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雨量監測器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監控測試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雨量監測器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
【背景技術】
[0002]雨量傳感器是一種檢測實時雨量的傳感器,現在市場上的雨量傳感器主要為基于紅外光散射式的雨量傳感器。
[0003]基于紅外光散射式的雨量傳感器,至少存在一個發光器件和一個光學傳感器件,發光器件發射的紅外光線在無雨的時候經過擋風玻璃反射到光學傳感器件,而在有雨的時候會有部分紅外光線散射而損失,在光學傳感器件判斷紅外光線變化達到檢測下雨的功會K。
[0004]但行車過程中的環境光線中也存在紅外光線的干擾,特別是陰暗交替的情況下,會對光學傳感器件的判斷造成干擾。例如環境光會改變光學傳感器件接收到的光強,且在某些工作情況下,一些光敏二極管的光譜靈敏度不是一個常數,而是隨著直流強度變化的。這意味著如果雨量傳感器在光與影交錯的區域快速移動,即使其他條件不變,雨量信號也會出現快速變化。
【實用新型內容】
[0005]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雨量監測器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用于解決現有技術中雨量判斷不準確的問題。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雨量監測器,包括:以一固定頻率發射光脈沖的第一發光器件;設置于一玻璃第一側外表面以將所述第一發光器件發射的光脈沖準直成第一平行光從所述玻璃第一側入射,并令所述第一平行光以大于所述玻璃到空氣的臨界角且小于所述玻璃到水的臨界角的第一入射角入射所述玻璃第二側內表面的第一準直透鏡;設置于所述玻璃第一側外表面以將被所述玻璃第二側內表面反射的第一平行光進行聚焦的第一聚焦透鏡;與所述第一發光器件在時間上交錯的以相同頻率發射光脈沖的第二發光器件;設置于所述玻璃第一側外表面以將所述第二發光器件發射的光脈沖準直成第二平行光從所述玻璃第一側入射,并令所述第二平行光以大于所述玻璃到水的臨界角的第二入射角入射所述玻璃第二側內表面的第二準直透鏡;設置于所述玻璃第一側外表面以將被所述玻璃第二側內表面反射的第二平行光進行聚焦的第二聚焦透鏡;一接收從所述第一聚焦透鏡和所述第二聚焦透鏡出射的光脈沖的光敏傳感器;與所述光敏傳感器電連接的雨量判斷電路。
[0007]可選的,所述雨量監測器設置于車輛的擋風玻璃上,以監測所述車輛擋風玻璃的雨量,所述雨量監測器還具有一與所述雨量判斷電路電連接的雨刮控制電路。
[0008]可選的,所述雨刮控制電路通過串口總線、CAN總線、或LIN總線中的一種與所述雨量判斷電路電連接。
[0009]可選的,所述玻璃為浮法玻璃。
[0010]可選的,所述第一入射角大于40.81°且小于60.38° ;且,可選的,所述第二入射角大于60.38°。
[0011]可選的,所述光敏傳感器為紅外光敏二極管,所述光敏傳感器的感光表面設置有濾光片。
[0012]可選的,所述第一發光器件和所述第二發光器件為紅外光脈沖發光器件。
[0013]可選的,還包括一以預設周期開啟或關閉所述第一發光器件和所述第二發光器件的發光器件控制電路。
[0014]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交通工具,所述交通工具具有擋風玻璃,在所述交通工具的擋風玻璃上安裝以上任一項所述的雨量監測器。
[0015]如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雨量監測器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在雨量判斷的過程中,引入了由第二發光器件、第二準直透鏡、以及第二聚焦透鏡組成的參考通道,可以排除在陰暗交替的情況下,對光敏傳感器的判斷造成干擾,使雨量判斷更加準確。且當所述雨量監測器安裝在交通工具的擋風玻璃上時,設置一與雨量判斷電路電連接的雨刮控制電路,雨刮控制電路可根據雨量判斷電路監測的雨量大小,對交通工具雨刮器的檔位進行智能調整,使用便捷、智能,可減少駕駛員駕駛時的分心因素,提高行車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0016]圖1顯示為本實用新型的雨量監測器在一具體實施例中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顯示為本實用新型的雨量監測器的第一發光器件以及第二發光器件在一具體實施例中的光脈沖發射示意圖。
[0018]圖3顯示為本實用新型的雨量監測器的第一發光器件以及第二發光器件在一具體實施例中的光脈沖發射示意圖。
[0019]元件標號說明
[0020]I第一發光器件
[0021]2 玻璃
[0022]3第一準直透鏡
[0023]4第一聚焦透鏡
[0024]5第二發光器件
[0025]6第二準直透鏡
[0026]7第二聚焦透鏡
[0027]8光敏傳感器
[0028]9雨量判斷電路
[0029]10雨刮控制電路
【具體實施方式】
[0030]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優點及功效。
[0031]請參閱圖1至圖3。須知,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實用新型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疇。
[0032]請參閱圖1,顯示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雨量監測器在一具體實施例中的結構示意圖,所述雨量監測器包括:
[0033]以一固定頻率發射光脈沖的第一發光器件I,優選的,所述第一發光器件I為紅外光脈沖發光器件。
[0034]設置于一玻璃2第一側外表面以將所述第一發光器件I發射的光脈沖準直成第一平行光從所述玻璃2第一側入射,并令所述第一平行光以大于所述玻璃2到空氣的臨界角且小于所述玻璃2到水的臨界角的第一入射角入射所述玻璃第二側內表面的第一準直透鏡3。
[0035]設置于所述玻璃2第一側外表面以將被所述玻璃2第二側內表面反射的第一平行光進行聚焦的第一聚焦透鏡4。
[0036]所述第一發光器件1、第一準直透鏡3、以及第一聚焦透鏡4構成所述雨量監測器的檢測通道,例如,當所述玻璃2為一般汽車常用的浮法玻璃時,其折射率為1.53,空氣折射率為1,水折射率為1.33,據此計算得出玻璃-空氣的臨界角為40.81°,從水-玻璃的臨界角為60.38°,所以,本實施例中,采用浮法玻璃時,所述第一入射角a為40.81°?60.38°,以使當玻璃2表面沒有水時,且所述平行光以所述第一入射角a從所述玻璃2入射到空氣時,發生全反射,當所述玻璃2表面有水時,且所述平行光以所述第一入射角a從所述玻璃2入射到空氣時,所述第一平行光部分折射入水中,且部分被反射,且水覆蓋玻璃的面積越大,被折射的平行光也就越多,即可根據被折射的平行光的多少對雨量進行判斷。
[0037]所述雨量監測器還包括:
[0038]與所述第一發光器件I在時間上交錯的以相同頻率發射光脈沖的第二發光器件5,且發射光脈沖的能量相同,優選的,所述第二發光器件5為紅外光脈沖發光器件。
[0039]設置于所述玻璃2第一側外表面以將所述第二發光器件5發射的光脈沖準直成第二平行光從所述玻璃第一側入射,并令所述第二平行光以大于所述玻璃2到水的臨界角的第二入射角入射所述玻璃2第二側內表面的第二準直透鏡6 ;例如,當所述玻璃為一般汽車常用的浮法玻璃時,其折射率為1.53,空氣折射率為I,水折射率為1.33,據此計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