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負壓檢測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建筑物防水密封負壓檢測裝置。
背景技術:
建筑物在長期使用后,往往會出現滲漏的狀況,屋面、衛生間、地下室等部位的滲漏會嚴重影響建筑物的使用,滲漏的出現由各種因素造成,其中建筑物防水層質量的好壞及維護程度與建筑物出現滲漏有著直接關系,建筑物出現滲漏后必須及時尋找到滲漏點進行修補。
現在尋找建筑物滲漏點的方法依然憑借施工人員的經驗,由于沒有行之有效的檢測設備,僅僅根據滲漏水在建筑物結構上的終點水跡來判定滲漏點往往會出現誤差,原因是許多滲漏點并非處在中點水跡的位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建筑物防水密封負壓檢測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有的依靠水跡追蹤的方法尋找建筑物的滲漏點存在誤差大、且操作不方便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建筑物防水密封負壓檢測裝置,包括把手、真空表、密封罩、密封條、真空吸管、橡膠支腳、真空泵、底座、工具盒、充電插口、提手、蓄電池、放氣按鈕、抽氣按鈕、電源開關和密封罩放置槽,所述把手固定安裝于密封罩的頂部,所述真空表固定安裝于密封罩的頂部,且真空表與密封罩內部相連通,所述密封罩的底部邊緣設有密封條,所述真空吸管的一端與密封罩相連接,且真空吸管的另一端與真空泵相連接,所述真空泵固定安裝于底座的頂部,所述底座的底部設有橡膠支腳,所述工具盒固定安裝于底座的頂部,所述蓄電池固定安裝于底座的頂部,且蓄電池與真空泵電性連接,所述蓄電池上設有充電插口。
優選的,所述密封罩放置槽為高出底座的槽體,且密封罩放置槽的高度為5cm。
優選的,所述密封罩的頂部依次設有放氣按鈕、抽氣按鈕和電源開關。
優選的,所述底座的頂部設有提手。
優選的,所述把手固定安裝于密封罩的頂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建筑物防水密封負壓檢測裝置設計簡單,便于操作和移動,檢測效果準確,優于傳統依靠水跡追蹤來監測滲漏的方法,底座的頂部設有提手,需要使用時,可方便的提到需要檢測的位置,密封罩的頂部設有把手,便于將密封罩固定到需要監測的墻體上,利用蓄電池為真空泵供電,不需要在另扯電線,不受電力條件的影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把手,2、真空表,3、密封罩,4、密封條,5、真空吸管,6、橡膠支腳,7、真空泵,8、底座,9、工具盒,10、充電插口,11、提手,12、蓄電池,13、放氣按鈕,14、抽氣按鈕,15、電源開關,16、密封罩放置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建筑物防水密封負壓檢測裝置,包括把手1、真空表2、密封罩3、密封條4、真空吸管5、橡膠支腳6、真空泵7、底座8、工具盒9、充電插口10、提手11、蓄電池12、放氣按鈕13、抽氣按鈕14、電源開關15和密封罩放置槽16,真空表2固定安裝于密封罩3的頂部,且真空表2與密封罩3內部相連通,密封罩3的底部邊緣設有密封條4,使用時,先清除檢測點的雜物,然后,將密封罩3罩在檢測點上,使密封罩3底部邊緣的密封條4與被檢測點緊密結合,密封罩3的頂部依次設有放氣按鈕13、抽氣按鈕14和電源開關15,可實現對真空泵7抽放氣的控制,把手1固定安裝于密封罩3的頂部,便于將密封罩3固定到需要監測的墻體上,真空吸管5的一端與密封罩3相連接,且真空吸管5的另一端與真空泵7相連接,真空泵7固定安裝于底座8的頂部,底座8的底部設有橡膠支腳6,工具盒9固定安裝于底座8的頂部,底座8的頂部設有提手11,需要使用時,可方便的提到需要檢測的位置,蓄電池12固定安裝于底座8的頂部,且蓄電池12與真空泵7電性連接,蓄電池12上設有充電插口10,底座8上設有密封罩放置槽16,密封罩放置槽16為高出底座8的槽體,且密封罩放置槽16的高度為5cm,使用完畢后,將密封罩3放在密封罩放置槽16上,防止密封罩3移動或掉落。
工作原理:該建筑物防水密封負壓檢測裝置的頂部設有提手11,使用時,可方便的提到需要檢測的位置,密封罩3放在密封罩放置槽16上,防止密封罩3移動或掉落,檢測時,先清除檢測點的雜物,然后,將密封罩3罩在檢測點上,使密封罩3的底部邊緣的密封條4與被檢測點緊密結合,打開電源開關15,然后打開抽氣按鈕14進行抽氣,觀察真空表2,如果真空值在升高后又緩慢降低或直接無變化,表示該檢測點存在滲漏,如果真空值升高后保持不變,則表示該檢測點無滲漏,按下放氣按鈕13,將負壓卸掉,拔起密封罩3即完成檢測。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