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嘯叫抑制設備,尤其涉及一種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
背景技術:
擴聲系統中,由于傳聲器與揚聲器在同一聲場中同時使用,揚聲器的聲音通過周圍界面的反射被傳聲器接收經過功率放大器放大后,又經揚聲器送出,從而形成了一個聲學環路。當該環路的傳遞函數在某個頻點的增益大于1且相位為2π的整數倍時,擴聲系統將變得不穩定即導致嘯叫發生。
根據擴聲系統嘯叫的形成原因,一般的嘯叫抑制方法主要有改善房間聲學環境、在擴聲系統中串聯均衡器或者移頻器等,另外,還有一些數字信號嘯叫抑制處理方法,如:自適應回波抵消法,空間濾波法、陷波法等。
傳統的嘯叫抑制方法:改善房間聲學環境、在擴聲系統中串聯均衡器或者移頻器等,這些方法雖然系統延時較小,但對系統的音質損傷大、而且傳聲增益的提高較少。
近年來,隨著數字信號處理技術的迅速發展,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嘯叫抑制方法,如自適應回波抵消法,空間濾波法、陷波法等。上述嘯叫一直方法都需要使用單通道芯片,在芯片中進行順序的嘯叫頻點檢測以及時域陷波處理,因此這些算法雖然對音質的損傷較小,但其缺點就是算法復雜度較高,復雜計算帶來的系統延時較高,從而導致擴聲系統的實時性較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目前的嘯叫抑制裝置中算法復雜度較高,復雜計算帶來的系統延時較高,從而導致擴聲系統的實時性較差的問題,提出了一種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包括模擬數字轉換器以及數字模擬轉換器,該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還包括雙通道并行芯片,其輸入端連接模擬數字轉換器,其輸出端連接數字模擬轉換器,雙通道并行片的并行通道中,第一通道進行時域陷波處理,第二通道進行嘯叫頻點檢測,且第二通道輸出至第一通道。
其中,第二通道中分為嘯叫檢測、嘯叫頻點定位以及陷波器系數計算三部分,且依照此順序串聯設置。
其中,雙通道并行芯片為FPGA芯片。
其中,第一通道的輸出端連接數字模擬轉換器。
實施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通過FPGA芯片進行嘯叫頻點檢測以及時域陷波處理的并行處理,能夠大幅度節約時間,嘯叫頻點檢測部分可以視作不消耗時間,保證了系統的低延時、實時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的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見圖1,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的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該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包括模擬數字轉換器11、雙通道并行芯片12以及數字模擬轉換器13。
雙通道并行芯片的輸入端連接模擬數字轉換器11,其輸出端連接數字模擬轉換器13,雙通道并行片的并行通道中,第一通道121進行時域陷波處理,第二通道122進行嘯叫頻點檢測,且第二通道122輸出至第一通道121。第一通道121的輸出端連接數字模擬轉換器13。第二通道122中分為嘯叫檢測、嘯叫頻點定位以及陷波器系數計算三部分,且依照此順序串聯設置。其中,雙通道并行芯片優選為FPGA芯片12。
首先,模擬音頻信號通過模擬數字轉換器11轉換為數字音頻信號后,輸入FPGA芯片12,在FPGA芯片12中,數字音頻信號分別輸入到第一通道121與第二通道122中進行并行處理。第一通道121中進行時域陷波處理,第二通道122中進行嘯叫頻點檢測。而由時域陷波處理模塊處理后的數字音頻信號即為經過嘯叫抑制處理的輸出數字音頻信號。
嘯叫頻點檢測計算十分復雜,分為嘯叫檢測、嘯叫頻點定位以及陷波器系數計算三部分。當嘯叫頻點檢測沒有新的陷波器系數輸出時,時域陷波處理按原陷波器系數進行處理。因此,復雜的嘯叫頻點檢測計算所帶來的延時不會影響系統的總延時,僅會影響對嘯叫頻點的抑制速度。而時域陷波處理僅包含簡單的乘加計算,計算速度快,計算延時非常低。因此,整個系統的延時基本由時域陷波處理決定,而不受嘯叫頻點檢測的延時影響。
最后FPGA輸出的數字音頻信號通過數字模擬轉換器13再轉換為模擬音頻信號輸出。
實施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低延時嘯叫抑制裝置通過FPGA芯片進行嘯叫頻點檢測以及時域陷波處理的并行處理,能夠大幅度節約時間,嘯叫頻點檢測部分可以視作不消耗時間,保證了系統的低延時、實時性。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