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溫度計,具體是一種具有震動提醒功能的快速復位溫度計。
背景技術:
溫度計是可以準確的判斷和測量溫度的工具,分為指針溫度計和數字溫度計。根據使用目的的區別,已設計制造出多種溫度計。其設計的依據有:利用固體、液體、氣體受溫度的影響而熱脹冷縮的現象;在定容條件下,氣體或蒸氣壓強因區別溫度而變換;熱電效應的作用;電阻隨溫度的變換而變換;熱輻射的影響等。本文主要涉及一種醫用溫度計,傳統溫度計讀數時比較麻煩,患者并不知道自己的溫度計是否已經測好,而且傳統溫度計很少會經過消毒處理,這也很不衛生。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震動提醒功能的快速復位溫度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具有震動提醒功能的快速復位溫度計,包括推桿裝置、旋轉裝置和測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裝置包括承載槽,所述承載槽內部設有空心轉軸,空心轉軸內側設有內螺紋,所述空心轉軸通過軸承與承載槽連接,空心轉軸左右對稱設置有凹槽,所述凹槽上方設有擋板,空心轉軸上方設有推桿裝置,凹槽內設有測溫裝置;推桿裝置包括推柄,所述推柄上端固定有抓手,推柄下端兩側固定有鉸鏈,所述鉸鏈上連接有螺旋卡扣;測溫裝置包括溫度計,所述溫度計內壁固定有電阻,所述測溫裝置后端固定有振動器,所述振動器與電阻串聯,測溫裝置上端設有指示燈,指示燈右側設有液晶顯示屏。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凹槽內置有消毒液。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兩個所述鉸鏈高度差和內螺紋的牙距相同。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鉸鏈轉動角度為90°,并為向下轉動。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電阻右端與振動器之間留有缺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在傳統溫度計的基礎上添加了震動提醒功能,當溫度過高時被測量者就能感受到自己是否發燒,此外給配備了快速復位消毒裝置,使得溫度測量變得更加簡潔、干凈、衛生。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具有震動提醒功能的快速復位溫度計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具有震動提醒功能的快速復位溫度計中測溫裝置的比例放大圖。
圖中:1-承載槽、2-擋板、3-凹槽、4-空心轉軸、5-內螺紋、6-軸承、7-鉸鏈、8-螺旋卡扣、9-推柄、10-液晶顯示屏、11-振動器、12-指示燈、13-電阻、14-溫度計、15-抓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2,一種具有震動提醒功能的快速復位溫度計,包括推桿裝置、旋轉裝置和測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裝置包括承載槽1,所述承載槽1內部設有空心轉軸4,空心轉軸4內側設有內螺紋5,所述空心轉軸4通過軸承6與承載槽1連接,空心轉軸4左右對稱設置有凹槽3,所述凹槽3上方設有擋板2,空心轉軸4上方設有推桿裝置,凹槽3內設有測溫裝置;
推桿裝置包括推柄9,所述推柄9上端固定有抓手15,推柄9下端兩側固定有鉸鏈7,所述鉸鏈7上連接有螺旋卡扣8;將推柄9下端置于空心轉軸4中間,推動推柄9,空心轉軸4就會轉動,隨之帶動得有凹槽3,將溫測溫裝置置于凹槽3內即可通過離心作用將溫度計14復位;
測溫裝置包括溫度計14,所述溫度計14內壁固定有電阻13,所述測溫裝置后端固定有振動器11,所述振動器11與電阻13串聯,測溫裝置上端設有指示燈12,指示燈12右側設有液晶顯示屏10;測溫時,溫度逐漸上升,當汞液將電阻13右端的缺口補上時液晶顯示屏10、振動器11開始工作,溫度繼續上升,當溫度達到37℃時指示燈12亮起,由于電阻13串聯越來越少,振動器11振動得會越來越厲害,病人也就大約知道自己的發燒程度,當感受到振動幅度不再變化時即可取出測溫裝置讀取度數。
所述凹槽3內置有消毒液。
兩個所述鉸鏈7高度差和內螺紋5的牙距相同。
所述鉸鏈7轉動角度為90°,并為向下轉動。
所述電阻13右端與振動器11之間留有缺口。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將推柄9下端置于空心轉軸4中間,推動推柄9,空心轉軸4就會轉動,隨之帶動得有凹槽3,將溫測溫裝置置于凹槽3內即可通過離心作用將溫度計14復位,測溫時,溫度逐漸上升,當汞液將電阻13右端的缺口補上時液晶顯示屏10、振動器11開始工作,溫度繼續上升,當溫度達到37℃時指示燈12亮起,由于電阻13串聯越來越少,振動器11振動得會越來越厲害,病人也就大約知道自己的發燒程度,當感受到振動幅度不再變化時即可取出測溫裝置讀取度數。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