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商家地理位置的商家終端分次發送的信息條,以引導所述用戶到達所述商家地理位置;
[0105]其中,所述實景圖像為鏡頭實時捕獲到真實場景的圖像;
[0106]其中,所述AR信息包括商家地理位置、商家名稱以及商家商品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0107]其中,所述處于電子圍欄內的AR信息指的是商家地理位置與所述地理位置的距離不大于所述范圍值的AR信息。
[0108]進一步地,在該導航終端中,還包括:
[0109]記錄單元,用于記錄記錄手動輸入的AR信息;
[0110]發布單元,用于將記錄到的手動輸入的AR信息,上傳至AR信息的服務器,以發布AR信息。
[0111]進一步地,在該導航終端中,所述預先設置的顯示方式包括根據AR信息所屬的商品種類進行分類顯示.據商家地理位置與所述地理位置的距離遠近進行顯示中的至少一種。
[0112]進一步地,在該導航終端中,所述顯示單元,包括:
[0113]第一生成子單元,用于根據AR信息的類別生成多個分類集合;
[0114]第二生成子單元,用于所述移動終端根據每個所述分類集合,生成與每個所述分類集合相對應的索引圖標;
[0115]映射子單元,用于將所述分類集合與其對應的索引圖標進行映射鏈接;
[0116]排列子單元,用于在所述實景圖像上依序排列所述索引圖標;
[0117]顯示子單元,用于當檢測點擊所述索引圖標時,在所述實景圖像上顯示所述分類集合中的AR信息;
[0118]其中,所述分類集合中包括所述類別的AR信息。
[0119]進一步地,在該導航終端中,還包括:
[0120]繪制單元,用于在所述實景圖像上根據預設圖案,繪制多個動態的優惠禮包,所述優惠禮包中包括所述AR信息對應的優惠券。
[0121]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導航終端可以應用在前述對應的方法實施例中,詳情參見上述實施例的描述,在此不再贅述。
[0122]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發明可借助軟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的方式來實現。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可讀取的存儲介質中,如計算機的軟盤,硬盤或光盤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的方法。
[0123]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基于增強現實技術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拍攝實景圖像,獲取所處地理位置的地理坐標以及在電子圍欄中手動選擇的范圍值;將所述地理坐標以及在電子圍欄中手動選擇的范圍值上傳至增強現實AR信息服務器,并在所述AR信息服務器中調取處于電子圍欄內的AR信息; 根據調取到的AR信息以及預先設置的顯示方式,將所述AR信息疊加并覆蓋顯示在所述實景圖像上; 當手動選中所述AR信息時,根據選中的AR信息中的商家地理位置與所述地理位置,生成兩者之間的導航線路,并在所述實景圖像上顯示與所述導航線路相對應的導航箭頭;當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方向改變時,根據所述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方向,實時改變所述導航箭頭的方向,當所述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距離改變時,根據所述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距離,生成相應的距離提醒信息,并實時接收由處于所述商家地理位置的商家終端分次發送的信息條,以引導所述用戶到達所述商家地理位置; 其中,所述實景圖像為鏡頭實時捕獲到真實場景的圖像; 其中,所述AR信息包括商家地理位置、商家名稱以及商家商品信息中的至少一種;其中,所述處于電子圍欄內的AR信息指的是商家地理位置與所述地理位置的距離不大于所述范圍值的AR信息。
2.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記錄手動輸入的AR信息; 將記錄到的手動輸入的AR信息,上傳至AR信息的服務器,以發布AR信息。
3.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先設置的顯示方式包括根據AR信息所屬的商品種類進行分類顯示.據商家地理位置與所述地理位置的距離遠近進行顯示中的至少一種。
4.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預先設置的顯示方式為根據AR信息所屬的商品種類進行分類顯示時,將所述AR信息疊加并覆蓋顯示在所述實景圖像上,具體為: 根據AR信息的類別生成多個分類集合; 所述移動終端根據每個所述分類集合,生成與每個所述分類集合相對應的索引圖標; 將所述分類集合與其對應的索引圖標進行映射鏈接; 在所述實景圖像上依序排列所述索引圖標; 當檢測點擊所述索引圖標時,在所述實景圖像上顯示所述分類集合中的AR信息; 其中,所述分類集合中包括所述類別的AR信息。
5.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實景圖像上根據預設圖案,繪制多個動態的優惠禮包,所述優惠禮包中包括所述AR信息對應的優惠券。
6.一種基于增強現實技術的導航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單元,用于拍攝實景圖像,獲取所處地理位置的地理坐標以及在電子圍欄中手動選擇的范圍值; 調取單元,用于將所述地理坐標以及在電子圍欄中手動選擇的范圍值上傳至增強現實AR信息服務器,并在所述AR信息服務器中調取處于電子圍欄內的AR信息; 顯示單元,用于根據調取到的AR信息以及預先設置的顯示方式,將所述AR信息疊加并覆蓋顯示在所述實景圖像上; 生成單元,用于當手動選中所述AR信息時,根據選中的AR信息中的商家地理位置與所述地理位置,生成兩者之間的導航線路,并在所述實景圖像上顯示與所述導航線路相對應的導航箭頭; 導航單元,用于當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方向改變時,根據所述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方向,實時改變所述導航箭頭的方向,當所述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距離改變時,根據所述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距離,生成相應的距離提醒信息,并實時接收由處于所述商家地理位置的商家終端分次發送的信息條,以引導所述用戶到達所述商家地理位置; 其中,所述實景圖像為鏡頭實時捕獲到真實場景的圖像; 其中,所述AR信息包括商家地理位置、商家名稱以及商家商品信息中的至少一種;其中,所述處于電子圍欄內的AR信息指的是商家地理位置與所述地理位置的距離不大于所述范圍值的AR信息。
7.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航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記錄單元,用于記錄記錄手動輸入的AR信息; 發布單元,用于將記錄到的手動輸入的AR信息,上傳至AR信息的服務器,以發布AR信肩、O
8.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航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先設置的顯示方式包括根據AR信息所屬的商品種類進行分類顯示.據商家地理位置與所述地理位置的距離遠近進行顯示中的至少一種。
9.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導航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單元,包括: 第一生成子單元,用于根據AR信息的類別生成多個分類集合; 第二生成子單元,用于所述移動終端根據每個所述分類集合,生成與每個所述分類集合相對應的索引圖標; 映射子單元,用于將所述分類集合與其對應的索引圖標進行映射鏈接; 排列子單元,用于在所述實景圖像上依序排列所述索引圖標; 顯示子單元,用于當檢測點擊所述索引圖標時,在所述實景圖像上顯示所述分類集合中的AR信息; 其中,所述分類集合中包括所述類別的AR信息。
10.一種增強現實技術的導航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權利要求6至權利要求9任意一項所述的導航終端以及AR信息服務器,所述導航終端與所述AR信息服務器之間通過各自的無線通訊模塊建立連接。
【專利摘要】本發明適用于增強現實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基于增強現實技術的導航方法、導航終端及導航系統,該方法包括:拍攝實景圖像;調取處于電子圍欄內的AR信息;將該AR信息疊加顯示在該實景圖像上;當手動選中該AR信息時,根據選中的AR信息中的商家地理位置與該地理位置,生成兩者之間的導航線路,并顯示與該導航線路相對應的導航箭頭;當用戶實際行經線路的方向改變時,實時改變該導航箭頭的方向;當用戶實際行經線路與目標位置的距離改變時,生成相應的距離提醒信息,并在用戶實際使用時由目標位置分次發送信息條等方式以逆向吸引用戶到達目的地。本發明提高用戶的操作效率,并且在用戶和目的地之間雙向互動,達到雙向互動增強的顯著的高效率。
【IPC分類】G01C21-00
【公開號】CN104748740
【申請號】CN201410203726
【發明人】李旭升
【申請人】深圳視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1日
【申請日】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