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以向操作人員顯示。
[0034]在下一個方法步驟78中,該計算單元44從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確定的物體深度16的量值信息,和所探測的第一定位傳感器40的定位特征參數46,確定下一個定位物體18-38的預期物體尺寸信息。計算單元44借助于輸出裝置62向操作人員顯示該信息,以便檢查可信性。當操作人員使手持式定位儀54在其他定位物體18-38上面移動時,重復該過程,這時,通過求平均準確確定預期的物體尺寸信息,其中只對所確定的物體尺寸信息求平均,它與物體尺寸信息的中位值偏離一個確定的數值,或但是按照專業人員認為合理的另一個方法進行。通過求平均縮小該量值信息的允差,這可以向操作人員顯示。作為替代或補充,當操作人員知道其數值時,可以借助于操縱元件60調整物體尺寸信息。尤其當預期的物體尺寸信息只能接受確定的數值,例如鋼筋具有確定的直徑時,操作人員和/或計算單元44可以把物體尺寸信息修正到這樣的數值上。
[0035]在手持式定位儀54移動時,第一定位傳感器40在下一個方法步驟80探測另一個定位物體18-38。在下一個方法步驟82,計算單元44借助于所確定的和/或輸入的物體尺寸信息和第一定位傳感器40的定位特征參數46確定物體深度12,14,16。下一個方法步驟84,第二定位傳感器42探測定位物體18-38。在下一個方法步驟86,計算單元44從第二定位傳感器42的定位特征參數46確定另一個物體深度12,14,16。
[0036]當定位傳感器40,42在移動方向66上安排得彼此隔開時,計算單元44在方法步驟88中通過相關關系,確定哪些探測的和貯存的物體深度12,14,16和/或定位特征參數46,48彼此相屬。
[0037]在一個方法步驟90,尤其在考慮兩個物體深度12,14,16求出的允差的情況下,計算單元44檢查借助于第一定位傳感器40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和借此求出的和/或輸入的物體尺寸信息是否正確。為此計算單元44確定借助于第一定位傳感器40和第二定位傳感器42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量值信息的商。當借助于第一定位傳感器40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各自處于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允差內時,計算單元44在方法步驟92給出一個借助于第一定位傳感器40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量值信息和前面求出的借助于第一定位傳感器40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允差。當借助于第一定位傳感器40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超出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允差時,計算單元44在方法步驟上94給出一個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量值信息,和前面求出的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允差。
[0038]作為替代或補充,操作人員可以在輸出物體深度12,14,16的量值時,例如,用另一種顏色,符號,尤其是感嘆號、聲音、光信號、另一個測試示圖和/或另一總指示安排,向操作人員顯示,該物體深度12,14,16的量值是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確定的。另外,計算單元44還可以同時輸出借助于第一定位傳感器40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量值,和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的量值。
【主權項】
1.用于確定隱蔽布置的定位物體(18-38),尤其是鋼筋的物體深度(12,14,16)的定位裝置,具有第一定位傳感器(40 )、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傳感器(42 )和計算單元(44 ),后者被設置用于至少從第一定位傳感器(40 )的定位特征參數(46 )確定物體深度(12,14,16),其特征在于,計算單元(44 )被設置用于在至少一種工作狀態下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 )的定位特征參數(48 )修正所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
2.按照權利要求1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定位傳感器(40)被設置用于以電感方式定位定位物體(18-38)。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定位傳感器(42)被設置用于至少基本上與定位物體(18 - 38 )的定位尺寸無關地定位定位物體(18 - 38 )。
4.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計算單元(44)被設置用于借助于至少一個描述定位物體(18 - 38 )的定位尺寸的物體尺寸信息,確定物體深度(12,14,16)ο
5.按照權利要求4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操作人員可以調整該物體尺寸信息。
6.至少按照權利要求4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計算單元(44)被設置用于從至少第一定位傳感器(40 )和第二定位傳感器(42 )的定位特征參數(46,48)確定物體尺寸信息。
7.按照權利要求5和6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計算單元(44)被設置用于當所確定的物體尺寸信息偏離操作人員調整的物體尺寸信息時,通知操作人員。
8.至少按照權利要求6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計算單元(44)被設置用于從多個定位物體(18 - 22 )確定的物體尺寸信息,確定至少一個物體理論尺寸信息。
9.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計算單元(44)被設置用于從多個定位物體(18 )的物體深度信息確定至少一個物體理論深度信息。
10.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運動傳感器(50),它被設置用于檢測至少定位傳感器(40,42)相對于測量物體(52 )的運動。
11.具有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定位裝置(10)的手持式定位儀。
12.用于確定隱蔽布置的定位物體(18- 38 ),尤其是鋼筋的物體深度(12,14,16)的方法,具有第一定位傳感器(40 )、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傳感器(42 )和計算單元(44 ),后者從第一定位傳感器(40 )的定位特征參數(46 )確定物體深度(12,14,16),其中計算單元(44 )在至少一種工作狀態下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的定位特征參數(48)修正所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確定隱蔽布置的定位物體(18 - 38),尤其是鋼筋的物體深度(12,14,16)的定位裝置,具有第一定位傳感器(40)、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傳感器(42)和計算單元(44 ),后者被設置用于至少從第一定位傳感器(40 )的定位特征參數(46)確定物體深度(12,14,16)。建議計算單元(44)被設置用于在至少一個工作狀態下借助于第二定位傳感器(42)的定位特征參數(48)修正所確定的物體深度(12,14,16)。
【IPC分類】G01V3-15
【公開號】CN104685381
【申請號】CN201380052085
【發明人】R.克拉普夫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3日
【申請日】2013年8月6日
【公告號】DE102012218174A1, EP2904430A1, US20150253450, WO2014053265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