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血型檢測試劑盒,屬于試劑盒領域。
背景技術:
試劑盒即指用于盛放檢測化學成分、藥物殘留、病毒種類等化學試劑的盒子,一般醫院、制藥企業使用。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0820218872.5的一種血型檢測試劑盒,屬于醫療器械技術領域。由若干個反應杯構成,反應杯之間通過連接板連接。使用時,由于將血液及試劑加入到有反應杯內,操作過程中不易出現流淌外溢現象,操作方便。同時,由于血液及試劑在反應杯內有一定存量,且不易在室溫中干燥,便于反復觀察復查,也便于對檢測樣品進行保存。但是,其設備在對于血液進行試劑添加不便于添加控制且對于試劑盒反應過程保護不夠,容易造成外接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血型檢測試劑盒,以解決其設備在對于血液進行試劑添加不便于添加控制且對于試劑盒反應過程保護不夠,容易造成外接影響。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血型檢測試劑盒,其結構包括啟蓋頭、試劑管蓋、試劑盒體、添料控制器、蓋扣、電池蓋、檢測盒、抽屜頭、檢測抽屜、檢測玻板、觀察窗,所述啟蓋頭與試劑管蓋固定連接,所述試劑管蓋與試劑盒體相連接,所述添料控制器與試劑盒體固定連接,所述蓋扣設于電池蓋上,所述電池蓋與試劑盒體連接,所述檢測盒與試劑盒體固定連接,所述抽屜頭與檢測抽屜固定連接,所述檢測抽屜與檢測盒活動連接,所述檢測玻板與檢測抽屜固定連接,所述觀察窗設于檢測盒上,所述添料控制器包括控制面板、控制顯示屏、控制按鍵、試劑閥門、下料斗,所述控制面板與控制顯示屏固定連接,所述控制按鍵與控制面板活動連接,所述試劑閥門與控制面板相連接,所述下料斗與試劑閥門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試劑盒體設有兩個試劑管蓋。
進一步地,所述蓋扣設于電池蓋上方。
進一步地,所述檢測抽屜設于檢測盒右側。
進一步地,所述控制面板設有兩個以上控制按鍵。
進一步地,所述觀察窗由鋼化玻璃制成,更好的防止其破碎。
進一步地,所述下料斗由鈷合金制成,更好的防止細菌污染。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裝置通過設有的添料控制器能夠對檢測試劑的試劑通過控制面板的控制顯示屏和控制按鍵控制試劑閥門能夠進行添料精準控制,且設備通過設有試劑盒體和檢測盒能夠更好的防護試劑盒反應收外界干擾,保證存放和反應的安全。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血型檢測試劑盒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血型檢測試劑盒添料控制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啟蓋頭-1、試劑管蓋-2、試劑盒體-3、添料控制器-4、蓋扣-5、電池蓋-6、檢測盒-7、抽屜頭-8、檢測抽屜-9、檢測玻板-10、觀察窗-11、控制面板-401、控制顯示屏-402、控制按鍵-403、試劑閥門-404、下料斗-405。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血型檢測試劑盒的技術方案:其結構包括啟蓋頭1、試劑管蓋2、試劑盒體3、添料控制器4、蓋扣5、電池蓋6、檢測盒7、抽屜頭8、檢測抽屜9、檢測玻板10、觀察窗11,所述啟蓋頭1與試劑管蓋2固定連接,所述試劑管蓋2與試劑盒體3相連接,所述添料控制器4與試劑盒體3固定連接,所述蓋扣5設于電池蓋6上,所述電池蓋6與試劑盒體3連接,所述檢測盒7與試劑盒體3固定連接,所述抽屜頭8與檢測抽屜9固定連接,所述檢測抽屜9與檢測盒7活動連接,所述檢測玻板10與檢測抽屜9固定連接,所述觀察窗11設于檢測盒7上,所述添料控制器4包括控制面板401、控制顯示屏402、控制按鍵403、試劑閥門404、下料斗405,所述控制面板401與控制顯示屏402固定連接,所述控制按鍵403與控制面板401活動連接,所述試劑閥門404與控制面板401相連接,所述下料斗405與試劑閥門404固定連接,所述試劑盒體3設有兩個試劑管蓋2,所述蓋扣5設于電池蓋6上方,所述檢測抽屜9設于檢測盒7右側,所述控制面板401設有兩個以上控制按鍵403,所述觀察窗11由鋼化玻璃制成,更好的防止其破碎,所述下料斗405由鈷合金制成,更好的防止細菌污染。
在進行實用時,用戶只需通過確認試劑盒體3、添料控制器4和檢測盒7的完好,便可使設備能夠進行安全精準的檢測和存放。
例如在進行血型檢測時,用戶可通過設有的控制面板401的控制按鍵403能夠進行試劑閥門404的進料精準控制,并通過控制顯示屏402進行顯示,而設備設有的試劑管蓋2、試劑盒體3能夠進行試劑完好的保存,且通過設有帶檢測抽屜9、檢測玻板10和觀察窗11的密閉檢測盒7能夠進行檢測安全防護,避免外界干擾。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