適用于電池供電的工作場合,有效克服了信號的死角問題。
【IPC分類】G05B19/418, G08C17/02
【公開號】CN204719527
【申請號】CN201520453188
【發明人】何樹萬
【申請人】慧銳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請日】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